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期間若出現感染,公司要負責嗎?

幹掉你De溫柔


在復工以前應該做好必要的防護隔離措施,若不幸感染,公司應給與適當關懷;不必負責。


用心就OK


國家已經明確規定,財政部與醫保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緊急通知》:對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實施綜合保障,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簡單一句話,由國家來承擔,所以對於企業和個人都不用擔心。這樣的規定目的就是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

需要補充一點的是,如果員工因為企業強制提前復工的要求,在上班途中或者在工作中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理論上,企業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甚至承擔刑事責任。所以,提醒企業不要為了一時之利,最後損失更大。雖然國家已經給出充分的保障,但是員工在上班期間要學會各種措施防護自己。


黑暗中的螢火蟲


目前,有很多企業陸陸續續開始復工,有很多人開始擔心如果自己在復工期間,感染上了病毒,醫療費用誰來承擔呢?誰來補償員工的損失呢?

其實這方面不用擔心,國家已經明確規定,財政部與醫保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緊急通知》:對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實施綜合保障,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簡單一句話,由國家來承擔,所以對於企業和個人都不用擔心。這樣的規定目的就是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

另外我們需要從兩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

1 ,我們要看企業的復工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首先一點,我們要明確,公司要求的復工是否符合國家與當地政府的政策規定。

如果違反規定要求員工復工,然後出現員工感染病毒的,我認為企業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1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農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從國務院通知來看,這次延長的緣由主要是:“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當然,還有地方政府不同的延遲假期的通知,許多地方是2月10日以後才能復工,並且要求向政府備案審批後才能執行。

其初衷,我認為和國家是一致的,都是為了保障員工的健康安全。

那麼如果有企業偷偷自行要求員工復工,發生了病毒感染怎麼辦?

我們來看看國家有關的法律規定:

所以如果一旦觸犯到法律的層面的話,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2,對於企業正常復工期間,員工發生感染了誰來承擔責任?

對正常復工的情況,我覺得無論老闆還是HR都不用擔心,國家已經明確規定,財政部與醫保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緊急通知》:對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實施綜合保障,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這樣的規定目的就是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

相關的規定如下:

有了這樣的政策,企業的負擔就小了很多,畢竟正常復工期間員工之間要相互接觸,員工和客戶群體也可能要接觸,即便採取了防護措施,誰也無法確保萬無一失。

此外,值得參考的一個極端案例就是李文亮醫生,他因為在工作崗位上感染了病毒,不幸離開了我們。

根據之後的消息,武漢當地政府也是給他認定了工傷,給予了工傷補助。

而你不是醫護工作人員,出現意外怎麼辦?

參考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第1款規定:

滿足了這個條件,才應當認定為視同工傷。


儒鄉雜談


如果在復工期間,員工發生感染,企業必須對員工負責,

首先:要幫助員工到專門的感染資源進行專業的治療,包括員工生活上的幫助和關心。

其次:員工在治療期間,企業要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補助和賠償。


用戶三國之志


從勞動法的角度回答你的問題。復工期間被感染的,很難被認定為工傷。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根據人社保最新出臺的11號文的相關規定,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因此,對於未從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的醫護人員如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很可能不會被認定為工傷,從而也不會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二,如果撇開11號的規定,其實因企業復工職工感染新冠病毒的也很難認定為工傷。因為從勞動法上認定工傷的幾個常用點分析,首先,感染新冠病毒不屬於職業病,因為目前實施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並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這一項,所以暫時不能認定為職業病;其次,也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該條只限於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感染新冠病毒明顯不在其列;再次,在客觀上存在職工通過多個渠道被感染的可能,因此司法實踐中很難判定普通勞動者僅僅是在勞動時間的勞動場所中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謝健lawyer


假如企業復工不給員工做體檢,篩查新冠病毒潛在傳染源,也就是做核酸檢測,那企業肯定要負責,政府主管部門也要負責,因為政府沒有明確要求體檢項,只是讓填了個所謂的健康證明表格,試問能安全嗎?企業安全意識淡薄,有點老闆怕花錢,存在僥倖心理。一旦發生企業內部交叉感染,後果不堪設想。望政府主管部門和企業老闆慎重對待,安全復工責任重大,別到時推卸責任就行,亡羊補牢,為時已晚。


無畏無懼之靈魂


問:復工期間若出現感染,公司要負責任嗎?

答:在網上查看一下有關於此類問題,國家已經明確規定,財政部與醫保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緊急通知》:對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實施綜合保障,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由國家來承擔,所以對於企業和個人都不用擔心。這樣的規定目的就是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如果員工因為企業強制提前復工的要求,在上班途中或者在工作中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原則上就是,企業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甚至承擔刑事責任。所以,提醒企業不要為了一時之利,最後損失更大。雖然國家已經給出保障。但是員工在上班期間要學會各種措施防護自己。少接觸,勤洗手,出門一定戴口罩。


宋詞唐詩


公司負責是必須的。在現在的情況下,像一些關係到國計民生的產業項目,必須要復工。但防護測體溫必須到位,不能走過場。像一般的住宅建築工地,還是再觀察一陣吧!畢竟再怎麼晚就比往年晚一個多月,我本身也是幹工地的,工程進度是可以調整的,稍微加快些進度就趕上去了。我主要是針對農民工這一塊說的。萬一復工出現感染,那就不是一個幾個人的事,整個工地都得停,那損失就大了。


正馳朱駿


如果提交了復工申請書,政府同意復工 。卻不幸染上病狀。公司是要承擔後果的


名偵探韋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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