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寧:破獲一起使用電魚方法進行捕撈案

  1月31日(正月初七),黃坊鄉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武調村河段有人電魚,接警後,黃坊鄉派出所立即出警,一舉將作案人員抓獲,並繳獲電魚機一臺。根據有關職責,當天下午,黃坊鄉派出所將該案件線索移交至中國漁政建寧大隊。中國漁政建寧大隊接案後,及時立案並展開調查,經查:作案人系黃坊鄉武調村深溪新村何水銀。中國漁政建寧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和《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並根據當事人在調查中能配合,認識態度較好,以及其行為對該水域造成的後果進行認定,對當事人何水銀作出處五千元罰款,並對其作案電魚機(壹臺)予以沒收的行政處罰,當事人罰款已繳納,該案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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