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疫情防控項目可“先行用地”

2月17日,山西省自然資源廳傳來消息,該廳下發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用地保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疫情防控所需建設項目用地,可先行使用土地;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確需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突破生態保護紅線的,視作重大項目允許佔用。


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疫情防控項目可“先行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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