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滨州市外返邹人员隔离观察时间的公告


关于调整滨州市外返邹人员隔离观察时间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坚决斩断可能的传播源和传播途径,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和上级要求,现将滨州市外返邹人员隔离观察时间一律调整为14天,本规定立即生效。原印发文件与该规定有冲突的,以此为准。


邹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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