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冲卡,拘留!

2月6日22时许,盐池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接匿名电话报警称,一辆小型轿车在盐池县花马池镇沟沿村疫情防护卡点冲卡后弃车离开,该车辆车头前部不知与什么发生碰撞严重变形,请求处警。

2月7日14时许,盐池县花马池镇王某某到盐池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投案自首。经办案民警调查,2月6日22时许,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东顺路交叉路口处,由于操作不当车辆驶入道路右侧树林地内,车辆与树木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树木受损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某驾车离开现场,驾车行至沟沿村疫情防护卡点冲卡后将车辆停放在沟沿村住户门前处弃车离开现场。

2月8日,王某某因恶意冲卡被盐池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2月18日,王某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盐池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位置。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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