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检查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2月4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就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存云,检务督察部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参与检查。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检查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检查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检查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检查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检查组逐一检查了体温检测点、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办公室、法警执勤点、出入口值班室、防控物资保障和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了体温检测登记、安保巡逻、卫生清扫、消毒及防护用品配备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12309检察服务中心非接触性接访工作和案件管理办公室案件收发工作进行了指导。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检查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检查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检查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检查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周映枢代理检察长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将依法办案与严格落实隔离防控要求相结合,做到守土尽责、担当作为,切实为全州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的安全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检查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检查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检查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检查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连日来,楚雄州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按照院党组1月30日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要求,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每天对机关办公区域、庭院、食堂进行全方位消毒,对电梯间、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重点防控区域实行一日三次消毒;

▶二是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和体温检测,重点检查是否有疑似症状,是否佩戴口罩,并记录每日检测情况;

▶三是在接待阅卷律师、来访人员过程中严格按照最高检通知要求执行,以信件、网络、电话等非接触方式为主开展日常工作;

▶四是加强法警支队巡逻次数,增强院内机关安保力量,做好自身防控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