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开区:“红色十条”激励一线人员战疫

近日,中共成都经开区工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创新发布《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激励担当作为的十条举措》,简称“红色十条”。

成都经开区:“红色十条”激励一线人员战疫

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关心关爱奋战在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医疗救治专家人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切实把党管人才的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战胜风险挑战的斗争优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其举措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从政治上吸纳,强化政治引领。强化对医疗救治、维护稳定、保障运行、调配资源、排查监控等各项抗击疫情工作一线人员的政治引领,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吸收党员,注重从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专家人才的先进模范人物中发现和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二是从政策上支持,强化综合保障。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落实医疗救治政策的通知要求,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临时性工作补贴。从各级党费中划拨专项资金慰问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未能按时休假的干部,落实补休假政策。

成都经开区:“红色十条”激励一线人员战疫

三是从正向上激励,强化用人导向。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开展“查作风、看落实,识干部、用干部”专项考察,准确了解掌握干部实际表现,加大对表现优秀干部的使用力度,树立“以干成之事评价干事之人”的鲜明导向。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充实到街镇、村(社区)一线,参与疫情监测预警、排查防控等工作,持续培养工作突出的优秀干部。加大干部监督力度,及时调整履职不到位的干部。

四是从关爱上升温,强化科学援助。强化科学应对和正面引导,做好一线人员心理干预援助,帮助一线人员解决好实际困难,保证一线人员安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加大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人才引进、支持力度,鼓励专家人才和科技企业开展抗击疫情联合科研攻关,对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纳入“龙泉驿英才计划”并予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五是从宣传上引导,强化表扬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医护人员授予“蓉城人才绿卡”,给予经开区高层次专家人才服务待遇;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注重发现、及时宣传表扬在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凝聚起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正能量。

成都经开区:“红色十条”激励一线人员战疫

以下是该区激励担当作为十条举措的全文:


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激励担当作为的十条举措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关心关爱奋战在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医疗救治专家人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强化对医疗救治、维护稳定、保障运行、调配资源、排查监控等各项抗击疫情工作一线人员的政治引领,注重动员党员干部、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勇挑重担、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注重从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专家人才的先进模范人物中发现和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及时发展入党。

二、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保障措施。按照《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政策及数据收集汇总的通知》(成财社发〔2020〕6号)要求,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者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以及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临时性工作补贴,各级各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先行垫支、据实结算,预拨资金,待中央资金结算工作开始后,按上级要求申报结算。对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的人员,确因工作原因发生误餐的,相关单位可按照不超过100元/天的标准发放误餐补助,相关经费原则上按单位原渠道安排。从中央、省委、市委下拨党费和代区委管理的党费中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购买疫情防控物品、物资,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

三、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开展“查作风、看落实,识干部、用干部”专项考察,准确了解掌握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实际表现,建立专项工作档案,重点考察是否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坚定不移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群众安危放在心里、把防控责任扛在肩上;是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是否严密细致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否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增强社会信心。

四、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培养锻炼干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培养历练干部的试金石和磨刀石,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选派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和相关驻区单位党员干部充实到街镇、村(社区)一线,参与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让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勇挑重担、锤炼党性、砥砺品质、增长才干。

五、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干部的使用力度。将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实际表现,作为表扬表彰、选拔使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干部,及时大胆提拔使用;对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无私奉献的干部,优先考虑作为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对象;对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住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作为重点掌握对象,及时纳入培养计划,持续递进培养。

六、加大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先进表扬和奖励。注重发现、及时表扬、宣传在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凝聚起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正能量。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医护人员等授予“蓉城人才绿卡”,按相关规定享受我区高层次专家人才服务待遇;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的专家和医护人员,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申报副高级职称或基层正高级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审通过,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加强统筹协调,动态调整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加大对卫生事业单位的高等级岗位倾斜。

七、做好心理干预援助和关心关爱工作。强化科学应对和正面引导,注意开展临时心理干预援助工作,为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的一线人员提供简便易行、专业保密的心理健康服务,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帮助一线人员解决好生活用品代购、快递代取、水电气费代缴和父母子女照料等现实困难,保证一线人员安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及医疗救治人员,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工伤保险具体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0〕9号)精神,开辟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及时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坚持“特事特办”“优先支付”的原则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八、落实补休假制度。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未能按时休假或者不能连续休假的,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后,由各单位安排调休或分段休假;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后,适时安排休假疗养。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专家和医护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建立健康档案,做好跟踪保健服务。

九、加大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人才支持力度。鼓励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对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医务人员在进修培训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大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人才引进力度,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可简化招聘程序,设立招聘绿色通道。支持全区医院、高校、医药生物企业、医药生产企业等集中优秀专家人才开展抗击疫情联合科研攻关,鼓励我区有关科技企业,或拟引进、拟落地的企业作为承接联合攻关的主体,对于在疫情防控中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可破格申报“龙泉驿英才计划”,并予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十、强化干部监督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予以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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