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淳安“十項舉措” 激勵關愛防控“一線戰士”

暖心!淳安“十項舉措” 激勵關愛防控“一線戰士”

2月8日,根據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縣人力社保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激勵關愛疫情防控一線基層黨員幹部和醫務工作者的十項舉措》的通知(淳組通〔2020〕3號),要求全縣各鄉鎮、部門綜合採取政治激勵、組織激勵、工作激勵、精神激勵等多種形式,匯聚最強力量,形成最大保障,給予最多關愛,激勵基層黨員幹部和一線醫務工作者敢於擔當、衝鋒在前,堅定必勝信心、堅守戰鬥崗位、堅持科學防治,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一、組織機關部門力量全面下沉一線

各鄉鎮、部門要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在縣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領導下,實行統一組織和調度。各鄉鎮黨委要按照屬地防控原則,動員轄區單位黨組織,組織鄉鎮、村(社)黨員幹部,發揮網格作用,統籌安排,科學組織疫情防控工作。各機關部門黨員幹部要遵循需求導向和統一調配原則,在縣委組織部(縣直機關工委)統籌安排下,聞令而動,第一時間落實,有組織、有計劃地參與各社區、集中隔離觀察點和交通疫情通道檢查點等重點區域(點)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挑肥揀瘦、不推諉扯皮、不添亂增負。各機關部門黨員幹部要帶頭衝在疫情防控急難險重任務一線,在職黨員要積極主動到居住地小區報到,亮明身份,服從社區書記安排,實行結對包乾、定點支持,開展疫情防控志願服務。

二、全力關心保障一線人員安全

要優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一線需要, 縣財政局安排專項經費,加強口罩、防護服、測溫儀、消毒用品等物資籌措和調配,紮實做好就餐、禦寒、值夜、交通等聯防聯控後勤保障。鄉鎮、部門尤其是各疫情防控重點領域(點)的牽頭負責單位要加強一線工作人員業務指導、上崗培訓、安全保護,防控人員每班次一般不超過8小時。縣衛生健康局對直接援助重點疫區、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定點診治醫院、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參加一線防控救治的醫務工作者可參照援派掛職幹部人才標準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同時要關心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人員的心理健康,設立心理諮詢電話,加強心理疏導,緩解心理壓力。要盡力幫助疫情防控鬥爭一線的黨員幹部和醫務工作者及其家屬解決實際困難,尤其要主動幫助解決家庭負擔較重、身體狀況偏弱、雙職工參與疫情防控一線等帶來的生活困難,切實解除後顧之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醫護人員及其他一線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應認定為工傷,並按照有關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組織開展一線人員專項考核工作

要把幹部在疫情防控鬥爭一線中的現實表現作為考察其政治素質、宗旨意識、駕馭能力、擔當精神的重要內容, 作為黨員幹部踐行初心使命、體現責任擔當的試金石和磨刀石。根據縣委組織部下發的《關於在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一線考察識別領導班子和黨員幹部的通知》,加大對疫情防控一線領導班子和黨員幹部的考察瞭解,建立疫情防控一線表現突出幹部名錄庫。對錶現特別突出的幹部可予以提拔使用或優先晉升公務員職級,晉升公務員職級的程序可以適當簡化。對職級職數緊缺的單位,經研究同意可在統籌職數內予以解決,今後再逐步消化。對經受考驗、表現突出、符合條件的村(社區)幹部和青年人才,優先納入村(社區)組織換屆推薦人選,在鄉鎮幹部選拔、公務員考錄遴選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聘)用。及時掌握各領域表現突出、符合條件的人員,對黨組織已確定的入黨積極分子或發展對象但培養考察期未滿一年的,或者在疫情防控一線遞交入黨申請書和向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的,本人一貫表現好、符合黨員條件,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特別突出的,由黨支部提出申請、隸屬黨委研究同意,報縣委組織部預審並經市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後,可及時吸收其為預備黨員,不受發展黨員指標限制。

四、加強一線人員走訪慰問工作

各鄉鎮、部門黨組織要結合疫情防控工作檢查和“走親連心三服務”活動,深入基層慰問疫情防控工作一線的醫院、道路卡口、鄉鎮、村(社區)、緊缺物資生產企業、生活物資保障企業等單位的醫務工作者、基層黨員幹部和其他一線工作人員,進一步堅定信心、鼓舞士氣,主動了解實際困難,幫助解除後顧之憂。縣委組織部先期已向鄉鎮層面下撥30萬市級(含中央和省委下撥專項黨費)專項黨費,主要用於採購疫情防控物資;縣級黨費擬安排30萬元,主要用於支持和慰問戰鬥在疫情防控鬥爭第一線的基層黨員幹部和醫務工作者。對劃撥的黨費要堅持專款專用,及早使用,體現黨組織的關懷和溫暖。

五、實施一線人員職稱評聘傾斜

對參加一線防控工作表現突出的醫務工作者,經核准可提前1年破格申報相應高級職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在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升時可按相關規定給予傾斜,在原崗位聘任年限條件上予以適當放寬,也可按規定破格(越級)晉升,如遇所在單位無空缺崗位的,可先行聘任再逐步消化。期間,因抗擊肺炎疫情未能如期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任務的,經核准可不再提供相應繼續教育證明。

六、從優落實一線人員各類待遇

要不折不扣落實好對醫務工作者等一線工作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發放範圍、發放標準、發放辦法等按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社保廳近期印發的浙財社〔2020〕7 號文件和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印發的杭財社〔2020〕3號文件及相關政策解讀執行。在應急響應期內,對參與疫情防控、醫療救治工作的人員,確實發生誤餐的(單位已提供工作用餐的除外),各單位按規定程序公示後可給予不超過100元/天的伙食補助。對直接援助重點疫區、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定點診治醫院、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參加一線防控救治的醫務工作者,由縣衛生健康局及派出單位對其家屬給予一次性慰問金。同時,綜合考慮機關、事業單位、鄉鎮、村(社區)參加一線防控人員情況,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補助對象和標準按規定另行確定。對在疫情防控中承擔重要職能、作出突出貢獻的醫療和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等,由縣衛生健康局會商縣人力社保局、縣財政局,可一次性核增當年績效工資總量。

七、統籌安排一線人員輪休調休

在保證防控人員力量的前提下,合理調度疫情防控一線的黨員幹部和醫務工作者,採取輪休、調休等方式,保證一線人員及時得到必要休整。對較長時間超負荷工作的人員,要強制休息。對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黨員幹部和醫務工作者合理安排補休。對直接援助重點疫區、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定點診治醫院、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參加一線防控救治的醫務工作者,可安排不少於15天的休假,其中表現突出的同志和直接參與確認病例救治的醫務工作者可優先納入我縣各類休假療養。

八、加強一線人員容錯免責保護

對為防止疫情蔓延,勇於擔當、果斷決策、及時處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現一定失誤的幹部, 根據“三個區分開來”的原則, 按程序予以容錯免責。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依紀依法堅決打擊制止針對基層黨員幹部、醫務工作者進行的誣告陷害、挑釁威脅、人身攻擊等行為,確保基層黨員幹部和醫務工作者全身心投入到防控工作。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不實信訪舉報的幹部,應予以及時澄清,消除負面影響,並依紀依法嚴肅查處惡意誣告陷害行為。

九、突出一線人員評先評優導向

對全縣在一線從事醫護的各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和在一線參與疫情防控的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原則上按實際參加一線醫護(防控)人員總數的30%核增2020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指標。對在一線疫情防控工作中湧現出的特別突出、特別典型的鄉鎮、部門和相關工作人員,可按有關規定給予及時性表彰獎勵。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公殉職、犧牲的黨員,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及時按程序追授為優秀共產黨員。縣裡將適時選樹表彰一批疫情防控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推動形成學習先進、爭當先鋒的濃厚氛圍。

十、切實保障一線人員防控精力

縣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疫情防控工作的統籌安排,健全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要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持統一指揮,堅決防止不同部門各發指令、各下任務,重複向基層佈置工作;堅決防止文山會海,最大限度減少會議,必須開的會議優先考慮視頻形式。各單位黨委(黨組)要加強工作統籌,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隨意、多頭向基層單位發通知、要數據、要材料,防止層層加碼、增加基層負擔。對發現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要嚴肅批評糾正,確保集中精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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