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为何要焚书坑儒?

作家云冗雾


秦始皇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位伟大的帝王,他是"皇帝"一词的最早使用者,也是后世"千古一帝"所评价的对象。他在位期间统一六国、修建长城、统一文字和度量衡,并北击匈奴、南征百越,将中国的版图大大拓展,也把中原文化传播到了偏远地区。

如此贡献,可谓是前无古人,后难有来者。

然而,即使是贤明的帝王,也会有犯错的时候,何况秦始皇本就不是以宽容仁厚著称的君主。后世常常批判秦始皇残暴不仁,并且举出"焚书坑儒"的故事来责难他,尽管这一用词有待商榷,但秦始皇确实为巩固统治、统一思想而颁布了一些措施。而《史记》中的"始皇置酒咸阳宫"一段对其进行了记载。那么,始皇置酒咸阳宫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历史事件呢?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蒙恬在北方基本驱逐了匈奴,安定了秦国的北方,长城的修建也稳步进行;在南方,秦朝则设置了桂林、象郡等郡,统治范围取得了很大增长。再加上有一颗明亮的星星从西方升起,被认为是吉祥之兆,于是秦始皇兴致勃勃地在咸阳宫设宴庆祝。

据《史记》中"博士七十人前为寿"的记载,七十名学习儒家经典,掌管经学传授的"博士"也出席,为秦始皇敬酒献辞。席间,担任仆射的周青臣献上赞美之词道:"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

周青臣这段话,重点在于夸赞秦始皇用郡县制代替分封制的行为,认为由政府选拔官吏、皇帝直接任免,会使得各郡县能够被中央更好的管辖。从而避免商、周时期政府将地方交给诸侯,害的诸侯坐大,颠覆中央政权的情况。

尽管周青臣的语气尽是谄媚,秦朝也不会如他所说,人人安居乐业,远离战火,从而万事相传。但他所叙述的郡县制优于分封制这一点是确实存在的,且被后来中国的数千年历史所证明。而当年力排众议采用分封制的秦始皇也很喜欢周青臣的歌功颂德,于是十分高兴。

但这个时候,不和谐的声音响起了。鲁国是孔子的祖国,也是春秋战国的诸侯中,最为遵守周礼的国家,周朝衰微后,礼乐不兴,人们评论说:"周礼尽在鲁矣。"后来,鲁国被楚国所灭,作为近邻的齐国趁机取得了鲁的部分土地,随之而来的还有许多提倡儒学的人士。

到了秦朝建立,许多儒学学者都来自于原本齐国的土地。在秦始皇欣慰于自己提倡的郡县制时,一位来自齐国的儒生淳于越发出了不和谐的声音: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淳于越先是用商朝国祚绵延五百余年,周更是存续了整整八百年为例,论证君王分封自己的亲戚、功臣于各地来辅佐自己,才得以长久维持统治。又批判秦始皇继位后不将子弟封到各地,只让他们当普通人,认为将来如果发生叛乱,他会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从而主张秦始皇遵循古人,采用分封制,并斥责周青臣的阿谀奉承。

面对这一煞风景的发言,秦始皇选择将淳于越的发言交给众臣商议。当年就支持郡县制的丞相李斯说道:"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站在今天的角度看,李斯的话也是十分正确的,统治天下的制度就应当因时而变。

不过紧接着,李斯便因为儒生们"率群下以造谤",妄议朝政、批判秦始皇所颁布制度为由,建议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在酒宴上被墨守成规的儒生败了兴致,加上自己作为一个锐意进取的君王,本就厌恶不知变通的人。于是听到李斯的建议后,便当即下诏,按照李斯所说去实施。后人将这一行为称作"焚书",并将之与其实是坑杀招摇撞骗的方士的行为相并列,丑化为"焚书坑儒"。


煮酒君


原以为这个问题不需要我来多说,因为秦始皇焚书坑儒的事情,《史记》里记载得非常清楚。

但是,看了几个回答之后,对回答者的无知妄说,惊到了。难道他们在评说历史问题的时候,不需要史料吗?历史事件可以信口开河吗?

虽然历史并不由这些狗屁东西胡说八道,但也不能如此污染今日头条吧!

兹引证《史记》,作一点简单的说明,以正视听。并附《史记》相关页面文字于后。智明者鉴之。

秦始皇对儒家并无偏见,对儒生是重用的。任命姓侯的几名儒生为博士,随时在朝堂上听博士的意见。可是,博士们做了些什么事呢?尽出歪点子,劝秦始皇修甬道,修了从咸阳宫到骊山阿房宫的甬道,隔离隐蔽秦始皇的行踪;劝秦始皇修仙,求不死之药;还反对郡县制,要恢复世袭分封制;动用广大儒生,胡乱议论国家大事等等。李斯在朝上驳斥了博士的意见。秦始皇还是要大臣们商讨议论,然后才有禁书的决定。这时,姓侯的怕了,几个博士私下商量,逃走了。秦始皇当然龙颜大怒。但是,还是没有动杀心,只是要交出书籍。儒生们却违法隐藏儒家书籍,不交书,欺瞒官府。这就怪不得秦始皇了,于是严查。儒生们相互揭发,共460余人,坑之于咸阳。

事实上,秦始皇烧的书并不多,仅仅限于主要从儒生手里收来的书,当然还包括其他人交出来的书。图书馆里的书都保留,包括儒家经典,都没有烧。不然,后世如何能看到儒家经典?

请各位智者,仔细看看《史记》。再来判断我说得对不对。




华中小隐


历史上对秦始皇“焚书坑儒”有很大的误解,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推荐大家看看2016年央视播放的大型历史纪录片《从秦始皇到汉武帝》,里面对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事件有详细的记载。

秦始皇在统一天下初期,非常重视儒生,百官之长的丞相绾即为儒生(当时的李斯仅为廷尉),并设地位崇高的博士七十,其中多为儒生。然而,儒生却始终恪守“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的信条,坚信“今不如古”,坚持推行周王朝的分封制,阻碍秦始皇推行的重大改革——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在统一天下的第八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召开贺寿大会,本来欢喜热闹的大会却成为杀气腾腾的“焚书”总动员。先是仆射周青臣贺颂秦始皇功德,儒生博士淳于越却认为周青臣在阿谀奉承,进而再次痛斥秦始皇推行的中央集权郡县制。已升任丞相的李斯认为秦始皇的“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建议全国推行“焚书”。秦始皇采纳李斯建议,立即开展“焚书”运动,“使天下无以古非今”。然而,秦始皇并非针对儒家,而是天下“百家”。

次年,方士卢生、侯生等人耗费秦国巨资,多年求不死仙药而不得,害怕天子盛怒而逃亡,并且在包括儒家在内的诸生中到处散布不利于秦始皇的谣言。秦始皇大怒,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其中除了儒生外,还有很多其他学派子弟。

以上就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基本经历,但史实应改成“焚书坑百家”。


积微君


首先要先强调一个经常被大家忽略的事实,“焚书坑儒”是后汉时期的说法,根据《史记》、《资治通鉴》这些比较靠谱的史料记载是:焚诗书、坑术士

其次呢,焚诗书、坑术士并不是同一件事,而是两年内先后发生的两件事。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焚诗书的始末。

公元34年,有一天秦始皇咸阳宫大摆宴席,这时就有仆射周青臣出来歌颂秦始皇的丰功伟绩了;然后博士淳于越站出来大力提倡周天子的诸侯分封制的好处,抨击对方的阿谀奉承,打击郡县制的不好。
由此,双方展开了剧烈的争议。

秦始皇听后便让大臣们在朝中讨论。

丞相李斯站出来力排众议,提出:焚诗书的提议。

于是,焚书就这样开始了。

和大家熟知的焚书不一样的是,秦始皇的焚书焚烧的是诗书、诸子百家的书;而且最重要的是秦始皇烧的是私书和藏书,也就是说就算是焚书之后咸阳宫内也是有正本和副本的。

说白了,秦始皇焚书的目的是为了愚民、短期的稳固政权罢了。

第二、坑术士

如果说焚书事件是秦始皇的污点的话,那坑术士可以说是秦始皇背的最大的锅了。

上文说了,"焚书坑儒"这个词是在后汉时期才有的,而最靠近这段历史的史料《史记》和《资治通鉴》则是说焚诗书、坑术士。

什么是术士呢?

说白了就是古代的练术士,在当时有个叫卢生的练术士忽悠秦始皇能找到长生不死药。

秦始皇高兴坏了,给这个练术士大笔的赏赐。

事实证明,长生不死药是不存在的,卢生不仅找不到药,还和另外一个练术士在背后说秦始皇坏话。

结果这事传到了秦始皇耳中,秦始皇无比震怒,可是这个时候卢生和另外一个练术士已经跑步抓不到了,秦始皇便下令把其他妖言惑众、蛊惑百姓的练术士抓起来坑杀。

这里有一点要强调的是,秦始皇虽然震怒,但在下令的时候也是强调了抓捕那些真正妖言惑众和蛊惑百姓的练术士坑杀,其他没有犯事的是不抓的。

这就是所谓焚书坑儒的始末缘由了。

所以说,秦始皇在焚书坑儒上是背了一个大锅。


疯言历史


一、什么是焚书

史载,秦始皇34年,47岁的秦始皇为自己做寿,70多名“博士”(指诸子百家中知识渊博的各类专业人才、技术骨干,并非仅仅指儒生哦)前往皇宫贺寿。寿宴上,秦始皇的侍卫长周青臣发表了一个长篇大论的演讲,演讲的主题只有一个——拍秦始皇的马屁:

“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史记秦始皇本纪》

对于这种拍马屁的行为,自命清高的“博士”自然看不惯,于是博士淳于越对秦始皇说:

“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史记秦始皇本纪》

对于淳于越的话,秦始皇倒并过激反应,只是下令大家议论议论。然而这时候丞相李斯跳出来了,他说: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

按李斯的意思,每个朝代的具体情况是不一样的,现在有现在的情况,陛下你创下亘古未有的基业,你的伟大,又怎是这些读书人知道的呢?现在国家已经统一,最重要的是老百姓要吃饱饭,至于读书嘛,不仅没什么用,还容易惹出事端。

接着,李斯向秦始皇献策:“焚书”,他的具体内容是:

第一,“史官非秦记皆烧之。”对于史书一刀切,除了秦国的史书,其他国家的全部烧掉。

第二,“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对于四书五经和诸子百家之类的书,只有朝廷的博士官、也就是技术骨干们可以收藏研究,民间不许流通。

第三,“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敢胡说八道、厚古薄今的,杀头甚至灭族,地方官发现情况不报告的,同罪。

第四,“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期限30天,到期不烧的,抓去戍边、修长城。

二、什么是坑儒

坑儒又是怎么回事呢?话说有一个叫卢生的方士,说可以求仙药,服用后可长生不老。秦始皇一听居然信了,给了不少钱,让卢生等人为自己找仙药。

可以想象,这自然是一些江湖骗子了,结果他们卷走秦始皇给的钱物,一溜烟跑了,不仅跑了,还诽谤秦始皇:“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

于是,秦始皇乃大怒曰:

“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史记秦始皇本纪》

从上面这段记载可知,他坑杀的人,有两个条件:其一,杀在咸阳的诸生,既然是诸生,当然不仅仅是儒生了,既然是在咸阳,那咸阳以外的地方也就不追究了。其二,杀传播了卢生等人对秦始皇谣言的那些“诸生”,审问后,没有传播的,不予追究。说明秦始皇还是挺谨慎的,生怕杀错了人。最后,由秦始皇亲自决定,坑杀了犯禁的460人,这460人并非是仅仅儒生,更多的是诽谤了秦始皇的那些方士之类的人。

三、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

事实上,秦始皇刚统一六国的时候,还是比较重视文人的,为此还设置了“博士官”,把这些文人养起来,给工资,让他们安安稳稳做学问,有什么国家大事,也会和他们探讨,听取他们的意见,以使这些文人为己所用。

但是,秦始皇最终事与愿违了,秦朝文人几乎都生长于战国时期,这些文人们提倡“效古”,在他们看来,“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因此他们利用一些古文献,引经据典,反对秦始皇的治国理念。比如淳于越就反对秦朝的郡县制,鼓吹恢复先秦时期的分封制,等等。在秦始皇看来,如果任由这些文人胡说下去,势必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

而文人们反对秦朝政策的依据,就是他们推崇的是诸子百家之言(尤其是儒家)、各国史书等。因此,对这些书,秦始皇不能忍受它们的存在,于是下令焚书。

至于坑儒,则是因为卢生等人对秦始皇大肆诽谤,同时“诸生在咸阳者”又经常造谣,以致动摇民心国本,这已超出了文化思想领域的范畴,变成了一种政治煽动。

从根本上说,秦始皇虽然结束了几百年的封建割据,但旧贵族的思想意识并没有随之消失,其影响尚在。因此,秦王朝与旧贵族们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而焚书坑儒正是这场阶级斗争的最激烈表现。

我想,这就是“焚书坑儒”的根本原因吧。


孤舟钓江雪


提问者该好好读读写历史的典籍!

《史记》《汉书》《资治通鉴》里都没有焚书坑儒出现,这个问题很奇怪,其一、写史记的司马迁就是因为真实的撰写史实而受宫刑的,他比秦始皇只晚一百年出头,那么大的事件他不可能不收录在著作中,史记应该是最靠近史实也最可信的史书著作。

其二、历史通常是后朝贬斥前朝的,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推翻前朝意味着新朝才是正统。但整个汉朝不住的喷秦皇暴政但就没提焚书坑儒的事,况且汉朝是独尊儒术的,秦始皇干了这么人神共愤的事应该早就被汉朝的儒生们的唾沫星子给淹没了。

其三、如果焚书坑儒应该先把丞相李斯给活埋,他是标准的大儒,是秦始皇时代儒生的代表,是中央集权制和郡县制的统治理论的奠基人。

4.焚书坑儒的理论是民国、五四时期的疑古派(有谁大家自行脑补或百度)搞出来的,不否认民国出现了一批文化人,但有部分所谓的大师值得商榷,有才无德,标新立异,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比比皆是,其实他们自小在私塾被四书五经熏陶出来的,他们的学说和基础理论也出自这些经典,反过来还诋毁古圣先贤的经典,如果相信他们的话无异数典忘祖。

以上是一家之言,欢迎大家评论或者辩论。


不东先生


大嘎侯,我是阿翔。

其实吧焚书坑儒这个典故我们都挺熟悉,从小听到大对吧,但是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又为什么要坑儒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说实话,我们大多人都说焚书坑儒焚书坑儒,以为这是一件事。其实呢,这还真不是。一码归一码,焚书在前,坑儒在后。为什么焚书呢?

首先吧我们知道,秦始皇统一前的时期,是战国时期,战国时期什么最出名呢?是思想!那时侯的思想可谓是百花齐放,什么儒学啦法学啦吧啦吧啦的一大堆,在我们看来真不错,灿烂的历史文明对吧。可在秦始皇看来,我统一了六国,我是皇帝,你们就得听我的,我说的才是正统,我的思想才是你们改遵循的。所以在他的眼中,这些思想是隐患,是毒瘤,不利于他的统治,他要统一天下,就必须先统一思想,加强专治,所以才有了焚书这个典故。


然后才是坑儒,但不要误会,很多人都觉得,坑儒啊,那肯定是埋读书人啊,暴君啊什么的,其实坑的真不是表面上的儒士,而是方士。那些方士干了什么呢?他们行骗,他们骗秦始皇,信我们你就能长生不老,给始皇帝这个乐的啊。后来因为什么我们也知道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啥都没收到,换你气不气。秦始皇当时就怒发冲冠下令把这些江湖骗子给埋了,而因为当时的方士也穿儒+的衣服,才被人误以为是儒士,其实就一群江湖骗子。这就是坑儒典故的由来了。


喜欢这篇阅读的,觉得还不错的,给个小❤❤

啦。


思维很飘的阿翔


秦始皇之所以要采取焚书坑儒这样坚决镇压的措施,因为这批反动儒生相互勾结,他们造谣惑众,对新建立的统一的地主阶级政权体制大肆攻击,同时制造反动舆论,搞阴谋诡计。

卢生和候生所说的“博士虽有七十人,只是备而不用”,就是对秦朝没有采用孔孟一派儒家的那套复辟旧制度的理论而怀恨在心。他们把秦朝对于博士官的备而不用列为第一个大罪状,其目的就是要为博士官争权力,想由此扩大他们一伙的势力,从而实现他们复辟旧贵族统治的阴谋。

秦始皇在这个“坑儒”事件中,对犯法的和没有犯法的儒生是有区别的。例如著名的秦博士济南人伏生到汉代还在,他曾经传授《尚书》,著作有《尚书大传》。又如薛人(今山东滕县东南)叔孙通原是讲究礼仪的儒生,住在咸阳,准备候补博士官,后来升为秦博士,他投降汉朝的时候,还带有弟子一百多人。还有秦朝著名的儒生陆贾、郦食其等人也一直活到汉代。

这些例子都说明,秦始皇的“坑儒”,只是坑了成阳四百六十个“以古非今”的反动儒生,这样的镇压措施,对于“厚今薄古”,现固统一,是完全必要的。

从来国家机器是阶级压迫阶级的工具。当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的初期,地主政权为了巩固地主阶级专政,一方面固然要镇压农民阶级的反抗斗争,另一方面又要和奴隶主贵族的复辟势力作斗争。他们为了有效地向旧贵族进行斗争和巩固地统治农民,就开始创立封建的集权政体。

过去商鞅在秦国的变法,就是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开创了封建的集权政体。到秦始皇完成统一,把这种封建的集权政体推行到了全国,就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这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重大转变也是对奴隶主贵族残余势力的一个沉重打击。

因此,这时代表奴隶主贵族残余势力的反动儒生,就采用“以古非今”的理论和手法,集中攻击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体制,妄图扭转历史车轮,复辟已经失去的贵族特权。

秦始皇为了巩固地主阶级专政,推行“厚今薄古”的措施,就针对反动儒生“以古非今”的进攻,断然采取了焚书坑儒这样一个有力措施。这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对奴隶主贵族复辟活动采取的一个必要的专政手段。


司隶左校尉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就是为了维护统治。具体说来,就是“统一思想”,消除不同政见,禁止非议政治,以保持社会和统治的稳定。

一、长期以来对这一事件形成的歧义

首先,一直以来,“焚书坑儒”都是秦始皇和秦国迅速灭亡的主要罪责之一。其实,根本没那么严重,因为“清理删除”持反对意见的人(谤者)是历朝历代非常常见的事情,几乎不值得一提。汉代的“酷吏”制度、唐代的“铜匦(告密)”制度、明代的厂卫制度以及最臭名昭著的清代“文字狱”,都属此类。相比而言,完成中华民族思想一统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则更显得温和而从容。同时从人数上来说,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也被夸大了,因为秦始皇不过是坑了三百多人,清代的“文字狱”可是成千上万的杀。

其次,从“焚书”的内容和数量上来说,和后代相比较,算不上什么事件。对于“焚书”,到底是焚了哪些书、焚了多少书,史料中一直语焉不详,只是大体知道《诗经》、《尚书》在“必焚”之列(看来执行的不太好)。

第三,“坑儒”一词被解释为“坑持儒家学说的人”不恰当。一方面,按《史记》中的记载应该是“坑术士”,所谓“坑儒”是后来演化的。另一方面,先秦时期,儒家和法、墨、名、兵等学说一样,只是“百家争鸣”中极为普通的一种,其地位不仅远没有后世那么高,甚至连和法家、墨家相比都远远不如。既然如此,始皇帝虽然没有把它抬高为主流意识形态,但也没有必要或者说不屑去灭绝它。而且,儒家推崇的“忠孝节义”统治阶级们都很喜欢。明朝焦竑说:“秦未尝不用儒生与经学。”也就是说,秦代并不排斥儒家。


二、“焚书坑儒”的产生是历史发展需要

“焚书坑儒”,从残酷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文字狱”,但从过程和结果上可以看作是对建立官方主流意识形态的一次尝试。它的出现绝非偶然,秦始皇的“大一统”改变了国家政体的存在形式——即由“分封制”向“皇权专制”时代的转变和过渡——这就必然要求有一种新的“文化软实力”来配合法律、军队等国家机器实现对经济、社会的有效管理——这和大周初建时周公制礼是一样的道理。


三、“焚书坑儒”的负面作用。“焚书坑儒”的目的是让人们莫谈国是、不谤政非,其负面作用显而易见。其一,人人三缄其口。《史记》明确记载:“天下畏罪,莫敢尽忠”、“群臣恐谀”。大臣们根本不敢提任何意见,因为不知道哪一句会违反原则,给扣上“以古非今”、“诽谤时政”的帽子,就有被杀头甚至族诛的危险。因为李斯说:“以古非今者族!”其二,朝堂之上没有了不同声音。《史记》对此作了同样的记载:“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下慑服谩欺而取容”,皇上不管说什么,下面都是一片附和之声。所以,西汉时,张释之对汉武帝说:“秦以不闻其过,天下土崩。”


彼岸历史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是有理论根据的,绝非是心血来潮,而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文化大清洗。它的理论依据就来源于以商鞅和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在他们的著作当中,都曾经提倡要焚毁诸子之书。



在商鞅的弱民五术中,有一条就是臭名昭著的愚民术,他认为民众有知识,有财富,有尊严,有参政权就是民众强大的表现,在这种局面下国家一定会衰弱下去,对此,他有一句名言:民强则国弱,民弱则国强,故有国之道,务在弱民。

在这种思想的支撑下,愚民就成为国家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于是商鞅提出,要废除私学,切断读书人的生活来源,然后把他们都改造成农民,另外,商鞅还规定,国家的官爵只能授于有军功的人,坚决不用读书人,要堵住他们的上进之路,这样读书的人就会越来越少。



事实在商鞅时代,就在秦国焚烧过大量的图书,只不过影响不大而已。

所以,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是既有理论依据,又有历史经验,再加上他的丞相李斯也是一名狂热的法家信徒,因此,发生这样的事情就不足为奇了,这一行为本身的目的也很简单,烧书就是为了阻断思想的传播,坑儒就是为了消灭思想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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