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交往,女方有房該不該提前告訴男方呢?

T.P.D.


看交往到什麼程度,我覺得剛開始沒必要告知男方,兩個人剛開始是判斷兩人三觀合不合,不應該有太多的利益牽扯,如果到了談婚論嫁階段的話,應該告知,這時候兩個人應該有最起碼的坦誠!個人的一點建議,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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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告訴男方,但也沒有特意隱瞞,到談婚論嫁時,我們這邊彩禮16到20萬,而且禮也多,我父母說讓我倆商量著來,畢竟是我倆過日子,彩禮什麼的都只不過是形式,家裡也不會要,結婚後還會給我們帶回去的,商量後按他們那邊來,然後我爸媽提前給我一張卡,說是陪嫁的,裡邊的錢將近是彩禮的三倍。後來去他家裡商量結婚的獅子,他媽和他對我說的意思是:男方有房(貸款的),沒必要要彩禮,即使給了彩禮也要讓我再給他們拿回去,只是暫時那放我這而已……還說我平時花錢大手大腳,還說我工作工資不高(我是文職,扣完五險一金後5000上下)怕我攢不了錢,讓他來掌管財政大權,呵呵。我沒有花過他的錢,而且自己也有存款,知道以後要過日子,所以每月會有計劃的存錢。我聽他們說要我果斷提出了分手,並且把訂婚的錢如數退給他們了。過了一個多月我才跟父母說我不喜歡他了,但沒有說過他們家的壞話。父母知道我是什麼樣的性格,也沒有多問,就跟我講,沒事,正好可以多陪爸媽幾年,正不捨得我閨女嫁呢。晚上聽到我父母聊天,聊到我和他,猜測是什麼原因,唯獨沒有猜到是因為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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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交往,女方有房要不要提前告知男生?

我認為視以下幾種情況而定,需不需要告訴男方:

(1)畢竟是男女交往期間,房子是女方的自己私有財產,或是祖上留下來的,或靠自己用辛勤的汗水而打拼出來的,自己是房子的主人,告訴他也無所謂,男方有啥想法是男方自己的事情和女方無關,女方只要 ”任憑風浪起,穩 坐釣魚臺”也就是了。我自己的房子,我做主。

(2)如果相處過程中,女方感覺男方非常優秀,各方面都是自己青春時期幻想中白馬王子且自己對男方也非常滿意,男方也確實對自己深愛有佳,發自內心的”喜歡自己,愛著自己、疼著自己、呵護自己”,如果結婚時,男方確實錢不湊手或暫時無力買房娶女方,那麼婚後兩人可以先住女方的房子,愛情是第一的,物質是第二的,也無需非得套用傳統的模式,就非得男方有房女方才肯嫁過來,只要愛情甜蜜,雙方能互愛,能”同甘共苦、榮辱與共”,女方有房就當婚房用也是可以的。

(3)畢竟是男女交往時期,女方不說出自己有房子秘密也可以的。如果女方先說出了自己有房子,就恐怕男方惦記女方這個房子,因為一個房子在大城市那也是個不小的數字,這個數字,夠工薪階層奮鬥20年都不一定掙來,怕男方知道女方有房子,而拼命工作掙錢買房娶媳婦的想法洩氣啦,幹勁就不那麼大,他認為”女方有房子,我有指望了我自己差不多就行了不用拼命了”,這樣不利於男方的上進心和創業精神,容易使他停止不前,而頹廢后退。

綜上所述,雖然現在個別人奉行”愛情和物質是平等的”,但我不贊成這個觀點,我認為應該愛情第一,物質第二,將”愛情和物質對等的”的說法,是對愛情聖潔的一種玷汙”拋開愛情談物質,和用金錢買賣男女有啥區別那?所以男女交往應該愛情第一。至於是否和男方說自己有房子的事情, 按我以上幾點做,試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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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問題是男女交往,女方有房,在糾結該不該提前告訴男方?也就是說,女方遲早都要告訴男方的,或者男方遲早都會知道的。不知道女方糾結啥呢。

這要視情況而定,假設男女是情侶,女方比男方富裕的第一種情況,男女交往,女方有房,一般都認定男方為人處世,才跟男方交往,肯定要互相信任最好,你都信任男方了,你糾結啥呢?不然就沒有交往的意義。女方都都認定男方了,你怕男方圖你房還是怕男方自卑呢?可能都有。但是這就證明女方眼瞎,交往一個不適合自己的男方,那怎麼做都糾結。假設男女是情侶,女方沒男方富裕的第二種情況,男女交往,女方有房,女方不認可男方,會交往不?雙方互圖?是怕男方瞧不起還是男方圖你房?

綜上,互相信任。


城南2小木


不需要告訴!只不過是談戀愛並不需要告知對方自己的財產和經濟狀況,說了也沒什麼意義!如果到了準備結婚的時候再說也不遲。

我身邊有個朋友就是婚前自己出資十萬父母出資二十萬,首付一套房自己供貸。後來談男朋友並沒有告訴男朋友婚前有房,自己在談戀愛期間也是自己默默還貸,直到快結婚時才說。到結婚時朋友父母要二十萬彩禮,說用作給房子還貸的,房子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隱私,在談戀愛的時候說出來也證明不了什麼,誰知道能不能走進婚姻的殿堂?如果說了還可能被有心人利用!自己有房同樣可以要求男方買房,反正房子也是男方自己的。

真正到了結婚的地步女方有房建議讓男方出資還貸,然後房產歸雙方共同所有,這樣也可以減輕婚後經濟壓力!如果是男方的房子,女方也可以出資為共同財產!現在婚姻法規定的誰都佔不了便宜。結婚是奔著一輩子去的,真到不得已的情況誰不想淨身出戶,誰就婚前出資!


上海註冊公司王傳剛


男女交往,首先要看兩個人是否三觀合,是否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

女生也要考察男生是否真心,女生考察男神期間暫時不要透露自己的家庭狀況以及財務狀況,因為有房有車,家庭財務狀況,這些都是等到你們快談婚論嫁才應該討論的事情。

女生如果遇到一個和你門當戶對真心相愛的人,你可以和他說你們家裡的情況,財務狀況,畢竟這個人是可以託付的人。

女生如果遇到一個凡事斤斤計較,愛打小算盤的人,這樣的人就不值得說什麼了。

女生還是要擦亮眼睛,看一下這個男生是否值得交往,如果是值得交往的話,你可以和他說你有房子的事情。


晰顏


告訴他吧,早晚都會知道的,又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早知道比晚知道好些,如果男方介意女方有房,只能說他小心眼還自卑,他還是去找沒房的女孩為好。現在離婚率那麼高,新婚姻法讓女孩缺乏安全感,女孩子買個房挺好的,萬一婚姻出問題有個退路。現在社會太現實,雖然傳統習俗上是男方買房,但是男方買的房與女方一毛錢關係沒有,過得好暫且不說,過不好的話女孩連離婚的勇氣都沒有。有些女孩想在男方的房產證上去加名,弄得雙方很不愉快,其實男方出資購的房,加名也沒用,出資才是王道。有錢出資何不自己購房。



蹉跎歲月45


男女交往,女方有房該不該提前告訴男方呢?

這個問題一般只要雙方確定是男女關係朋友,就要告訴對方是否有房產,如果到了結婚都沒告訴,實屬隱瞞財產,可能婚姻也不牢靠。這樣的婚姻是靠不住的 。大家即然是一家人就不要顧意隱瞞財產。金錢問題除外。固定資產要公開,如房產,汽車。企業。公司股份。都要袒成公佈。


鬱金香137652766


不用提前告知男方,關係確立了再告訴他。

告訴不告訴男方這得看兩個人的交往程度,看他是不是給你帶來了安全感。兩個人交往不深或者兩個人交往關係不好,為什麼要告訴他,萬一他是為了房子而和自己在一起怎麼辦?再說為什麼有房子跟他說呢。又沒到了談婚論嫁那一步,談婚論嫁才會談論房子車子。

如果他已經跟你關係很好了,就要和你共度一生了,不妨就告訴他,畢竟兩個人之間最重要的事是信任。跟他解釋之前不告訴他的原因,我想他會理解的。

如果兩個人已經確立關係,不把婚前有房的事情告訴對方,那就是你不對了,男方肯定要生氣的。

不管怎麼說,兩個人真心在一起最重要,房子只是身外物。不能因為錢而傷感情。


親愛的煬煬


《婚姻法》規定,婚前購買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婚後也屬購買人所有。女方有房怎麼不能告訴男方呢?除非,你對此有疑慮。那這種交往還有交往下去的必要麼?如果是以結婚為目的的交往,誠實是能夠步入婚姻的基礎。如果不以婚姻為目的戀愛,那就是耍流氓。不知道,問這個問題的出發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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