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人,什么时候能出去打工,我的劳动合同3月份到期,会不会被公司辞退?

用户4407915037661


一、一个类似案例的分享

表妹在一家餐饮连锁企业上班,因为做事细致,又主动积极,是老板的得力助手,深得老板赏识。毕业后,一直没换过其他公司,一干就是三年。截止今年(2020年)1月底,3年的合同也就到期了,年终会议结束后,人事就咨询表妹是否续签,表妹毫无思考地答应了。
但因为合同到期时间恰好在春节期间,正好那段时间公司人事都比较忙,人事就让表妹年后过来再补签。表妹也没有想太多,反正都需要续签,早一点晚一点也没有什么大碍。
不过,一场疫情突然爆发,公司一再延迟复工时间,并且老板明确在群里通知,在延长复工假期呢,薪资暂停发放,很多同事觉得老板不地道,有同事一气之下果断离职,怀疑老板变相裁员。
表妹虽然是老板身边的红人,但是疫情当下,公司讲究效益,也很难保证是否会继续留着她,关键合同又到期了,只要公司不续签,也是合情合理的。

表妹后来委婉地咨询人事关于续签的事,人事很快就明白意思,告诉她,只要公司复工了,就会帮她续签。这下终于吃了定心丸,她就安心在家了。

二、疫情期间,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关于疫情期间,很多企业延迟复工,在延迟复工期间,企业是否能拒绝给合同到期的员工继续续签,国家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规定,劳动者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予以顺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用人单位即可产生效力。因此,在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并符合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因疫情防控延长假期导致离职手续无法办理,不影响其已提出离职的法律效力。
从上面规定可以得出两个信息:
1.在疫情期间,如果员工被隔离了,应该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如果没有被隔离,虽然本次规定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是如果是疫情期间,也不能擅自终止。
2.员工如果主动放弃顺延,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如果在湖北,3月份合同到期,不会被辞退

因为湖北是此次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很多企业都会要求来自湖北地区的员工先留在家,即使返回上班所在地,也要隔离14天或者更长时间,在这期间,企业是肯定不允许因为员工合同到期擅自辞退的。
总之,疫情当下,如果身在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应该保护好自己,不擅自回公司,就是对公司最大的贡献,而对于企业,如果在疫情期间,趁着合同到期辞退员工,也是不明智的行为。不仅违法,也会让其他同事寒心。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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