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会议】佳木斯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召开全市公诉部门疫情防控及涉疫案件办理工作视频会议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及涉疫案件办理等情况,佳木斯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高度重视,迅速反应,2月13日上午,利用政务微信平台召开两级院公诉部门视频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及涉疫案件办理等工作任务。市院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及各基层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视频会议。


【微会议】佳木斯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召开全市公诉部门疫情防控及涉疫案件办理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传达了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违法犯罪的意见》,结合当前防疫过程中发生的抗拒疫情防控的相关犯罪情况和“捕诉一体化”方案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严格规范了办案纪律及办案流程,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犯罪,着力在办案模式和办案质效上取得更大的进步。

【微会议】佳木斯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召开全市公诉部门疫情防控及涉疫案件办理工作视频会议


【微会议】佳木斯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召开全市公诉部门疫情防控及涉疫案件办理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对疫情防控及打击犯罪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防疫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及复杂性,切实增强推进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违法犯罪的意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时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意义,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要始终坚持以依法办案为中心明确两级院职责分工,规范办案流程,保证“捕诉一体化”以后的公诉工作顺利开展。随着《关于市院承办一审刑事案件办案职权和办案程序的相关规定(试行)》的下发,佳木斯地区“捕诉一体化”工作已经全面实施。该“规定”详细规范了两级院“捕诉一体”的职责分工和办案流程,目前经过几个月的试行,两级院之间、公检之间运行顺畅,在围绕案件证据、质量、效率等主要环节上初步印证了“规定”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凸显了公诉人对侦查活动的亲历性,以及引导把控案件证据的时机和能力,工作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但也存在一系列问题,例如规定下发后,有的院没有及时的掌握规定内容,理解不到位,程序不规范,严重影响了案件质效。疫情当前,各基层院要认真学习贯彻该《规定》,保障“捕诉一体化”以后公诉工作顺畅运行。

三是要全面提高公诉干警专业素养。要及时掌握高检院及省院下发的文件精神,更新法律知识,确保依法、及时、正确打击刑事犯罪。


最后,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占民强调,当前各基层检察机关要抓好疫情防控及案件办理工作,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同时要增强检察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特殊时期,切实发挥好检察职能,鼓励两级院公诉干警争当疫情防控志愿者;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抗拒疫情防控相关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有效震慑抗“疫”违法犯罪,稳定民心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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