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丨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燕菊(副廳級)一審獲刑十六年

近日,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燕菊(副廳級)涉嫌受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作出判決,被告人邢燕菊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四百萬元;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十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四百一十萬元。


判決認定:被告人邢燕菊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5125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被告人邢燕菊明知涉案錢款為犯罪所得而進行轉移、隱瞞,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關注丨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燕菊(副廳級)一審獲刑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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