取消物业,实行居民自治,你同意吗?

大话西游之夕阳武士


我认为「同意」早就应该取缔了,管理落后,模式呆板,业主自治成立自己的居委会才是合理的模式,每个业主都有参与权,投票权,少数服从多数,让业主成为真正的业主,


-故事的角色-


我认为「同意」我就是资深受害者,物业公司打扫楼道卫生一个星期至少得一次吧?我们这边一个月一次,用一个人打扫整个小区的楼道卫生!还有就是我们家这个单元的厨房的下水管道堵了,物业人员过来把下面井盖打开说没有堵啊!但确实是从二楼堵的,但物业的维修工说了:单元楼以内的都不属于物业公司,属于个人,需要和1到6楼的协商一起掏钱来疏通下水道!我就纳闷了,要你们物业何用?就给我们看个门吗??还不如养条狗来看呢!但你们看门还是要钱的,进出小区需要交停车费,管理费!一年下来停车费和物业费下来就一万多!还没加暖气费,水电费!下来就要两万多的支出!我们的工资一个月才3000过一点,怎么能过上小康生活呢?还是取消了吧!


得儿iiii驾


你好,我认为目前不适合取消物业,实行居民自治。

以我身边一家实施自治的小区为例吧。

10年前,这座小区因为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大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在合同到期后立马撤出小区。当时业主投票选择聘请新物业或者业主自治,三分之二的业主支持小区自治。

随后业委会走马上任当起了小区管家,由于相关方面不专业,遇到很多问题。

问题大概有:

一、一开始是由5名业委会成员兼职,不计报酬。后来,做久了业委会成员也不愿意做了。

二、物业费按0.5元/平方,100%收缴到位,物业费共计8万余元,加上物业用房出租3万元左右,一年收入12万元不到,付了两个保安和两个保洁的人工费后,剩下的费用很难维持日常维修等,涉及到大的支出项目就没辙了。

三、前期业委会成员不计报酬的,后来由于是老小区,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业委会成员提意见要求支付报酬。

好的方面也有:

一、由于小区居民自治,大家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

二、物业费几乎100%收齐。

三、很多日常维修等比物业报价低很多。

这个小区比较特殊,仅仅只有两座高层建筑,业主自治都遇到这些问题,一般的小区自治就更难维护了。

我认为要解决目前要解决小区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一、物业费:有相关法律保障,业主拒缴物业费可以直接执行,或者上征信等威慑措施;这样就可以避免少数业主不交物业费让大部分缴费的业主吃亏。

二、物业费标准:由于现在国家放开了物业收费,物业收费可以自由制定,这就导致了很多新小区的物业和房开公司定了高标准的物业费,业主进来由于新小区又很难一下子成立业委会,导致相关矛盾,我认为地方政府应当制定一个物业费指导价,在购房者买房的时候,物业费价格必须明确让大家知道,不能买了房突然发现物业费这么高,让业主吃哑巴亏。

三、小区内广告和营业用房出租:这些都应该交由业主委员会来负责,或者全体业主决定,或者由物业决定也可以,但是应当公开招投标,这些东西不透明是影响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关系的。

四、物业服务:涉及到业主利益的一些行为,比如安装门禁,停车收费等问题,这些东西没必要召开业主大会来表决,可以在业委会的监督或者主导下通过投票决定,让业主发表意见。因为实际中存在会有很多业主不投票的情况,不投票就视为同意。这样子可以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也可以让物业不能只手遮天。很多小区就出现物业反客为主,强制要求业主遵守什么什么规定。

我个人的观点,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小区想变出什么样子,是由业主来决定的,物业只能根据业主的要求来做。物业充分给业主表决权之后,作出的决定都是绝大部分业主的意思,物业按要求做就好了,至于小区变成垃圾桶还是大花园,和物业无关。

其次,只有让业主参与过小区管理的表决,业主们才会知道怎么做是对小区好的,怎么做是对小区不好的。为什么物业和小区业主如今矛盾越来越大,我觉得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业主没有什么表达意见的地方,业主们感受不到当家做主的权利。

人最会挑刺了,无论物业做的多好,总有业主会给你挑刺的。只有让业主和物业一起参与小区的管理当中,作为小区管理的一份子,他才会去理解物业,尊重物业,否者物业在业主眼里永远是一条看门的...。

毕竟,人不可能反驳自己的。物业按业主的决定去管理,小区变成天堂也好,地狱也罢,物业都尽职尽责了。就算业主的决定对小区造成很差的结果,也要让他们撞撞南墙,毕竟不经历过,“我”永远不服气。

我的观点还是业主自治比不上物业,物业管理还有业委会监督;业委会管理,谁来监督他们?大家觉得呢?


浙江杜律师


我认为「同意」

物业公司已经成为最大的黑社会集团。

拥有房产和工作,是物业人员认为最大的原罪和仇恨来源。因为,他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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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取消物业实行居民自治不可取,至少是最近几年乃至十几年都很难实现这个愿望。

现今,我国采取的都是外聘式有偿服务的物业,就是楼盘交付业主使用后,为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而采取的措施。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该做到:维护物业服务小区秩序,严格遵守物业自律公约,倡导物业服务诚信经营,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树立物业良好社会形象,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改善人居环境、强化城市管理及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但是,各小区物业公司一直被业主所诟病,如:停车费的问题、暖气不热的问题、卫生脏乱差的问题、从业人员态度恶劣的问题等问题一直都是业主和物业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那么,对于专业从事物业服务的公司都无法提供让所有业主满意的服务,如果让居民自治我想更不可能做得比物业更好。

我查阅了一下国际上相关的小区物业的管理和服务。在美国,物业管理公司一般只负责整个物业区域的宏观调控,具体服务内容由业主委员会征求业主意愿后决定,由物业公司聘请专业公司承担,例如:小区绿化由专业绿化公司来承担,保安由专业保安公司负责派人承担,维修交由专业维修公司按维修合同负责。物业公司还为居民创造一种既舒适又有人情味的居住环境,如:在小区内开设超市、图书馆、餐厅、理发店、幼儿园等这一点与我国国内大体相同。而在我国如果实现居民自治的话,那筹措资金、招募人员、项目审批、薪资来源等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这无形中也成了掣肘居民自治的瓶颈。

如今的中国,物质文明不断提升和得到保证,人们也希望国民的素质得到提升和进步。但事与愿违,在居民小区大声喧哗、不守秩序、高楼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屡见报端, 遛狗不拴绳、出门不穿鞋、穿睡衣逛街等不礼貌现象也是蛮普遍的。如果让居民自治这些不良行为谁来监督?业主生活环境谁来管理?各项服务职能又由谁来提供?

我想说:现在谈取消物业的问题为时尚早,先提高居民的综合素质以后再说吧,且提高综合素质也不是一两天的事,需要大家持之以恒的提升才行。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枫桥溪流


同意,因为物业只收钱不做事,也不承担任何责任,物业是一个公司他会利益最大化,小区是自己的,大家的,应该由大家选举能人自己管理为佳


想受过程


我认为「同意」物业已经严重成为阻碍社区居民和谐发展的怪产物,物业基本上都已经属于严重垄断的与破坏社区居民生活的不稳定因素之一。

中央人民政府与社区街道应该严格监督并督促各级物业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居民全面招标,小区物业各类营利费用的公示。

只有把物业黑群体黑管理,房地产商的黑物业经济利益打掉才能保证合格的房屋建筑,满意的居民服务。

新时期下不下重拳处理与居民百姓相关的物业问题,社会安宁矛盾将永存。

对于缺少监管的物业要在法律制度,地方政府街道监管任何社区必须成立业委会任何新建楼盘在交付楼盘的第二年必须公开招聘物业管理机构。


民意小老百姓


我认为「不同意」 本人是具有物业行业资深背景的一名职业律师,基于对行业了解,我认为提出问题的人那这个问题想的想当然了,对这个问题背后蕴藏的法律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物业行业的深入了解。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也好,委托社区管理也罢,解决收费合法性与服务人员权利法律保障的问题是难以解决难题。一个是收费依法合规的问题。无法提供缴纳物业费应该获得有关的税务征收票据。业主自治和委托社区管理,现在这个问题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解决。这种形式框架下,如果业主欠费不缴纳物业费如何催缴,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障碍,诉讼主体都不适格。二是没有合法的注册法人机构,聘用的员工和服务人员法定五险一金怎么来缴纳?工伤保险如何进行保障?这样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请谁来为全体业主服务?

在法律法规不配套的情况下,取消物业公司就是一句空话。最终的结果一定是形成收费和服务的恶性循环。利益受害的一定是全体业主。上述问题请大家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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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管理单位都是以为这个群体为服务对象的,是去不得的,只有在某些方面改变现有不良现象而改制,或以自举方式服从上级领导为前提.以改善民生为基本责任为义务.减少本小区人民负担为重点,用更全面的积极行动服务百姓。


肖思高


我认为「同意」业主希望取消物业而自治——政府不会答应更不会支持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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