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的管控措施中,出現闖關的、不聽勸戒、動粗的人會怎麼處理?

軒轅小旋風


遇到這樣的人,首先要用語言好話勸阻,而且要用手機及時錄像,如果他不聽勸阻,做出過激行為,要報警處理!


行者徐霞客


先說下疫情管控期間,強行闖關,不聽勸阻的行為的處罰:

這種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根據此條規定,該人員應該受到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再說說在疫情管控期間,動粗人的行為處罰;

對於這個問題:先得看該人員的具體違法行為:是謾罵侮辱,或是毆打他人,還是致人傷害;同時還要看其情節輕重,危害後果。

因為不同的行為,不同的情節、不同的危害後果,所受到的處罰也是不一樣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笫十條規定,處罰的種類有警告、有罰款、有行政拘留等。

如果是謾罵侮辱,那麼他就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根據此條規定:他應該受到的處罰是: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當然,情節特別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會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是毆打他人,那麼他就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毆打他人的,或故意傷害的。

根據此規定,他將受到的處罰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該違法人員在動粗的過程中,造成當事人輕傷以上的身體傷害,那麼,這就由一件治安案件上升到了刑事案件,會被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將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時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還要賠償受害人的醫療、誤公、護理、交通住院期間伙食補助等必要的費用。

綜上所述:在疫情管控期間,強行闖關,不聽勸阻、動粗的人會受到治安處罰或刑事處罰。

最後,說說我們在疫情管控期間,該怎麼做:

大家知道:為了切斷新冠病毒的輸入輸出,全國各地都採取了必要的管控措施。如封城、閉路、盤查、隔離等等。無疑給我們的日常出行和正常生活都帶來了嚴重的阻礙和影響。

對此,在疫情面前,非常時期,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應該顧全大局,給以萬分的理解和全力支持,這樣,從大的方面說是對國家、社會的一份貢獻;從小的方面說是對自已對親友對他人的一種負責!

所以,我們必須要守規矩,不越紅線,千萬不能為方便,圖省事而做一些岀格的事情來。那樣不僅道德和良心會受到輿論的譴責,還將受到法律的懲處,有百害而無一益。

前段時間,網上爆料了多起因不服從疫情管控,任意胡為,而受到公安機關嚴重處罰和打擊的案例。朋友可以在網上搜一搜,看一看,在這裡我就不必列舉實例和贅述了。


空山溪流


疫情遍佈全國,這己不是普通的疫情了,己變成全民戰爭了,己死傷千千萬萬個生命了。己危害到國家安全,危害全國人民的生命安全。所以,有些地方要施使戰時菅制。以保證全民安全。對於有些人不服從菅制的個體,不菅它是什麼人,堅決予以打擊。強制執行以確保公共國家安全。


用戶4950973597018


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已進入關鍵階段,全國各地眾志成城抗擊疫情,可是總有少數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治工作,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將會依法從嚴、從快查處,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判刑!

當前,我們應該萬眾一心、眾志成城,任何魯莽都都要不得,否則將會受到從速從重嚴懲,我們要團結一致,充分理解、主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打贏這場疫情阻擊戰。




東方快訊


我是農村的,我就拿我們農村的情況來探討這個問題吧!在這個非常時期,大多數人都是很自覺守法的,對於個別不聽勸告的人來說,我們還是以教育為主,必定他們是農民,法律認識不太高,如果不聽勸說,硬要闖關的話,我們是不會讓他過關的,為了把好疫情防控關,不讓村裡疫情有傳染,在必要的時候,直接上報情況,夠成干擾村民安全罪的人員,直接扭送公安機關處理!更好的做好防控工作!


農村老崔


我們農村,對於疫情的管控措施,響應了國家的號召,

疫情非常時期,不走親戚、不串門、不聚餐、不聚人群聊天、不辦酒席、出門戴口罩…

在農村人對於疫情的防控,很自覺做到了自我保護與他人的健康,

疫情非常時期,目前在我們農村還沒有不知情亂走亂串的,

希望的是疫情快點過去,中國加油、武漢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深山苗哥


大家好,我是小果,首先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有幾點看法,如下

1.對於不聽勸阻的人實施隔離是有必要吧,嚴重威脅到了疫情的防控工作,活可以不幹,親戚可以不串,命沒了就沒了

2.全社會都在關注疫情的發展,我覺得我們再什麼也幫不了的情況下,等待國家的命令,可以動的時候再動,不給社會添堵,就是最大的幫助

3.有些人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也不在乎別人的生命,沒有一點全局觀念,任意妄為,嚴重阻礙社會的正常發展,有必要對這些人追究法律責任!

謝謝大家,這就是我對上述問題自己的看法!


小果看直播


疫情期間,管好自己,不亂跑就是給國家不添亂,管控期間。那些自以為是,不戴口罩亂跑。罵管控人員的,我感覺都是些沒素質少教養的人,他們潑婦罵街慣了,你自己在家可以,出門罵別人。就要收拾他,讓他知道,你在家爹媽可以慣你,社會不會慣你!


三丫


具體情況還是要問明之後在認真對待,對那些確有實際困難無法下高速的司機或其他外地人員應疏導勸返或安置臨時場所,而不應該一概禁止進入,既堅持原則又不失人情關懷(實際有點難啊)。對於那些囂張的無正當理由的不聽勸阻的動手打人故意破壞防控站點的,我看還是拘留十五日罰款5000元通知所在單位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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