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藩镇为何重视商业的发展?以地方财政为角度作析

众所周知,藩镇在唐朝的存在感不可谓不强,在唐玄宗时期的有意放任之下,地方藩镇逐渐掌控了一方军政,隐隐有着同朝廷相抗衡的趋势。而后果不其然,随着安史之乱的爆发,唐朝开始盛极而衰,朝廷对于地方藩镇的控制力与影响力进一步减弱。虽说两者之间处于貌合神离的状态,但是在整个唐后期,地方藩镇总归还是以皇帝为天下共主,仍然要

“须借朝廷官爵威命以安军情”,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各地藩镇虽说在军事上拥兵自重,但是在政治上却并没有真正形成独立,仍然和朝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不过在经济方面,朝廷对于地方却形不成太大的约束力,毕竟财政关乎地方的生计问题,所以一朝财权在手,断然没有轻易交出去的理由。故此,朝廷与地方的疏离感很大程度上也能够在经济上表现出来。正如《新唐书》中所记载的“边计兵食置而不议者几十年”,可见当时朝廷的处境如何。既然朝廷自顾不暇,那么各个藩镇节度使也没有寄希望于朝廷能够负责地方上的财政问题,事实上他们也不太希望朝廷能够有力染指,所以秉持着自给自足的理念,地方藩镇也开始自主施行经济政策,以期能够推动地方经济上的发展,增强整体的实力。


唐代藩镇为何重视商业的发展?以地方财政为角度作析


然而当时已经远非开元盛世所能够比拟的,在安史之乱过后,因为长期的战乱,导致全国社会经济持续衰退,尤其是在北方地区,因土地长期无人耕种,所以当地掌权者也很难寄希望于能够通过农业来快速恢复经济实力,所以只能想办法寻找更为快速且持续的开源措施,而商业正好就是这个切入点。而在安史之乱之前,唐朝的商品经济就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尤其是商人的社会地位有所上升、朝廷政策的宽容、流民数量的增多等因素的推动,使得越多的人从事于商业活动,整个社会由商业所创造的财富也更加可观。在商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财政税收自然而然的也会更加的侧重于商业领域,故此也就形成了系统化的商业税。

既然商业能够带来巨大的好处,那么各个地方藩镇自然也就盘算着如何能够更加有效的推动地方商业的发展。很显然,经济与政治是互相作用的,只有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方才能够令得商业有所进益。比如平卢淄青节度使李师古便直接“贪诸土货,下令恤商”,先想办法鼓励通商,只有等地方上的商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够以商促军,推动地方军事的进步。事实证明,李师古仅仅只是当时的施行此策的其中之一,因为在当时各个地方藩镇也存在着一定的明争暗斗,所以通商的好处自然被很多地方节度使看在眼里。

据《新唐书》记载,“诸道亦税商贾以赡军,钱一千者有税”,又如《唐会要》中记载的刘从谏“榷马牧及商旅,岁入钱五万缗”。商业所带来的税收往往是丰厚的,当然这仅仅还只是针对商贾过境时所产生的税收,并不包括藩镇额外创收的官商。我们知道,在古代出于财政上的稳定,朝廷往往会采取官营的方式来垄断一部分实物,比如盐铁官营等。而在唐后期,虽说在盐铁等传统的实物为朝廷所垄断,但是地方藩镇却也可以另外控制其他的实物以达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唐代藩镇为何重视商业的发展?以地方财政为角度作析


《旧唐书》中记载:“会昌六年九月敕:扬州等八道州府,置榷麴,并置官店沽酒,代百姓纳榷酒钱,并充资助军用,各有榷许限。扬州、陈许、襄州、河东五处榷期,浙东、鄂岳三处置官沽酒"。可见,当时的地方藩镇另辟蹊径,将酒作为地方的垄断之物,通过这种方式来筹措军饷,增强地方军事实力。当然除了酒之外,还有茶也被纳入了地方垄断之列,毕竟在当时酒与茶的利润在众多商品之中也是颇为可图的,故而有“旧谓西川富强,只因此路商旅,托其茶利,赡彼军储”

另外,在唐朝后期,地方藩镇也有了自主经商的动作,虽说在当时仍然有着权贵人家不耻经营商业的观念,然而随着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这种观念已然逐渐淡化,再加上商业之利本就颇重,尤其是对于正处于军备竞赛的各地藩镇来说,这种顾虑很快便被实在的利益所覆盖,直接介入到商业竞争之中。所以尽管在大历年间朝廷明令“王公百官及天下长吏,无得与人争利”

,可是仍然有“诸道节度、观察使以广陵当南北大冲,百货所集,多以军储贸贩,别置邸肆,名托军用,实私其利焉”。所以这个时候所反映的并不仅仅是地方藩镇不遵朝廷之令,更应该是商业收入对于地方藩镇的重要程度。

商品经济并非是固定的,而是流动性的经济模式,既然商品需要流动,那自然也需要多方面的疏通商路渠道。在当时来说,地方藩镇所重视的不仅仅是领域内商业发展,同时也注重对于商贸伙伴的关系,唐朝内部的自不必多说,虽然在安史之乱后有所混乱,但是各地商贩在商业上的来往却并未受到太多的影响。而当时比较特殊的就是地方藩镇自主外贸,在财政独立的情况下,对外的商贸交往同样也是各个地方藩镇的重点。就唐朝而言,因为在唐玄宗时期的对外商贸有着不错的基础,所以能够更好的互通有无。而在唐朝后期,因为地方藩镇在各类的物资上有着不小的需求,所以在很程度上也对国外的商旅大开方便之门,以推动商贸往来。


唐代藩镇为何重视商业的发展?以地方财政为角度作析


地方藩镇除了在本辖区内进行商业活动之外,通常还会作用地方与朝廷的联络枢纽进行商业活动。虽说地方藩镇在军事及经济上相较以往有了很大的自主权,然而在政治上未免也仍然要服从朝廷的号令,毕竟当时唐朝仍然是民心所向,显然未能真正的到达末途。所以,无论各个地方是如何想的,也必须在长安留有地方的派出机构,相当于是地方驻长安办事处,主要负责地方与朝廷的联络沟通工作,名为进奏院。

当然,表面看来进奏院是一种单纯的政治属性机构,然而其所蕴含的商业价值也相当突出,只不过未能在明面上表现出来。长安毕竟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其经济上的繁荣在全国也是首屈一指,故而也是钱银集散之地。所以,在各个地方藩镇节度使的安排之下,进奏院除了联络沟通之外,还暗自行商业之事,储纳钱财以为藩镇所用,故而也有言官称“诸道进奏官或有一人兼知四、五道奏进,兼并货殖,颇是幸门,因缘交通,为弊日甚”。如此可见,各个藩镇在长安城同样也有商贸上的动作,将所吸纳的资金流运于各个地方以充为财政之用,只不过这些大多要在暗地里进行。

除了进奏院的存在,各个藩镇在长安同样也布置了不同的商业活动点,通过各类的商业活动筹集钱银流运至各个地方,其大体的经营模式和普通的商贩商铺无太大区别,只是追根溯源便能够观察到各个商户的背后仍然是属于各地权贵,其最终的目的无疑是肥地方之用。正是在这样一种军备竞争的状态之下,各个地方藩镇开始了商业上的角逐,以商业促军事,以推进地方藩镇的整体实力。当然朝廷也并非不明白各个地方藩镇的心思,只不过经由安史之乱过后,尤其是在唐宣宗大中之治过后,朝廷已经没有太多的底气去抑制地方藩镇权欲,所以只能任由这种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可以说,在安史之乱后,各个地方逐渐地掌握了地方上的财权,虽说也要向朝廷进奉,然而这种进奉反而更是各个地方藩镇扩大地方财政收入来源的借口,毕竟在当时朝廷在拨付钱银上已然举步维艰,而且很大程度上还需要地方上的支持,尤其是在德宗之时行两税法,更加突出了钱银的流通性,故而商业也必然随之受益。如此,掌控地方军政大权的藩镇节度使出于地方财政上的考虑,也更加有意于通过商业来增强地方上的经济实力,从而进一步增加地方军事武装力量。


唐代藩镇为何重视商业的发展?以地方财政为角度作析


正是因为商业能够增加地方性的财政收入,方才令得地方藩镇趋之若鹜,以更大的气力鼓励本地的商业发展,并且放下对于传统商贾的成见,身体力行的主动从事商业活动,对商业的重视程度也迈入到一个新的高度。所以,我们也能够看到,在唐末时期乃至五代十国,各个地方割据势力仍然以商业为重,甚至争抢商业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域为主,其中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财源,只有得到更多的钱资方才能够壮大自己的势力,这在当时也已然成了一个共识。

总而言之,地方藩镇对于商业的重视委实是大势所趋,尤其是在战乱之际,因为农业上的创收有限,所以商业发展能够带给地方藩镇势力以更大的支持。而在商业的影响之下,地方财权显得更为重要,所以在宋太祖逐渐掌控各个藩镇势力之后,便“以执其财用之权为最急”,很显然宋太祖在经过长期的军政历练之后,也意识到了财权的重要性,继而急之将财权掌控在自己的手中。由此可见,唐代的地方藩镇对于商业的重视,很大程度上也是财政上的考虑,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有经济上的宽裕才能够支持军政上有所进益,这也是增强地方实力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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