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開“反洗錢”罰單:工商銀行、申萬宏源證券合計被罰355萬元

監管針對“反洗錢”行為的相關處罰持續呈現出高壓態勢

2月17日,央行官網信息顯示,央行寧波市中心支行開出2張“反洗錢”罰單,合計罰款355萬元。據柒財經旗下柒聞網瞭解,此次被罰的對象分別為中國工商銀行寧波市分行和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萬宏源證券”)寧波分公司以及6名相關責任人。

根據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中國工商銀行寧波分行被罰285萬元,4名相關責任人共被罰款12萬元;申萬宏源證券寧波分公司被罰55萬元,2名相關責任人共被罰3萬元。

具體來看,中國工商銀行寧波銀行因存在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報告三項違法違規行為,根據《反洗錢法》,央行寧波市支中心對其處以罰款285萬元,對4名相關責任人共罰款12萬元。

而申萬宏源證券也因存在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交易記錄,被央行寧波支中心罰款55萬元,同時4名相關責任也共被罰款12萬元。

從以上公示的違法行為類型可以看出,兩家機構皆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以下簡稱“反洗錢法”)而受處罰。

《反洗錢法》規定,金融機構有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的、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的等行為,致使洗錢後果發生的,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進入2020年以來,監管部門針對“反洗錢”行為的相關處罰持續呈現出高壓態勢。不僅處罰對象所處行業類型廣泛,涉及多家大型國有銀行、知名證券公司以及支付機構等,而且罰款金額巨大,甚至已出現多張“千萬”級別的鉅額罰單。

2月10日,央行就針對光大銀行、民生銀行與華泰證券的“反洗錢”的違法行為,開出3張千萬元以上的鉅額罰單,三家機構合計被罰款5190萬元。

而在1月22日,同樣因為“反洗錢”問題,開聯通和銀盈通兩家支付機構分別被央行營業管理部處以罰款2372.67萬元和1854.76萬元。

今年1月3日,銀保監會在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銀行業保險業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要加強銀行業保險業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提升銀行保險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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