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構怕什麼?


在歷史上,南宋和金國先後達成過四次和議。站在南宋的立場上看,它們與其說是四份和議,不如說是四份滴血的投降文書。

以第二次和議為例,南宋承諾必須做到這麼幾條:一是殺岳飛;二是向金奉表稱臣;三是每歲金主生日及金國重大節日,遣使稱賀;四是貢銀/絹25萬兩/匹,於每歲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納。而金國對南宋的承諾,僅僅是歸還徽宗棺木及高宗的生母韋太后,不對南宋用兵。

問題是,如此不對稱對本國十分不利十分屈辱的和議,宋高宗趙構為什麼居然接受了下來?

傳統的解釋是,宋高宗趙構害怕讓岳飛他們繼續打下去,一旦戰勝金人,迎回“二聖”徽宗和欽宗,自己就沒有皇位可坐了。所以聽從秦檜的蠱惑,可勝而不勝,忍痛接受了吃大虧的和議。

眾所周知,南宋是在北宋被金兵覆滅的廢墟上草草創建起來的。在金兵面前,北宋不堪一擊,“二聖”父子和滿朝文武男女老少數千人均做了金兵俘虜。徽宗趙佶被封為“昏德公”,欽宗趙恆被封為“重昏侯”。不久,金人覺得“昏德”和“重昏”這兩個羞辱性稱號,也太抬舉他們了,乾脆把南宋人眼裡的“二聖”廢為庶人,一路發配到黑龍江畔苦寒之地接受監督改造。1135年冬,某日,“二聖”父子共處一土炕,趙佶以僵踞的姿勢凍死,無棺,以乾草焚化,半燼投石穴中。26年之後的1161年,趙恆被金主完顏亮囚禁於燕京,在一次奉命參與“騎馬擊鞠”的遊戲活動中,被預先安排的伏兵射死,屍身被群馬踐踏蹂和土中。“二聖”結局可謂悲慘!

南宋與金國的第一次和議形成於1138年,這時徽宗趙佶已經死去三年(1135年),在雙方形成第三次和議的1164年,欽宗趙恆也死去三年(1161年)。

到了此時,無須再“害怕二聖歸來,使自己失去皇位了”吧?趙構的腰桿子理應硬起來,然而沒有。趙構接受下來的和議依然傾斜得非常厲害。雙方約定:1、互為叔侄之國,宋主稱金主為叔父。2、兩國文書,改表詔為國書。3、宋歲幣銀/絹各減5萬兩/匹,並不稱歲貢。4、兩國疆界,仍一如紹興和議之舊。5、兩國各歸還被俘之人,但叛亡者不與。

不得不說,相對於第二次和約,在第三次和約中,南宋的地位有所改善,由君臣藩屬關係提高到叔侄國家關係,也就是說,金國開始不把南宋當作臣屬看,而是視為一個國家了,但條件仍然苛刻。這樣的和議接受下來令人憋屈,次年,儘管春秋鼎盛年富力強,50多歲的趙構就厭倦了恥辱的皇位,把它移交給了孝宗。

不能不令人狐疑:趙構“能勝而故意不勝,害怕二聖歸來,使自己失去皇位”的說法純屬虛構,是好面子的某些歷史言說者精心縫製的一塊自欺欺人的遮羞布。

如果金兵自覺不是南宋對手,惟恐與南宋交戰,首先,不應該把和議弄得那麼難看,那麼欺人太甚。激怒一個比自己更為強大的對手,豈不是自找不痛快?其次,不應當把“二聖”早早弄死,好吃好喝地供著,等於給自己的國家買了一份重大安全險。一旦南宋發兵過來,岌岌可危時,把“二聖”原物送回,即可讓南宋自己發生內亂,罷兵休戰。

可金人的腦袋進了水,偏不按理出牌,就是要把和議弄得無比難看,就是要把“二聖”虐待至死,讓你羞恥,讓你憤怒——分明在說,有種咱們再打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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