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記者從山西省總工會獲悉,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決策部署,切實支持我省企業應對疫情衝擊,助力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山西省總工會、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聯合發出《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延期繳納工會經費的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間延期繳納工會經費(含工會籌備金,下同)作出明確規定。
通知規定:
因受疫情影響,全省各類企業2020年一季度工會經費延期繳納三個月,即第一季度應繳納的工會經費延期至7月徵期與第二季度應繳納的工會經費合併繳納。
會經費延期繳納期間不加收滯納金。
通知執行期限至2020年7月徵期結束,之後根據疫情情況再做調整。
政策執行期間,如遇國家出臺新的工會經費減免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記者 楊文俊)
來源 山西日報
閱讀更多 呂梁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