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有權拖欠員工最低生活保障金嗎?

紫軒聽雨5


這要看那種類型的企業,國企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私企就不好說了。


zjinb88


企業跟員工之間沒有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說法,只有工資_勞動報酬這一說。個別情況下,也有先發一部分生活費,過段時間算總賬,補齊工資的情況;還有特定情形下,企業先預支部分生活費,發工資時再扣除的現象。不管什麼情況,歸根結底都是在員工工資這個圈子裡轉。有關法律規定,企業不得拖欠員工工資,這一點勞動合同中也有所體現。現實中因客觀原因,企業晚一點發工資的現象也存在,只要時間不長,同時向員工講清原因,大家也會諒解的。您講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應該是政府民政部門為保證無收入低收入人們的生活,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開支,正常情況下都不經企業發放,所以您講的拖欠應該是拖欠工資。這種情況下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向當地政府反映情況,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僅供參考!


長金老者


可以仲裁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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