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故意杀人案经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管辖

2019年9月30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陈某在上高县一宾馆房间内,因感情引发的经济纠纷与被害人郭某华发生争吵,后陈某用水果刀向被害人颈部、背部等多处连捅十余刀杀害被害人,手段恶劣,情节严重。日前,该案经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其依法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现移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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