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員工要求老闆假期延長至3月31號,並且工資要求照發,堅決反對降薪,你這麼看?

老朱看天下


公司開業有公司的考慮,疫情期間,如果公司不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審核或防控防疫指揮中心的審批是不能開業的。在合法合情合理,合工作條件的前提下是可以按部就班的。如果一個公司隨便被某個員工來決定假期或薪酬多少的話,那麼這個公司還有必要開下去嗎?沒有一個領導權威的公司。想開也開不了。


望海


公司開工也是要經過疫情管委會審核和批准才能開工的,個人要服從公司的安排,如果員工要求老闆延長假期,工資還要繼續發有點不現實,換成心眼小的老闆直接就讓你不用上班了,可以休假到過年吧!如果員工經濟實力不錯,可以申請停薪留職,比申請假期延長要容易的多。我公司這邊昨天發出通知了,不按時到崗的員工,若拿不出不能到崗的證明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三天直接開除。


MVC驚雷684


首先,我先表明我的身份,我是一個企業負責人,但也是從員工一步步走過來的,所以不會傾向某一方說話。

疫情期間屬於特殊時期,特殊時期企業採取特殊措施特事特辦我覺得無可厚非。但是特事特辦要綜合各方面因素綜合看待,比如:此員工的崗位職責、公司經營的具體業務等是否允許遠程辦公,如果遠程辦公完全不影響業務的進度,是可以考慮此員工的提議。畢竟現在特殊時期,而且此員工也是為家人考慮。當然,也要綜合此人的日常工作表現。平時勤懇工作,誠實守信的員工相信老闆會答應的,前提還是那句話:不影響工作正常進度。

另一面就是工作性質不允許遠程辦公,或者遠程辦公會嚴重影響工作進度,亦或者此員工平時工作表現不好,工作態度不積極等。企業只要不違法違規,按照國家規定允許的復工日期要求員工復工,屬於合法、合規、合理的。員工就有義務配合企業復工,如有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請假的或延遲復工的,企業有權按請假處理,期間不予發放或減少發放工資。前提是:企業一定是嚴格按照國家允許的復工日期復工的。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歡迎大家交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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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2020


每一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任何理由都不行,都像他那樣的員工,老闆還怎麼管理,要是我不可能答應,以後還如何管理其他的人員,做人很多時候,要換位思考一下。



農仁記事


我反對這樣的行為。

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企業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企業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離期間的工資。



南巷l涼風


可以申請在家辦公,也可以申請不降薪,但是這一切都是協商決定的,你現在以這種方法和老闆說,老闆是不是隻能同意或者不同意。一點協商的餘地也沒留。


ZHBingo


抗疫窩家等待,情理上可以要求老闆發放生活費,但要求按原工資發放不乎情理,職工不上班工廠沒有效益,老闆的錢誰給呀,做人得講道理!


一個百分百的農老頭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如果說當地具備復工的條件,而且企業也要求員工必須回公司復工的話,而員工還要求假期延長的話我認為是不合理的。除非你公司的當地不具備復工條件而要求你復工的而且工作任務又可以通過線上完成的,企業應照常支付員工工資!


江西六哥在廣東


這次評論居然都站在企業和老闆這邊


辰雲說


這個員工估計有兩種情況:一是特別厲害,企業離不開他。二是不想繼續幹了,先厲害一把,能行更好、不行就走人。否則一般員工不會提這個不太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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