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書商豢養的王先生


被書商豢養的王先生


本世紀“國學”開始升溫,被稱為“國學大師”的王國維也被人反覆提起,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死因。1927年6月2日,王國維投昆明湖自沉,其死因成為“中國文化史世紀之謎”。幹春松先生2000年4月12日在《中華讀書報》發表了《王國維:自殺的理由》一文,梳理了幾種說法,包括殉清說、殉文化信念說、羅振玉逼迫說、性格悲劇說,並認為主要原因是其矛盾又憂鬱的性格。但從本文所收集的材料上分析,他的死與羅振玉脫不了干係。王國維是書商羅振玉豢養的學者,羅振玉沒有逼死他的動機,最大的可能是王國維以死反抗羅振玉的控制。

  下面是《王國維,自殺的理由》的片段:

  王國維和羅振玉之間的關係,實在非同一般。王國維青年時,就不滿於科舉貼括之學,以至於在參加科舉考試時“不終場而歸”。嚮往新學,卻因“家貧不能以資供遊學”。1898年,王國維來到上海,在《時務報》任書記校讎工作,併為館主汪康年司筆札。業餘時間去羅振玉辦的東文學社學習。羅振玉慧眼識才,在各方面提攜獎進,甚至資助他去日本留學。從此王國維便處處跟隨羅振玉,羅辦雜誌,王國維便替他做編輯和翻譯,羅奉調到北京,任職學部,王國維也隨之赴京,在羅身邊任職。辛亥革命後,羅攜家眷去日本,王國維也舉家搬到日本,後羅振玉定居天津,羅又給王國維弄了個“南書房行走”。羅“奉旨入值南齋”,王國維又幫他整理皇宮內府的文物書籍,王國維的興趣和研究重心從哲學、文學轉向甲骨文、邊疆史地、敦煌學,除了自身的原因外,與羅掌握大量的新發現,而他又幫助羅整理考證有關,這一點可從他《近二三十年中國新發現之學問》一文中得到證據。對於這種帶有依附色彩的關係,王國維一方面有一種報恩思想,同時也感到屈辱,覺得是“為生活故而治他人事”。儘管羅、王兩家後來有了姻親關係,王國維內心之不平衡依舊存在,羅、王之間關係的破裂顯然也有這種心理背景的影響。到目前為止,持因逼迫而致王自殺說的理由主要有兩個。其一是逼債,據郭沫若說:“據說他並不是忠於前朝,而是別有死因的……據他的死,實際上是受了羅振玉的逼迫。詳細的情形雖然不十分知道,大體的經過是這樣的,羅在天津開書店,王氏之子參與其事,大折其本。羅竟大不滿於王,王之媳乃羅之女,竟因而大歸。這很傷了王國維的情誼,所以逼得他走上了自殺的路。”(《魯迅與王國維》,《歷史人物》)此外,溥儀提供了另一個傳說,說的是清帝內務府大臣紹英託王國維代售一批字畫。羅振玉得知後,從王國維手中把字畫要了去,說可以替他賣,但賣後羅把所得的一千多元扣留,作為王應還羅的債務。致使王國維無法面對紹英的催促,因而自盡。(《我的前半生》202頁)其二是羅在王喪子後,把新寡的女兒從王家接回,致使王國維感到很丟面子,與王國維交往近三十年的殷南說:“在去年秋天,既有長子之喪,又遭摯友之絕。憤世嫉俗,而有今日之自殺。”(《我所知道的王國維先生》,《國學學報·王靜安先生專號》)不過這幾條理由有很重的推測因素,因而無法將之作為確證。且羅振玉因出仕偽滿、盜賣國寶,一直口碑很壞,史達在他所撰《王靜安先生致死真因》一文中說:“羅振玉本是個假借學問而虛名來騙人的大滑頭,他專以販運中國古籍出洋及造作假古董弄錢為業。……這樣的人,品節如何也就可揣而知,不幸王先生正在他做蘇州師範學堂監督時去擔任教課,於是被他拉攏著做他學問上的工具。”(《文學週報》五卷一至四期合訂本)甚至認為王國維作了“遺老”也完全歸罪於羅振玉,如顧頡剛說“羅氏喜歡矯情飾智,欺世盜名。有意借了遺老一塊牌子來圖自己的名利,他在這個環境之中,也就難以自脫,成了一個‘遺而不老’的遺老了。等到成了遺老,騎虎難下,為維持自己的面子起見,不得不硬挺到底了。”(《悼王靜安先生》,《國學學報·王靜安先生專號》)。

  羅振玉的為人,說好聽點是個書商,說不好聽就是個不良的文化掮客,上文對羅振玉的不良品質交代得很清楚。不能否認他也是個文人,也有人稱其為“國學大師”。因其對甲骨文和敦煌文書的客觀貢獻,後人對他的評價比當代人要高,正如干文所言,“且羅振玉因出仕偽滿、盜賣國寶,一直口碑很壞。”溥儀在自傳《我的前半生》中對自己的這位老臣很不滿意,指羅振玉沽名釣譽,人品不佳,甚至憑藉自己的名氣拿假古董當真古董去販賣。羅振玉的學者名氣,多少與王國維有關。

  王國維與羅振玉“帶有依附色彩的關係”、“被他拉攏著做他學問上的工具”,是書商與豢養學者的關係。有一種好聽的說法是:“羅振玉成為王國維生活的扶助者,事業的提攜者和學術研究的領路人,同樣也是王國維一生中為數不多的知己。”羅振玉要讓自己手中的東西更加值錢,就需要有學者的研究做鋪墊,王國維就是這樣的學者。就象演藝界的經紀人把小演員炒成明星,老鴇把小女孩養成名妓,自然要把他(她)當作搖錢樹,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明星、明妓們想要擺脫依附關係,往往要付出慘烈的代價。幹春松先生的文章中,這個結論可謂只隔一層窗戶紙,但他沒有捅破,在列舉了有關欠債還錢的無端猜想後,以一句“不過這幾條理由有很重的推測因素,因而無法將之作為確證。”而輕輕帶過。其實已有的幾種說法均無法確證,幹先生傾向的“性格悲劇說”,有更重的推測因素。性格悲劇是所有自殺行為的普遍因素,不是王國維的自殺動機。當然,羅振玉絕不想讓王國維去死,王國維的價值,非那幾片錢財可比,“羅振玉逼迫說”不夠準確,應改為“反抗羅振玉控制說”。

  王國維死後,人們從他的衣物中發現他留給其兒子王貞明的遺書,上書“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經此事變,義無再辱!我死後,當草草棺殮,即行蒿葬於清華園塋地。……書籍可託陳(寅恪)、吳(宓)二先生處理”。王國維死前曾與陳寅恪長談,兩人的關係很是密切。

  陳寅恪為王國維所撰碑文中強調:“思想而不自由,毋寧死耳。”“惟此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歷千萬祀,與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陳寅恪對“殉文化信念說”的廣泛被認可起到重要作用。然而,清華國學院“四大導師”,其他人均無自由與獨立的問題,只有王國維思想不自由、精神不獨立,所為何來?

  王國維名氣逐漸增大之後,自由獨立的慾望得以增長。自從任清華國學院的導師之後,他已經從對羅振玉的依附中解脫出來,得到自由和獨立了。但北伐軍將要攻入北平,梁啟超準備到日本避難了。沒有了清華國學院這個港灣的庇護,革命的浪潮將把王國維這個“遺老”推回到羅振玉的圈子裡,因而重新失去自由,這就是其遺書所謂之“再辱”。郭沫若和溥儀所猜測的逼債,太小看羅振玉了。實際上王國維兒子即羅振玉的女婿死後,王國維為兒媳羅孝純的將來考慮,把海關所給的撫卹金全部寄給羅孝純,然而羅家卻出乎意料地拒絕接受撫卹金。王國維幾次把匯票寄去,幾次又被退了回來,最後羅振玉竟寫了一封絕交的書信寄來。在這份絕交信中,羅振玉以崇尚博愛的墨子來比喻自己,指出自己在三十年交往中一直無私援助王國維,從來沒有怨言,而卻把王國維比作主張“重己”的先秦哲學家楊朱,認為王國維很自私,知恩不報。

  羅振玉要的不是那點金錢,而是王國維的自由,要讓他繼續為自己服務。王國維既擺脫了豢養的地位,認為羅振玉的恩情已經報答完了,若再有所要求,只能以死相報,這就是其遺書所說的“只欠一死”,就是陳寅恪所謂“思想而不自由,毋寧死耳。”羅振玉沒想到王國維的反抗如此激烈,後悔不及,事後採取了各種措施進行補救。首先是進一步炒紅王國維,製造假遺折騙取溥儀賜諡“忠愨”,在天津再次為王國維舉行追悼大會。然後編輯出版王國維的遺著,最後賺他一筆。《海寧王忠愨公遺書》在王國維去世半年後,就開始刊刻問世,速度令人驚訝。羅振玉的操作,真可謂老道。

  陳寅恪、梁啟超等同事應當知道王羅二人關係的實質,但為了“國學導師”的面子不忍說破,只能泛泛地說“文化信念衝突”。學者的精神獨立是一種文化,封建式的人身依附也是一種文化。有意思的是,陳寅恪的墓碑上,也被人刻上了“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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