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一個人什麼都做不了時,他就成了作家


毛姆:一個人什麼都做不了時,他就成了作家


我今年開始老老實實閱讀小說,並不是說我返老還童,對文學重新產生某種青春期時期的狂熱情緒,當然也不是削髮明志,多讀點小說,謀點技巧,要玩出幾十萬字的意識流小說。而是工作時間太緊張了,讀書時間越來越少,從去年年底開始,選擇開始大面積閱讀小說,主要原因是閱讀小說相對不用太費神費腦。

選擇閱讀毛姆的《刀鋒》沒有其他什麼特殊原因,主要是順序排列到毛姆了。我讀書向來不自設門檻,古今中外,死去的,活著的,耄耋人之,90後少女的作品均讀。我閱讀小說脾性一貫如此,無好壞。一部作品讀完了,能不能引起我和這個小說對話很重要。

毛姆:一個人什麼都做不了時,他就成了作家

毛姆主動跳出來和自己的小說對話,早就有了一個很時髦很高深的玩意,叫元小說。20世紀80年代的時候,馬原就玩過毛姆式的敘事手法,一再聲稱自己講述的故事都是真的。

毛姆:一個人什麼都做不了時,他就成了作家

是否是你的菜,只有讀了才知道 之前看到過《刀鋒》不斷被黑過,我最無法忍受的就是那些冒稱內行、自稱行家的那幫玩意兒,作家的作品不讀,就滿嘴冒泡,說某某作家是三流、四流作家,動不動就說某某作品格調不高。隨便翻幾下就高調宣稱讀過了,怎麼了怎麼了。

有的人一大把年紀了,對書的感悟和摘錄,搞得還像青春期的小屁孩。你發言的唯一理由,就是紮紮實實把作品讀完了。其他均屬表演性質的扯淡。

《刀鋒》多麼爛,不是我關心的,毛姆是幾流作家也不是我關心的。我關心的是,小說裡維特根斯坦的原型拉里奇怪狀態,非常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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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的貼切是多重的,一是符合維特根斯坦的秉性,儘管毛姆聲稱講述的故事都是聽到的真事,一個小說家通過小說能把一個人與眾不同個性刻畫得如此鮮明,問問當代中國作家,有幾個達到這個功夫?大都一男一女一臺戲二人轉就能整到幾十萬字,千人一面;二是符合我的審美旨趣,生在當世,又和世界格格不入,加繆是這種疏離生活敘事的高手。

我並不是說毛姆有多麼高明,《刀鋒》怎麼無與倫比,而是讀完小說我有表達的衝動。

實際上很多據說牛逼的小說,我讀完一點表達慾望都沒有,很明顯,不是好壞的問題,是否是我的菜很重要。比如我喜歡吃豬大腸、腰子,有味道,很多人不喜歡,說是垃圾食品,但誰也擋不住我興高采烈地吞嚥。如果我很有名,推薦別人吃豬大腸、腰子,是不是在害人?因為的確會導致膽固醇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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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不喜歡昆德拉的小說,無法忍受他裝腔作勢的敘事方式。喜歡馬爾克斯,但總覺得馬爾克斯被中國當代文學高估了,敘事花哨,永遠讀不到我喜歡的福克納和加繆的味道。如果我很有名望,我說了這句話,是不是就有人跟著說,昆德拉的小說是垃圾,馬爾克斯不值一讀?其實不是這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閱讀口味,是否是你的菜,只有讀了才知道,不要瞎聽別人忽悠。尤其要警惕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推薦書目,適合自己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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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有才,喜歡有才的女人是很恐怖的 在人物出場上,毛姆是刻薄的,幾乎每一個人都給來一幅帶有缺陷的漫畫。

布拉巴宗:除掉耳朵旁邊和後頸有一圈黑鬢髮外,頭禿得就像只雞蛋,滿臉紅光,看去就像要裂成一大堆臭汗一樣,骨碌碌的烏眼珠,多肉的嘴唇,厚厚的下巴。伊莎貝爾是漂亮的妞兒,也擋不住毛姆的調侃:人秀氣,不過胖一點。索菲:臉長得很有趣,鼻尖微翹,人瘦,胸部幾乎像男孩子一樣平坦。

格雷:人看上去很粗野,毫不修飾,鼻子短而扁,多肉的嘴唇。格雷的爹馬圖林:一張紅紅的臉,滿是肉,大下巴,眼睛比兒子小,不那樣藍,極其狡猾。在法國的兩個美國女人:艾略特送那兩個可憐的滿臉脂粉的美國賤貨出門回來。房東:如果不是因為門牙少掉兩顆,她也不至於像現在這樣憔悴。妓女蘇珊:短身材,長胳膊長腿,動作笨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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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中給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妓女蘇珊,17歲蘇珊被一個畫家勾引,和畫家同居了,一年後,被甩,和另外一個畫家同居,搬家時,連出租車都沒叫,就把箱子搬過去了。

但這個老年畫家娶了一個有錢的寡婦,又和一個年輕的畫家同居了,但覺得這個畫家沒有進步,重複自己。和一個雕塑家混在一起,但蘇珊毅然和雕塑家分手,蘇珊的理由是:你沒有才氣,最好回到本國去開個雜貨店。

後來才認識一個商人,不同另一個人發生永久性關係,遇到中意的男人,不拒絕和他睡覺,但決不讓男人在自己的公寓裡過夜。最終,蘇珊也成為了一個畫家。這說明,藝術圈古今中外都很亂,一個有才的男人難道就適合和妓女調情?我覺得一個男人,可以有權,有錢,長得帥,都容易被女人愛上,但千萬別有才,喜歡有才的女人是很恐怖的,那麼,生活將糟糕透頂了。

毛姆:一個人什麼都做不了時,他就成了作家

許多人被點了名,但是,當選的寥寥無幾 “你知道,一個人什麼都做不了時,他就成了作家。”這句話在《刀鋒》的小說中給我的印象極深,充滿了調侃和反諷,這句話同時和拉里古怪的個性相吻合。

拉里和這個世界格格不入,無所事事,是一個沒有出息的小青年,雖然他和伊莎貝爾很相愛,似乎是互補型的,拉里內向,不愛說話,伊莎貝爾是外向型的。

毛姆在小說中很自然勾勒出兩人差異:伊莎貝爾覺得拉里極端沒有出息,她要和拉里結婚,逼迫拉里去掙錢,說要生孩子,要參加舞會,要參加宴會,要打高爾夫和騎馬,要穿好衣服。拉里告訴她,他讀了笛卡爾和斯賓諾莎,拉里說,所有這些全都是無聊的玩意兒,它不會使你有什麼出息的,你就不會為了一個夢想而拋棄我。但拉里態度堅決:我不能,這我來說等於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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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等於出賣我的靈魂。伊莎貝爾退還了訂婚戒指,嫁給了格雷。伊莎貝爾的選擇是對的,拉里的選擇是對的,因為不是同一個林子的鳥,唱不成一個調。 “哦,別找這樣麻煩了,你知道在巴黎打一個電話多麼困難,而且我們的電話常常出毛病。”拉里一直以自己理解方式和眾人若即若離。

毛姆借拉里的口詮釋這種價值觀:多年前,當我還年輕的時候,我認識一個醫生,而且是一個很不錯的醫生,可是他並不開業。他許多年來都埋頭在大英博物館的圖書館裡,每隔一段很長時間,就寫一大本既不象科學又不象哲學的書,由於沒有人要看,只好自費印了出來。他在逝世前寫了四五本這樣的書,沒有任何價值。……當你決定離開常軌行事時,這是一種賭博。許多人被點了名,但是,當選的寥寥無幾。”

毛姆:一個人什麼都做不了時,他就成了作家

妓女蘇珊稱拉里是一個怪人,將永遠不理解他。當初蘇珊落難時,拉里救助了她,蘇珊差點愛上了拉里,主動勾引了拉里。完事後,拉里旁若無人在讀書。小說中,毛姆讓蘇珊評價了拉里一下,基本把這個與世界格格不入的男人疏離狀態非常形象地勾勒出來,蘇珊說:“我感到需要時,自己就到他的房間去,爬上床。他始終都很好。總之,他也有人類天性中的那些本能,但是,他就像一個心不在焉的人忘記吃飯一樣,你只要給他燒一頓好飯,他也能吃得有滋有味的。”

拉里最終散盡財產,“拉里已經如他自願的那樣,藏身在那片喧囂激盪的人海中了;而這片人海又是被那麼多的矛盾利益困擾著,那樣迷失在世界的混亂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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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生活軌跡,不同的歸宿 儘管毛姆有點油腔滑調的,比如《刀鋒》,尖酸刻薄,一副老不正經的痞子味,但是毛姆想要說的東西,我看很多人未必能讀得出來,毛姆非常生動刻畫了幾個個性、生活方式完全不同的人物,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歸宿。

特行獨立而又善良的拉里,熱心但又善於投機鑽營的艾略特,美麗、開朗又處心積慮的伊莎貝爾,遭遇家庭重大變故、自甘墮落的索菲,混跡藝術圈的妓女蘇珊。

不是每個人都能當財政部長,也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當歌唱家,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生活軌跡,不同的歸宿。放浪形骸的索菲被割喉致死、蘇菲修成正果嫁給商人、拉里散盡財產消匿於城市的人流中,都是他們的歸宿,不能用成功學和政治學的模板強制他們的生活,死亡和退出都是人類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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