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與特定對象簽署股份認購協議補充協議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142 證券簡稱:寧波銀行 公告編號:2020-012

優先股代碼:140001、140007 優先股簡稱:寧行優01、寧行優0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協議簽署的基本情況

2017年4月26日,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寧波銀行”)與新加坡華僑銀行有限公司(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簡稱“華僑銀行”)簽署了《關於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股份認購協議》(以下簡稱“華僑銀行股份認購協議”)。

2018年12月6日,公司與華僑銀行簽署了《關於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股份認購協議的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與雅戈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雅戈爾”)簽署了《關於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股份認購協議》(以下簡稱“雅戈爾股份認購協議”),華僑銀行和雅戈爾承諾認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部分股份。

2019年4月25日,公司與華僑銀行簽署了《關於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股份認購協議的補充協議(二)》(以下簡稱“補充協議(二)”),與雅戈爾簽署了《關於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股份認購協議的終止協議》(以下簡稱“終止協議”),雅戈爾不再參與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

2020年2月18日,公司與華僑銀行簽署了《關於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股份認購協議的補充協議(三)》(以下簡稱“補充協議(三)”)。

二、協議簽署對象的基本情況

華僑銀行成立於1932年10月31日,是一家依據新加坡法律合法設立的有限公司,註冊地址為63 Chulia Street #10-00 OCBC Centre East,Singapore 049514,董事局主席為Mr. Ooi Sang Kuang。

截至2019年9月30日,華僑銀行持有公司1,045,993,103股A股股票,持股比例為18.58%,華僑銀行QFII持有公司79,791,098股A股股票,持股比例為1.42%,華僑銀行及其QFII合計持有公司1,125,784,201股A股股票,合計持股比例20.00%,本次股份認購構成公司的關聯交易。

三、補充協議(三)的主要內容

(一)協議主體和簽訂時間

1、協議主體

甲方:寧波銀行

乙方:華僑銀行

2、簽訂時間

2017年4月26日,寧波銀行與華僑銀行簽署了《關於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股份認購協議》。

2018年12月6日,寧波銀行與華僑銀行簽署了《關於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股份認購協議的補充協議》。

2019年4月25日,寧波銀行與華僑銀行簽署了《關於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股份認購協議的補充協議(二)》。

2020年2月18日,寧波銀行與華僑銀行簽署了《關於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股份認購協議的補充協議(三)》

(二)補充協議(三)的主要條款

1、鑑於第3款修訂為:

寧波銀行擬通過向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發行A股股票的方式(“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發行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416,400,156股,募集資金總額上限為80億元,華僑銀行願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數量的20%,認購金額(“總認購金額”)不超過16億元,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華僑銀行及其QFII合計持有寧波銀行A股股票的比例不超過發行後總股本的20.00%。

2、鑑於第5款修訂為:

寧波銀行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將會分別審議有關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議案,擬向華僑銀行等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發行A股股份。

3、第2.1.3條第1款修訂為: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於寧波銀行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價的80%和截至定價基準日前寧波銀行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每股淨資產的較高者(“發行底價”)。其中,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總量。若寧波銀行在該20個交易日內發生因除權、除息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價按經過相應除權、除息調整後的價格計算。

4、“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義的修改

“本次非公開發行”指經寧波銀行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第六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及第七屆董事會2020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批准的並將提交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寧波銀行通過非公開方式發行總數量不超過416,400,156股的A股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80億元的行為。

2、其他條款的執行

除補充協議(三)另有規定外,經補充協議(二)修訂的華僑銀行股份認購協議的其他條款應繼續執行。補充協議(三)與經補充協議(二)修訂的華僑銀行股份認購協議若有不一致之處,應以補充協議(三)的規定為準。

四、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屆董事會2020年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

(二)公司和華僑銀行簽署的《關於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股份認購協議的補充協議(三)》。

特此公告。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19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