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轄區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通告:全力支持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西峰轄區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

通 告

(第7號)

按照中央、省市關於疫情防控和經濟建設“兩手抓”的工作要求,為進一步做好西峰轄區企業復工復產及疫情防控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力支持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對具備復工復產條件的企業,由企業提交復工復產申請、從業人員14天內活動軌跡和健康信息、復工復產後疫情防控方案,經行業主管部門和鄉鎮、街辦備案後復工復產。對私自復工復產造成疫情輸入的,依法追究責任;對監管不到位的相關單位責任人嚴肅問責。

二、企業復工復產前必須備足備齊疫情防控物資,設置符合標準、數量充足的人員隔離場所。支持企業集中包車組織員工返崗。復工復產後要加強管理,對公共場所按規定進行消毒,實行錯峰分散就餐,每天對員工進行4次體溫檢測,發現有異常狀況人員,第一時間隔離,並向所在鄉鎮、街辦報告。

三、商場、商業門店、賓館等經營場所恢復營業由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報所在鄉鎮、街辦備案後方可營業。營業場所必須定期實施消殺,進入場所人員必須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發現有發熱症狀的,要第一時間向所在鄉鎮、街辦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賓館要嚴格查驗入住人員健康證明,落實旅客入住登記制度。餐飲服務單位嚴禁同桌2人以上聚餐,提倡以外賣打包形式經營。

四、所有活禽交易市場、宰殺門店、鄉村集貿市場以及旅遊、休閒、娛樂、影劇院、博物館等暫緩營業,具體恢復營業時間另行通知。

五、湖北武漢等疫情重點地區來峰返峰人員,與確診、疑似病例密切接觸人員,外地移交我區管理的“四同”(同戶、同住、同航班、同車次)人員,以及區外協查的密切接觸人員等來峰返峰,必須全部集中醫學觀察14天。市外其他地區來峰返峰人員未滿14天的,由鄉鎮、街辦負責落實“三聯一保”居家隔離觀察措施。集中醫學觀察期滿和醫院留觀期滿人員,要繼續居家隔離觀察14天。

六、設置的12個交通檢測站和農村村莊、城鎮居民小區檢測點對本轄區城鄉居民出入不再限制,但對所有外來人員,必須逐人嚴格進行人員流動信息確認登記和體溫檢測,不得有任何疏漏。

七、凡在峰工作、經商、生活或有住所以及途徑西峰的市內各縣來峰返峰人員,能夠提供以下證明信息之一的可正常通行且不再落實14天居家隔離觀察措施。①兩日內機票、火車票、汽車票或購票憑證;②解除醫學觀察通知書;③機關企事業單位返崗復工證明(包括手機保存圖片,微信、釘釘等網絡軟件工作群通知);④醫療機構《轉院證明》;⑤居住地(含暫住地)所在村委會(社區)開具的健康證明。

八、市外來峰返峰人員能夠提供以下證明信息之一的可正常通行:①來慶工作的機關企事業單位返崗復工證明;②目的地所在村委會(社區)同意來慶信函;③來慶前居住地(含暫住地)所在村委會(社區)開具同意來慶信函。

九、西峰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無市外旅居史或有市外旅居史且隔離觀察期滿的,必須正常到崗在崗工作,為企業復工復產和農村春耕生產提供高效協調服務。為保持西峰轄區“淨土”和全區經濟平穩運行,大家一起加油!

本通告由西峰轄區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調整,則依照相關政策執行。

西峰轄區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9日

西峰辖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全力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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