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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這種偏激謀殺的行為絕對不對,導致家破人亡,小孩可憐無人撫養,他本人最終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常言道,有話好好說,緣分散去,好聚好散,相互解脫,離婚協商不成,還可走法律程序解決。雖然不知事發當初的具體情況和原因,雖然同情女方當事人。恕我直言,此事件中女方難道沒有一點責任嗎?矛盾的激化或許態度言語上冷漠有關,或許
遊蹤孤影
男人活得像周某這樣:拿不起、也放不下,也是一種悲哀。從另一角度來說,社會拜金主義嚴重。但不管怎麼說,自律理性應該成為個人警鐘!
衝浪仔265
好聚好散、何必呢?太沖動了!當真想離婚也不用這樣?響法院伸請倆年不見也可離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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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無緣無故的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