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儿子屋里轻生 房子成「凶宅」 房东提告求偿


租客儿子屋里轻生 房子成「凶宅」 房东提告求偿

▲冯姓一家人租房子,其中二儿子却在家中轻生,让房屋惨变凶宅,房东怒求偿。(图/免费图库stocksnap)

陈韵如/高雄报导

郭姓房东把自己房子租给冯姓一家五口,但没想到冯家二儿子却在屋子里轻生,害房子成了「凶宅」,市场交易价因此大幅减损,房东因此向冯家人提告求偿。法官审理后认为,冯家长子及长女因长期在监服刑及已出嫁,没有监督责任,因此免赔,而这笔帐最后则落到冯母身上,冯母须负连带责任,赔偿房东。

判决书指出,房东2015年将房子租给冯姓一家人,而2017年冯父因病过世后,一家人仍续租房子并没有搬走。未料,2018年年初,冯家二儿子却在房子里轻生,害房子成了凶宅,房子的市场交易价也大幅减损,房东因此提告求偿。

高雄地院审理时认为,冯家长子因长期在监狱服刑,长女又以出嫁,2人皆为与轻生的冯家二儿子同住,无法监督冯家二儿子的行为,法官因此判免赔。此外,纵使冯母强调,她虽然与二儿子同住,但二儿子在轻生前毫无迹象,自己难以控制儿子的行为,但法官仍认为,她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负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判她须赔偿房东这笔费用。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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