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於2020年1月20日接到普寧市公安局提請審查逮捕犯罪嫌疑人黃某軍涉嫌妨害公務罪一案,經審查,於2020年1月21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黃某軍批准逮捕。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普寧 批准逮捕 某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