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縣委縣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通告


建水縣委縣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通告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雲南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的實施意見》通告(第10號)要求,結合我縣低風險的疫情形勢,現對相關工作作如下通告:

一、恢復交通運輸秩序。從2月23日起,恢復汽車客運站經營及全縣市際、縣際、縣內客運班線和公交車、巡遊出租汽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營。營運企業對車輛和場所進行定時消毒處理,乘客必須佩戴口罩方準乘車。

二、全面復工復產。企業全面復工復產,不以審批、備案等方式進行限制。各鄉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履行屬地管理和行業主管職責,簡化審批程序,審批時間不超過半天,特殊情況不超過一天;積極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原材料、資金、設備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同時,督促各項目業主單位、各企業履行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復工復產的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三、全面開放經營場所。在做好個人防護、場所消毒、體溫檢測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恢復全縣賓館酒店、餐飲服務、理髮等與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的服務行業,做好審批營業場所消毒處理的監督管理及培訓工作。倡導線上銷售,合規線下經營,餐飲服務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嚴格執行就餐人員保持規定距離。

四、規範文體旅遊活動。縣內各種娛樂場所、電影院、燒烤店、網吧、酒吧、健身房、棋牌室、宗教場所、個體診所等易感染場所暫不開放,正常營業時間另行通知。在做好個人防護、場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對室外的旅遊景區、城市公園、室外文化體育設施恢復開放,但不得開展任何人員聚集性活動。遊客進入景區必須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

五、落實管控責任。在全縣範圍內使用“雲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紅河防疫二維碼”和“疫情管控APP”三個疫情防控軟件掃碼登記。繼續組織實施縣、鄉鎮(部門)、村(社區)、村(居)民小組、小區(樓宇)的“五級網格化”包保責任,加強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廠礦、工地等重點部位的疫情監測。繼續執行“紅事停辦,白事簡辦,嚴禁聚餐,及時報備”的規定,加強村內巡邏和政策宣傳等疫情防控工作。

六、做好醫學監測。醫療機構繼續落實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管理,對所有發熱和咳嗽病人及時進行排查。認真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可進行血常規、CT或胸片等相關檢查,對可疑人員及時進行隔離治療,按程序報指揮部。保留定點醫院和集中隔離觀察場所。

七、開展健康教育。各鄉鎮(部門)、村(社區)、村(居)民小組通過廣播、電視、微信、短信、宣傳欄等形式普及健康知識,提高家庭和個人自我健康防護能力。

八、加強環境治理。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環境整治,嚴格對村(社區)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進行清潔、消毒和通風,改善環境衛生狀況;強化農貿市場的環境整治,依法嚴厲打擊野生動物交易;及時組織開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與消殺,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九、動態評估疫情。密切關注周邊地區疫情動態,開展風險評估,適時調整風險級別和防控措施。

十、凡是疫情防控期間違反相關規定的嚴肅查處。

縣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此前發佈的通告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建水縣委縣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22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