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有企業落實
疫情防控減免房租政策的通告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幫助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政策》(縣委發〔2020〕5號)文件精神,為切實減輕疫情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的影響,現就國有企業落實疫情防控減免房租政策通告如下:
一、減免對象
本次減免對象是指承租縣屬及以下國有經營用房用於辦公、生產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方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的除外)。
二、減免流程
1、各國有企業向承租國有經營性用房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免收2個月租金通知書,承租房產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遞交減免申請,並簽訂租金減免補充合同;
2、相關減免租金情況及清單由各國有企業報縣國資辦備案。
三、減免方式
1、當期租金未繳納的,在應付租金中直接減免2個月的租金;
2、當期租金已繳納的,在下期應付租金中自動減免2個月的租金;
3、當期租金已繳納,且租賃到期的,延長租期2個月。
四、其他事項
1、租金減免期(租賃延長期)按照2020年2月份和3月份的實際天數計算;
2、存有租賃糾紛的房產不適用本方案;
3、其他特殊房產租金減免事宜,根據《若干政策》精神,由經營管理單位與承租方另行協商解決。
淳安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2020年2月18日
閱讀更多 淳安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