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出臺措施進一步加強公共場所疫情防控

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16日晚間發佈第13號通告,進一步加強公共場所的疫情防控。該通告公佈之日起施行,解除時間另行通告。

武汉出台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

資料圖:工作人員進行體溫監測。中新社記者 張瑤 攝

通告稱,武漢疫情防控當前正處在最吃勁的關鍵階段。為進一步切斷傳播鏈、降低感染率,武漢市內文化、體育、旅遊等公共場所暫不開放,所有宗教場所暫停對外開放。

必須開放的公共場所實行掃碼入出管理。旅館、酒店、超市(商場)、農(集)貿市場等人流密集場所經營單位,要建立每日健康監測制度,進入人員必須測體溫、戴口罩。發現體溫異常者應送發熱門診就診,並做好登記、信息上報、環境消毒等防控。

實行零售藥店購藥登記制度。購買咳嗽、退燒等藥品人員,必須填寫身份證號碼、本人聯繫方式及緊急聯繫人聯繫方式、詳細住址等信息,藥店應當登記並上報。

嚴格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加強公共場所室內通風、換氣。採用集中空調系統場所要保證全新風運行,並定期做好清潔、消毒。室內區域、公用設施尤其是電梯、門把手、水龍頭等物品,要進行清潔和消毒等。

公共場所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公共場所防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採取預約服務、限額管理等措施減少經營場所人群聚集,不戴口罩的顧客一律不得入內。

通告號召,全體市民要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市、區行業主管部門將加強巡查,對於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員,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罰;觸犯刑律的,將按照相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公開予以曝光。

1月29日,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曾出臺疫情防控暫行辦法,要求社會層面實行群防群控,疫情期間禁止大型群眾性活動,暫停文化娛樂休閒場所及動物園、風景區等營業,禁止農(集)貿市場、超市等銷售活禽,要求所有人員出入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等。

該指揮部相關負責人稱,相比上次出臺的暫行辦法,本次發佈的通告措施更加嚴格、具體,可操作性更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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