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條”措施“保駕護航”!大慶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零負擔

2月14日,記者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疫情防控期間,為了保證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安心看病診療,我市推出“十條”措施“保駕護航”。


“十條”措施“保駕護航”!大慶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零負擔


“十條”措施“保駕護航”!大慶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零負擔

“十條”措施“保駕護航”


一是政府兜底報銷。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相關醫保政策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政府全額補助,患者個人不負擔醫療費用支出。


是擴大醫保支付範圍。對符合衛健部門制定的新冠肺炎診療方案的藥品和診療項目,臨時性納入醫保目錄的,按醫保基金甲類支付,不受現行藥品、診療項目(耗材)、醫療服務設施目錄限制。


三是先救治後結算。本地、外地確診或疑似患者均實行先救治後結算。異地就醫患者(含跨省和省內)無需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和轉診手續,報銷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


四是預付專項資金。動態掌握定點醫療機構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信息,對承擔救治任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及時撥付專項預付金,對救治患者較多的定點醫療機構加大預付額度,減輕醫療機構墊付資金壓力。


五是調整總額預算指標。對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單列預算,不納入總額預算控制範圍之內,確保定點醫療機構不因醫保總額預算管理規定影響救治。


六是保障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對防控疫情所需的藥品和醫用耗材,在省級平臺不能及時保障供應的情況下,允許醫療機構在網下采購應急使用。


七是支持疫情防控。

將械字號的醫療器械、消字號的消殺醫用耗材(如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用品)臨時性納入醫保個人帳戶支付範圍,滿足市民防護需求。


八是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藥需求。為減少慢性病患者到醫院次數,避免病毒傳染,可根據病情需要適當增加開藥量,最多可開具三個月藥量。


九是延期繳納醫療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的生產經營困難企業、 靈活就業人員,未能按時辦理醫療保險繳費業務的,可延長至4月30日前完成補辦補繳。延期繳納醫療保險費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待遇享受。中斷參保繳費人員需在2、3月份辦理續保繳費手續的,可延遲至4月份辦理,在2020年4月30日前足額繳費後,視同連續繳費並按相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將2020年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期延長至2020年5月31日。


十是實行“不見面”辦業務。疫情防控期間,為減少群眾辦理業務帶來的聚集風險,採取“網上辦”“微信辦”“電話辦”“郵箱辦”“簡化辦”等方式,讓群眾足不出戶即可辦理醫保業務,實現經辦業務“不見面、不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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