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人,什么时候能出去打工,我的劳动合同3月份到期,会不会被公司辞退?

用户4407915037661


我也是上个月18号回湖北,本来买的初六高铁回深圳的,结果直接被留在了湖北动弹不得了。这种情况下,还是生命更重要,保护自己同时也对别人负责。疫情只是暂时的,春暖花开总会来到。


白朵朵520


你好,你这种情况不用担心的,目前全国各地百分之80人都是无法正常复工,像你这样的情况非常多的。

另外湖北区域外出复工短时间内肯定是不能实现的。

之前非常多的湖北朋友咨询要怎么出来上班,我综合了一下几点。

第一:湖北区域当地是否已经让本地人员外出。(据了解大多数还是不让外出的。)

第二:湖北区域朋友出来复工申报的手续也是比较多的,据湖北区域网友反应,需要当地防控单位出路同意你外出复工的证明。另外还得复工地区街道或者村委社区同意你返回复工的证明,这几个是比较麻麻烦的。

第三:到达复工地区也是要进行14天居家隔离的,具体得看当地要求。

总之目前湖北疫情还是非常严重,能不出来尽量不要出来,一切等政府通知,全国几亿人等着复工呢。

我们上周到了深圳,是建筑这行的基本上都不给审批复工,只能在这边干等。

所以目前还是在家等着为好,不要急一一时复工。


深圳室内施工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性大于90%,3月前不要出来,出来后做好重新找工作的最坏打算吧!不过短时间湖北人找工作比较困难……


联照大莞家


不出去工作,饿死的概率是100%,出去工作被感染,病死率不到3%[呲牙][呲牙][呲牙]


猎头人


现阶段我们湖北所有打工的还是老实呆在家里吧。就算隔离禁令解除了,外省人还是把我们当瘟神看啊,在自然灾害面前我们有些经济上损失认命吧。

我就把自己的工作主动辞退了,家里还有老妈爱人小儿子,压力一样大,但有什么办法呢?等一切都好起来了再去找事干。

现在我们全省约2000万民工都坑在家里动都不能动,有些悲哀吧,一个人的过错全省全国人民买单。找个哭泣的地方都没有。


遥想梦中的楼兰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不会被公司辞退。

国家人社局有通知,凡是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相关劳动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南飞朱雀人力资源解说


也许在合同期内无权中止合同可三月很近会否同你续签你得问清楚志老板或劳资人力部门。然后再作决定。比较稳妥一些。另一方面得做好可能一时出不来的准备,在家节省不必要的开支,买些生活的必须品。准备春种,做到有粮食吃。养鸡养鸭养鱼,种瓜果和小菜自给自食,同家人同舟共济。熬过这段艰难时期,再出来揾钱不迟,毕竟人平安,有健康的身体才是最最重要的。


用户861362100686


我就问你一点,如果你是湖北其他地区的,现在是否愿意和刚从武汉出来的人接触,不要喊口号,扪心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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