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矛盾升級,女方不讓男方探視小孩,將所有聯繫方式拉黑,拒絕接受撫養費?怎麼辦?

叨叨叨的郎


其實,這種現象很普遍!

大部分人做法都是這樣:只要孩子好好的,也就根本不和前妻前夫再來往!

而且無論哪一方撫養,都不要撫養費!

我覺得,這也挺好,過好自己當下的日子就行!前夫前妻彼此不打擾最好!

至於孩子,上學了,可以去學校看看就是!


粉面杏花


我離異帶著孩子。

前夫外遇離婚消失幾年了,去年突然出現說要看孩子。

是因為他老婆死了,心情不好,我沒同意看。

讓他做好充分準備再來看,能不能堅持住,孩子小,拋棄了一次啦,現在孩子大些了,不能沒事來看看,有事又消失不見了,不能再扔第二次。結果就是他覺得做不到,就繼續消失了。

我認為不管恨不恨,如果孩子不恨,想看,就讓看,但我覺得還是有條件的。

一、不能想什麼時候看就什麼時候看,想不看就不看,讓孩子充滿了期待,結果都是失望。

規律的來看按約好的時間,非天災人禍都得到,別今天加班,明天聚會亂改時間。

二、配合教育。不管怎麼樣你是個父親,只是沒有監護權,要配合教育,不要一味的買買吃吃,不給規矩。

三、不要提媽媽,媽媽的教育孩子方法不是你能管的了,一味的在孩子面前說媽媽不對,打擊孩子心中媽媽的威信,請你滾遠點。

四、來看就是還想當個父親,請付好責任,管好自己,如果新家庭可以看,你能控制,就帶出去看,如果你做不了主,沒人管的的時候來看看,有人一瞪眼就沒影了,別來了,孩子不是你空閒的時候拿過來玩玩的,沒了你他也很好,請不要打擾。

那些找法官的,想想原因,把最根本原因解決了,吵吵鬧鬧的對孩子好嗎?你看孩子是為了孩子好呢?還是想解了自己的念想。一切站在孩子的角度考慮一下哈



Ms6花花h


跟前夫離婚後,我也不給前夫一家人看孩子。前夫在我懷孕十個月生孩子一年都沒有過問我母女倆,孩子一歲半離婚的我帶著孩子淨身出戶,前夫說他不出扶養費孩子他不要了。所以在孩子心中就沒有父親的影子所以現在也沒有必要給前夫他們看


zhengsuqing


夫妻離婚後,孩子通常由一方撫養,另一方定期探視並支付撫養費。但有些夫妻感情破裂後,矛盾比較深,一方千方百計阻止對方看孩子的機會。那麼離婚後對方不讓看孩子怎麼辦?

如果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協議規定了孩子的探視權,間接扶養方在行使探望權時,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如果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協助探望的義務,或者是採取各種手段,阻礙另一方實現探望權,那麼有探望權的一方可以收集證據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實現自己的探望權。

根據婚姻法第48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離婚後可能女方還在氣頭上,這時最好不要直接指責吵鬧火上澆油,先讓對方冷靜一段時間,等雙方心緒平靜一些再好好溝通一下,把大人的恩怨放一邊,以孩子的成長和教育為出發點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多一點耐心,相信另一方考慮孩子成長會慢慢能放下心結允許探視的。如果對方態度強硬油鹽不進,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徑了。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可能會被處以拘留、罰款等處罰。如果對方一直拒絕探視抗拒執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還可以起訴變更撫養權。



上林院


女方不讓探視小孩、所有聯繫方式拉黑、還不要撫養費!這是怎樣的傷痛讓女人恨您入骨?如果您真的是一個有愛心、有擔當、有責任的父親,沒有什麼好糾結的:在孩子3歲以前,默默關注(儘量跟妻子和解獲得探視權)3歲以後孩子上幼兒園了、然後小學、高中、大學,孩子從幼兒園開始就有了社會屬性,不再只有媽媽一個人全程照顧,如果您真有心,跟幼兒園老師、小學老師、初中老師……都建立密切的聯繫,媽媽也許偏執一點,但是具有社會屬性的各個階段的老師是認同您的,您只要是真心愛孩子,孩子是能感受到的,各個階段的老師也是可以感受到的,所以前妻怎麼著您是阻攔不了您對孩子的真愛的!問題是您對孩子是真愛嗎?????


1151268歲月靜好


離婚後女方系不要男方的撫養費,又不讓男方幹自己的孩子,我覺得這樣的女人多半是受到了離婚的傷害,多半是對這個孩子的父親有一些恨意。多半是在懲罰這個離開她的男人。而且他還怕了,也可能是前夫不斷的騷擾,不斷地接觸孩子,會剝奪了自己對孩子的那份愛,就是這種想法,可能他都覺得前夫如果出現在她的世界中,就可能威脅到她和孩子的愛,就可能給他造成許多的麻煩,讓他那顆受傷的心會感覺到更加的傷痛。所以說有這種感受的離婚女人多半都不願意與前夫聯繫,多半都想讓自己的孩子就跟著自己好,跟著自己生活,不想讓前夫來打擾自己的那片安寧。因此來說,這樣的離婚女人就是再把自己對前夫的恨轉加在孩子的身上,讓孩子對前夫也充滿著恨意,這才是他想達到的結果。其實這種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想一想離婚了以後,不能讓孩子覺得父母們誰好誰壞。不能讓孩子覺得自己是一個多餘的人。不能讓孩子覺得離婚了的父母給自己造成的就是一種不安全的隱患。所以我說作為離婚的母親,千萬別總在孩子面前訴說這孩子父親的不是,更不能天天當著孩子的面罵著前夫。不要什麼事情都拿孩子來懲罰自己的前夫拿著這個自己親生孩子當武器,你不覺得特別的殘忍嗎?所以我說作為一個孩子的母親,不能剝奪孩子看望自己父親得那個權利。作為一個母親離婚了,你是一個受害者,你領著孩子是很不容易,但是最起碼你也得讓孩子的父親沒事的時候見一見孩子,這或許對孩子的生活成長有一些幫助,更不會給孩子的心靈造成孤獨和傷害。所以說這樣的懲罰方式,不讓孩子和前夫聯繫,不讓孩子要他爸爸一分錢,雖然這樣很有骨氣,但是這也不是一種好的方式,父子之間就應該其樂融融,不應該有任何的阻擋,所以說作為一個受傷的女人,還是寬容一些好。



伊春美食美客


女方這樣做是違法的。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不和離婚的,雙方與孩子的關係不變,孩子仍然是雙方的孩子,雙方仍然是孩子的父母。不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當事人,應當依法按時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直至孩子成年。

離婚後,不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當事人,享有依法探視孩子的權利。另一方有配合的義務。

如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當事人,因為與另一方有矛盾等其他原因而拒絕讓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有權行使探視權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對方配合自己依法行使探視權。如果對方仍然不予配合,人民法院會對這種阻礙探視權的行為進行制裁,如拘留、罰款。



給本案當事人的一點建議

針對本案中的具體情況,你可以向女方講明有關的具體法律規定,讓她明白不讓你探望孩子的行為是違法的,如果堅持,就要受到法律制裁,會被拘留罰款。讓她曉以利害。

她能聽從,再好不過;如果她仍然堅持不讓你看望孩子,你可以依法行使訴權,請法院對她進行責罰,強制她履行配合探視的義務。


木棉說事


謝謝提問:

2019年5月13日零時30分,【可可美依工作室】原文【寫了這麼多都沒中心】。回覆:女方和男方共同按照標題《離婚後矛盾升級,女方不讓男方探視小孩,將所有聯繫方式拉黑,拒絕接受撫養費,怎麼辦?》的已知條件,貫徹落實履約措施,強制執行結論:

1、男方違背任何人不吃飯無法生存的自然規律,拒絕履行按月定時給付半個男方子女生活費350元的義務。半個男方子女年幼沒有獨立生存能力,沒錢吃飯連續超過1個月已經被餓死。《刑法》規定問責規則:刑事自訴案【遺棄罪】。

半個男方子女得到繼續生存,就是男方扣押半個男方子女生活費,自願把半個男方子女出賣了。《刑法》規定問責規則:刑事公訴案【拐賣兒童罪】。

2、任何人血緣來自生父與生母。男方與女方離婚後不是夫妻分居兩地,自行消除【夫妻共同財產平等的處理權】,男方無權無償使用女方的財產。女方履行按月定時給付半個女方子女生活費的義務。半個女方子女身體健康平安生存。

3、女方再婚後,給半個男方子女另找了繼父,女方履行了重新安置半個男方子女由繼父撫養和收養的撫養義務。因此,女方不再接收男方【前夫】逾期支付半個男方子女的生活費。提供半個男方子女的《繼父銀行卡帳號》,做為協助男方履行按月定時郵寄給付半個男方子女生活費350元義務的技術保障措施,由男方真實本意自願不履行轉帳付款義務。

女方與【半個生父子女的繼父】兼【女方丈夫】預約:附圖2016年10月28日,玉州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二、婚生女兒陳某某由被告寧某某撫養,原告陳某遠每月25日前支付撫養費350元給被告寧某某。”【前夫】每月25日前不轉帳半個前夫子女生活費350元的,繼父立即出資收養,撫養繼子女長大成人。

男方怎麼辦?生父前夫賣掉半個前夫子女給繼父丈夫收養。

生父事後妄圖反悔!

繼父兼養父對執行法官說:已書面委託執行法官把《繼父銀行卡帳號》交給生父,生父有手機微信或支付寶轉帳條件,不按時轉帳的責任在生父。生父爭小孩撫養權時,生父自吹自擂有固定工作每月有固定工資收入。廣西區政府規定:2016年最低月工資850元以上,生父具有每月按時支付半個生父子女生活費350元的經濟能力。生父有錢不按時轉帳是【老賴】賣小孩,【拐賣兒童罪】贓款由法院沒收。

是女方協助人民法院“嚴打老賴”的強制執行法律制裁措施。

※※※※※※※※※※※※※※※

具體做法,法律依據如下:

一、《離婚後矛盾升級,女方不讓男方探視小孩,將所有聯繫方式拉黑,拒絕接受撫養費,怎麼辦?》男方和女方共同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審判與執行工作協調運行的意見(法發〔2018〕9號)2018年5月28日施行》第十二條:“審判部門在民事調解中,應當審查雙方意思的真實性、合法性,注重調解書的可執行性。能即時履行的,應要求當事人即時履行完畢。”

二、【審查雙方意思的真實性】?

代理孩子申請執行法官責令男方和女方共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父【男方】母【女方】不履行撫養【孩子】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男半個】女【半個】,有要求父【男方】母【女方】付給撫養費的權利。”證實:

1、離婚後,女方約定女方孩子由女方撫養,根據全國就業人員都是按月領工資,女方按月支付女方生育孩子的撫養費有效。

2、離婚後,根據全國男性都不懷孕生小孩,男方約定女方生育孩子由女方撫養,根據全國就業人員都是按月領工資,男方約定【男方不按月支付女方生育孩子的撫養費】,男方不是女方生育孩子的【婚生父親】有效。

3、反之、附圖2016年10月28日,廣西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二、婚生女兒陳某某由被告寧某某撫養,原告陳某遠每月25日前支付撫養費350元給被告寧某某。”

男方去年把半個小孩賣給女方收養後,女方已按月付清養子女上學教育費;今年,學校不收去年教育費,男方要女方收男方去年賣子女的贓款,其理由呢?

三、【注重調解書的可執行性】

【離婚後矛盾升級,女方不讓男方探視小孩,將所有聯繫方式拉黑,拒絕接受撫養費,怎麼辦?】

(一)男方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八條:“對【男方】拒不執行有關【按月給付】撫養費、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審判與執行工作協調運行的意見(法發〔2018〕9號)》第十一條:“法律文書主文應當明確具體:…(8)確定子女探視權的,應當明確探視的方式、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及交接辦法等;”證實

1、男方先到法院投案自首。

2、男方把賣子女贓款交法院。

3、男方要探望小孩在法院等。

(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年版》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男方)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證實:

1、男方先向法院交罰金。

三、執行最高人民法院【能即時履行的,應要求當事人即時履行完畢】。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年版》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兒童罪】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之一的。”證實:

1、男方去年賣子女贓款,應由法院強制執行,沒收上繳國庫。

2、女方及全體親屬【正當防衛】,對男方實行中止探望小孩權利。

3、男方流竄作案謊言【變更撫養權】,搶劫女方小孩。砍立決!執行最高人民法院【能即時履行的,應要求當事人即時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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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有時的確會出現題主所說的問題,雙方以為離婚後,只是孩子的牽扯了,其實不然,離婚之後,財產可能出現問題,孩子是非常有可能引起更大的問題的。所以,在離婚時,要把以後可能會產生的問題提前考慮好,尤其是協議離婚時,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要完善。

現在分析一下,在不同的離婚方式下,女方不讓男方探望小孩,男方該怎麼辦?


一、協議離婚下的探望權

協議離婚是離婚的兩個方式之一,協議離婚就是大家常說的自願離婚,雙方協商好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在辦理協議離婚的過程中,雙方要簽訂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中就要約定子女的問題: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探望權。

子女的撫養權要約定清楚,歸屬於男方還是女方,如果歸屬於女方,男方要承擔撫養費,或者女方自己承擔撫養費。如果是男方承擔子女的撫養費,要把撫養費的支付金額和方式約定清楚,比如撫養費每月多少,還是每年多少,怎樣支付,這些比較關鍵。

但是,探望權經常沒有規定的那麼細緻了,可能就是一句話:男方有權利探望子女,女方要協助。但是,如果女方不協助,拒絕男方探望子女,男方就非常被動了。所以,在簽訂離婚協議書中,雙方就要約定清楚:男方多長時間能探望子女,在哪裡探望子女,探望時可以和子女待多長時間、寒暑假是否可以把子女帶回去同住?這樣的約定就非常細緻了,操作起來也非常明確具體。


一旦,女方不給男方探望子女,男方去法院起訴,要求女方履行該協議書,法院也會支持男方的請求,如果協議書中有具體的探望權行使方式,法院也會支持的;如果沒有具體的探望權行使方式,法院會根據雙方的要求及法律規定,再判決探望權的行使方式的。

二、起訴離婚之下的探望權

起訴離婚是離婚的另一個方式,雙方協議離婚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在起訴離婚時,原被告雙方都可以對於探望權的行使方式說出自己的想法,如果沒有,法院的判決也是比較籠統的,讓雙方自行協商。


拿著離婚協議書去法院起訴,或者法院判決離婚時,都不是禁止雙方協商的,如果雙方能協商好,法院會出具相應的調解書,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法院一般都會認可離婚協議書的約定,或者在判決離婚時,對於探望權作出判決。

法院出具的調解書或作出的判決書,都是具有強制執行力的,如果女方不履行調解書或判決書,男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當然,法院在判決離婚時,有時不會對於探望權的方式寫的很清楚,但不要擔心,在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雙方依然可以對於探望權進行協商的,如果雙方順利協商好,可以在法院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對於以後的探望權行使方式再進行約定。

另外,關於題主所說的女方拒絕接受撫養費,這一點可以在起訴過程中,告知法院,經過法院允許,你可以當庭把錢交付給女方,或者把錢交到法院的賬戶。


婚姻法律師姜威


首先請你放心,孩子是你的,就算前妻阻止你探望,你只需要注意一下方法,總有一天,她會心軟的。人心都是肉長的,如果你不是太讓她傷心,她就算不考慮你的感受也會可憐孩子需要父愛。但目前不宜再去刺激她,先把事情放一放,把撫養費一分不少的給孩子留著。

俗話說,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就怕你只嘴上說說,或者以為給了撫養費就是盡責了。不知道離婚後你是以什麼方式來處理前妻不讓你看孩子這件事的?是不是態度和方法上太過偏激?是不是以為孩子是我的,我想什麼時候看就什麼看?那就怪不得別人,你這種既強硬又簡單粗暴的方式也必將使矛盾激化,也對孩子造成不好的印象和影響,你說呢?

很早的時候,我看過一個失聰女孩寫的書。父母離異,但是她心態和性格都非常好,學習更是出眾。好像被美國的一所知名大學錄取,後來持續表現不俗,成了學校的名人。

書中有一段描寫她爸爸的話讓我至今難忘。因為父母離異,她跟了媽媽。當時快初中畢業,爸爸怕她心理受影響,就每天早上在她上學的路上等著她,跟她說會話,聊一聊她的學習和生活。初三一整年,不管颳風下雨,從沒有缺席,因為他不想讓女兒在東張西望後找不到他而失望。

然後,父女二人,一個去上班一個去上學。就是這每天早上短短的十幾分鍾,讓她格外安心,從沒因父母婚姻變故而產生心理陰影,反而讓她感受到了爸爸對她真摯的愛。

前妻的阻擋只擋得了一時而擋不住一世。我這樣說並不是要你死氣白咧地去看孩子惹前妻生氣,而是說一個父親要是真的愛自己的孩子就會想盡一切辦法去關心他,就算不能經常探望,也有別的方法表達父愛。

沒有什麼人拿著槍在那阻止你,那裡只有一個女人,你的前妻 ,孩子的媽,你只有用真情去打動她,她才會心軟。

願你在孩子心目中是個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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