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號公告:有序恢復呼倫貝爾市的公交、出租、商貿服務等運營

呼倫貝爾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公告

(第12號)

依照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內蒙古自治區《關於實行分類指導精準施策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意見》《關於實行疫情精準防控促進復工復產有關事項的通知》和呼倫貝爾市《關於實行分類指導精準施策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若干措施》,根據疫情形勢,現決定自2020年2月25日開始,有序恢復全市公共交通與部分服務類行業運營、經營(莫旗另行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有序恢復市區公交車運營

分期恢復海拉爾區公交運營,先行開通具體班次為:15路、101路、102路、105路。發車間隔為6—8分鐘一趟次,運營時間為6:30—18:30。其他旗市要同步恢復公交車運營,具體班次、時間由各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自行確定。

二、有序恢復市區出租車運營

三、有序恢復部分商貿服務業營業

除餐飲、賓館、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影劇院、遊藝廳、網吧、歌舞廳、公共浴室、足浴店、室內游泳館、推拿保健、美容院、各類培訓機構、體育健身場館等人員相對集聚場所暫緩營業外,其他服務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自2月25日起可恢復運營,營業時間限定在7:00—19:00。

屬地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做好對復工企業經營者、員工的健康管理。進店顧客必須佩戴口罩,排隊必須間隔1.5—2米以上,杜絕過多、過密的人群聚集。嚴禁各類促銷活動。恢復營業企業,要每日對員工進行體溫檢測,對門店、設施每日不少於3次的消殺,做好登記。理髮業一律實行電話按位預約,理髮店只許剪髮,不準燙染髮,店內不得出現顧客聚集等候,理髮師和顧客必須全程佩戴口罩,理髮工具要一顧客一消毒。進店顧客需出具身份證和小區“出入證”,進行實名登記。

上述公交車、出租車、商貿服務業相關從業人員,近一個月內無其他省市(內蒙古以外)往來史,方可上崗。

四、有序提高公路通行效率

撤銷轄區內所有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費站、服務區和國省幹線公路上設置的檢疫站點,恢復封閉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和阻斷的國省幹線公路,取消不合理的車輛和人員勸返措施,嚴禁硬隔離或挖斷旗鄉(蘇木)村(嘎查)公路。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在各旗市區城鎮出入口科學設置防疫檢測點,實行外來車輛人員末端入口檢測查驗制度,切實做到“不漏一車、不漏一人”。城區之外車輛抵達地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及社區(村、嘎查)要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負責做好外來司乘人員信息登記、體溫檢測、消毒消殺工作,並將人員車輛信息報送至旗市區指揮部,對於有發熱、咳嗽等不適應症狀人員要及時上報並按相關程序辦理。

運營、營業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執行各級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下發的通知要求,確保運營規範有序安全。

社區、村屯、嘎查和機場、火車站繼續執行原有管控措施。

呼倫貝爾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24日

附件1

附件2

呼倫貝爾市商貿服務業企業申請復工備案系統

https://yqfw.cdyoue.com/namespaces/27/categories/2166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