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首富伍秉鑑:曾出110萬元作為《廣州合約》賠款,死前稱想移民

1843年9月4日,廣州珠江南岸溪峽街上,華麗程度堪比《紅樓夢》裡大觀園的伍氏花園裡,74歲的怡和洋行掌舵人、廣州十三行“行商”首領伍秉鑑溘然長逝。他從商四十多年間,從容遊走於官、商、洋人之間,投資遍佈南洋、印度、歐美,成功打造了一個富可敵國的跨國財團。

1834年,據伍家自己統計,其資產總額達2600萬兩白銀,按實際購買力折算成今天的人民幣,大約是50億。當時大清國庫一年的總收入也就是4000萬兩左右,美國同時代的首富資產約700萬兩。

然而,他走得並不安心。他的怡和洋行,以及廣州十三行,甚至整個大清帝國,這時都已在風雨飄搖的末世。他本人則在內憂外患、譭譽不一中死去。

首富:埋藏於歷史深處

2001年,美國《華爾街日報》(亞洲版)統計出了所謂“1000年來世界上最富有的50個人”,6位中國人入選。他們分別是成吉思汗、忽必烈、和珅、劉瑾、宋子文和伍秉鑑。其中,只有伍秉鑑是純粹的商人。這位已經作古150多年的晚清廣州商人領袖,由此重新走入了人們的視線。

伍秉鑑,生於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祖籍福建。清康熙初年,伍氏先人遷往廣東定居,並開始經商。伍秉鑑的父親伍國瑩,最初曾在廣州首富潘啟家中做賬房。幾年後,伍國瑩離開潘家,獨立創建怡和洋行,成了“行商”。這是官府指定、特許可從事外貿生意的壟斷商人。

大清首富伍秉鑑:曾出110萬元作為《廣州合約》賠款,死前稱想移民

清代一直有海禁政策,但對外貿易、交往畢竟不可完全斷絕。於是,在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春,廣東巡撫李士禎宣佈,凡“身家殷實”之人,只要每年繳納一定白銀,就可作為“官商”包攬對外貿易,並代海關征繳關稅。此間,政府招募了13家較有實力的“行商”,這就是清代“廣州十三行”的淵藪。

尤其是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廷再次實行全面海禁後,僅保留了廣州一地作為對外通商港口。這時,位於廣州城郊西南角、珠江邊碼頭的十三行,便成了全中國唯一可以合法進行外貿生意的商家。其利潤之巨大,可想而知。乾隆中期後,十三行每年為清政府貢獻的海關收入,多達上百萬兩白銀,因此被稱為“天子南庫”。

嘉慶五年(1800年),正當怡和洋行外貿生意蒸蒸日上之際,伍國瑩突然病死,四子伍秉鈞接班僅1年後也去世了。毫無心理準備的伍秉鑑,就在32歲這年被迫承擔起了主持怡和洋行的重任。伍秉鑑很快進入了角色,從容遊走於官府、同行、外商之間,因為慷慨、樂善好施而贏得了巨大的聲譽。

有個波士頓商人替伍秉鑑承銷一船生絲,獲利豐厚。但他自作主張,用賺來的貨款購進一批英國毛織品,結果產品滯銷,無法向伍秉鑑歸還款項。沒想到,伍秉鑑沒有抱怨,他當著對方的面撕碎了借據,然後說:“你是我的頭號老朋友,是誠實的人,只是運氣不好。現在咱們的賬已經結了,你可以回國了。”

7.2萬銀元,摺合今天的人民幣約1000萬。伍秉鑑如此慷慨,美譽迅速傳遍全球。不久,更多外商主動登門要跟他做生意。

有個英商要在廣州找家洋行代理羽紗銷售,好幾家洋行爭搶,最後還是實力最強、信譽最好的怡和洋行接下了這個大單子。伍秉鑑接下生意後,卻在生日那天請所有行商吃飯。酒過三巡突然起身,對大家表示,“羽紗生意盤子太大,怡和洋行一家吃不下”,因此邀請大家一起參與。

慷慨之外,伍秉鑑也是非常精明的。他當然不缺獨立運作羽紗生意的財力,他只是很清楚,如果吃獨食,一定會成為其他同行的公敵,對自身發展反而不利。事實確實如此,伍秉鑑的做法,使得同行們不僅沒了敵意,反而對他感恩戴德。漸漸的,大多數行商唯他馬首是瞻,他就成了眾望所歸的行商領袖。至於那筆波士頓商人滯銷的毛織品,雖然在中國滯銷,但不見得沒市場,伍秉鑑迅速將其盤活,賣到了菲律賓。

在伍秉鑑手上,怡和洋行成了一個跨國財團,投資遍及美國、歐洲、印度和新加坡,甚至涉足保險業務等領域。他還是英國東印度公司最大的債權人,每當東印度公司面臨資金週轉困難時,都會尋求伍秉鑑的幫助。

道光九年(1829年),17歲的美國打工仔約翰·福布斯首次隨商船來到廣州,在怡和洋行當學徒工。伍秉鑑很欣賞這個機智乖巧的美國小男孩,收了他做乾兒子。8年後,25歲的福布斯回國發展。臨行前,伍秉鑑交給他一張50萬銀元的銀票,希望小福布斯能把它用在最有發展前途的事業上。

小福布斯回國後,投身於當時美國轟轟烈烈的“西進運動”。他寫信和大洋彼岸的伍秉鑑商議後,將這筆錢投向了密歇根中央鐵路、密蘇里河鐵路等幹線的啟動資金。伍秉鑑和小福布斯都在其中獲取了巨大收益。然後,伍秉鑑還資助小福布斯在中國成立了旗昌洋行,這是19世紀東亞地區規模最大的美國代理商行。有怡和洋行的長期擔保,旗昌洋行迅速壯大,壟斷了美國對華貿易。

伍秉鑑一直堅持投資旗昌洋行,條件是投資利息要支付給伍家後裔。到光緒十七年(1891年)旗昌洋行破產前,伍家累計已投資了100萬美元,每年利息所得則超過4萬美元,成為伍秉鑑留給子孫的豐厚遺產。

官商:不堪承受的鉅額財富

然而,不管伍秉鑑自身能力多強、格局多大,他無法迴避的軟肋是,他的生意完全建立於官方背書的“行商”身份之上,這身份賦予了他天然的壟斷優勢。

伍秉鑑和官府的關係一直維護得很好。他經常登門拜訪總督、巡撫等高官之外,逢年過節,廣州各級官員必然都會收到怡和洋行的禮金,不少官員還被請到伍家大宅吃喝看戲。

伍秉鑑還花錢給自己捐了個三品頂戴。由於他乳名亞浩,因此還被洋人起了個外號叫“浩官”。在他們看來,伍秉鑑的官方背景似乎深不可測,這也是他們很願意和伍秉鑑做生意的重要原因之一。

然而,“行商”身份也成為他宿命的短板:他的興衰成敗,自然也就全繫於官方的態度和政策。隨著道光十九年(1839年)春,欽差大臣林則徐抵達廣州,伍秉鑑半生苦心經營的一切,都像紙糊一般迅速坍塌。

林則徐是帶著道光皇帝“務必禁絕鴉片”的大決心和意志來的。他一到廣州,便先傳喚伍秉鑑父子到欽差大臣行轅斥責了一番。因為十三行還肩負著海關職能,廣州鴉片走私如此猖獗,作為十三行領袖,伍秉鑑父子自然脫不了干係。然後,他讓伍氏父子代傳諭令:限期交出鴉片,而後簽署具結,保證今後不再挾帶鴉片入境,否則“貨即沒官,人即正法”。

林則徐來廣州以及所為何事,憑伍秉鑑的人脈和關係,不難提前知道。他早已提前讓兒子去告知了那些挾帶鴉片的外國商人。但在兒子伍紹榮告知他林則徐到來的那個早上,他還是感覺到了不安。因為伍秉鑑深知,外國商人未必會聽他的。

伍秉鑑長得很瘦,看上去有點像大煙鬼,其實他根本不涉足鴉片貿易。怡和洋行的主要貿易品是茶葉,當時在歐洲有“怡和洋行”標誌的茶葉是最好的茶葉,總會被英國商人和美國商人優先搶購。史載,1785年8月17日,美國總統華盛頓託商人在十三行購買的貨物清單中就有“一盒散裝上等熙春茶”。而這家商行極有可能是伍家的“怡和行”。

另一方面,因為壟斷生意已經獲利巨大,而從事非法生意會授官府以柄,行商們普遍對此避之唯恐不及。按照清廷規定,所有和行商做生意的外商,都要由行商們擔保,外商若被查出挾帶鴉片,為其擔保者會被罰款貨物價值的50倍。

但即使知道外商們在從事非法鴉片貿易,行商們也無能為力。因為真正縱容外商進行鴉片貿易的,是地方官府。接到林則徐的使命時,伍秉鑑陷入了兩難。當他硬著頭皮來到英國商館,把林則徐收繳鴉片的命令轉告給英美商人時,不出意外地招來了一片噓聲。

行商們在外國大商人面前並不強勢,小行商在被官府鉅額盤剝後,往往資金並不寬裕,需要向外商借款才能維持運營。伍家則是因為和東印度公司關係密切,才獲得了最大的貿易份額。

伍秉鑑很清楚,一旦事情鬧僵,導致中英貿易中斷,十三行將面臨滅頂之災。他全力斡旋,希望英商交出鴉片。所以,他甚至承諾以自己的財產來賠償外商損失。即使如此,也只有那些挾帶鴉片較少的外商表示願意交出鴉片,而最大的煙商英國人顛地則頑固地拒絕合作。

英商們普遍認為,按照清政府的老套路,林則徐也不過是來走走過場。所以,他們既不返航,也不銷燬鴉片,而是把裝有鴉片的躉船開到大嶼山南部藏了起來。

限期到後,顛地只是象徵性地交出了1037箱鴉片,這讓早已掌握英商鴉片販賣情況的林則徐大為光火。他當即憤怒地下令傳訊顛地,準備查辦之,“誠為首惡,斷難姑容”。

同時,林則徐將伍紹榮革職鎖拿。伍家再次妥協,表示願以家資報效。但是,林則徐斷然拒絕:“本大臣不要錢,要你的腦袋爾!”下令將伍紹榮革去職銜,逮捕入獄。

林則徐再度痛斥伍秉鑑,將他與另一行商潘正煒一起戴上鎖鏈,押往寶順洋館,讓鴉片商顛地交納鴉片。也許有人會覺得,林則徐如此對待伍秉鑑有些過分。其實,朝廷對待伍家的方式歷來如此。

1831年5月,廣東巡撫朱桂楨巡視外國商行集聚區後,將伍秉鑑之子、十三行總商伍元華逮捕入獄。理由是英國人在商館搭建的欄杆等侵犯了中國主權。《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記載了當時現場場景:“撫院及海關監督閣下……對商館進行襲擊……撕下英倫國王畫像的覆蓋物……以監禁與死刑威脅總商,迫使他與其他在場者跪地一小時以上。”

伍元華出獄後一病不起,弟弟伍崇曜接替擔任十三行公行總商。

在傳統中國社會“士農工商”的階層序列裡,商人再有錢也是處於四民之末的低賤階層。更何況,大清的“行商”依賴官方賜予的背書生存,他們在官府面前永遠是弱者,即使他們再有錢。所以,伍秉鑑花巨資捐來了個三品頂戴,希望紅頂子多少能護佑一下自己。

即便是伍秉鑑這樣的頂級官商,依然是朝廷可以隨意盤剝欺壓的對象。災難、戰事,或是皇室權貴紅白喜事,十三行的商人們都必須“主動報效”或“捐輸”。據官方檔案統計,1773年到1835年,十三行總共向官方捐獻了508.5萬兩白銀,而這僅僅是有據可查的明面上的記錄。

十三行還被清廷嚴苛的“保商制度”管制著:和十三行做生意的外商,必須由十三行中最富有的商家作保,且不許拖欠稅款,否則行商們將負連帶擔保責任,負責賠償。這就是十三行的“保商制度”。

“寧為一隻狗,不為行商首。”十三行行商們手握巨大財富,卻終日戰戰兢兢、如履薄冰,自知很難全身而退。正如臺灣學者陳國棟所評價:“對絕大多數行商而言,破產根本是必然的,早在他們一當行商的時候就已註定了。”

所以,伍秉鑑曾多次申請退休,但都不被同意。甚至他希望捐出80%財產給官府,只求能結束生意、安享剩餘20%財產,也還是被拒絕。

末路:首富也承擔不起的國家使命

此刻,在寶順洋行門口,伍秉鑑“苦苦哀求,指著自己丟了頂戴的帽子和脖上的鎖鏈說,如果顛地不進城,他肯定會被處死”。據說,顛地住所的燈熄滅了,顛地全然不顧這兩位老朋友的生死,依然拒絕前往。

大清首富伍秉鑑:曾出110萬元作為《廣州合約》賠款,死前稱想移民

1850年的廣州。

英國人如此不顧伍秉鑑生死,自有其不可言說的用意。他們對清廷朝貢式的外貿模式不滿已久,加上長期貿易逆差,幾次談判失敗後,最終決定以武力改變現狀。

林則徐和道光帝也考慮過與英國開戰的後果,但林則徐對英軍入侵的預測是這樣的:“英國要攻中國,無非乘船而來,它要是敢入內河,一則潮退水淺,船膠膨裂,再則伙食不足,三則軍火不繼,猶如魚躺在幹河上,白來送死。”

這時的林則徐更堅信,只要封鎖商館,外商就只能坐困其中,最後多半會乖乖就範。他的經驗,來自於1834年的律勞卑事件。

當時,英國勳爵律勞卑來華進行貿易談判,沒有按照清廷的貿易規則先到澳門投遞上行的“稟函”,而是徑直來到了廣州,並且呈上了平行公函。這麼做使得時任兩廣總督盧坤大感尊嚴受損,勒令其立即離開廣州,直至以極刑相威脅,並派人搜查了他的隨身物品,搗毀了他的行李。

本來,經伍秉鑑調解後,雙方均答應約見,但隨後律勞卑又對於中方把他的名譯成“勞卑”(大意指“辛勞卑微之人”)表示憤怒,認為自己和大英帝國的尊嚴受辱而加以拒絕。衝突由此升級,律勞卑拒不返澳,盧坤中斷了貿易,同時命令封閉商館,斷絕供應。

律勞卑不甘示弱,指揮兩艘軍艦一直打入珠江,還派軍艦去印度搬兵。盧坤則封鎖了珠江,集合68只戰船,並經道光帝敕準用武力對付。律勞卑因患瘧疾而身體虛弱,卻頂住封鎖達17日之久。直到他失去本國商人的支持,才不得不放棄,黯然回到澳門。

林則徐限令伍秉鑑督促外商繳出全部鴉片,3日內取結稟覆。伍家再一次與顛地協商,勸其交出鴉片,平息爭端。顛地勉強答應後,轉頭卻因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義律的到來而變得更加強硬。義律是來挑起戰爭的。

包括顛地在內的英商們拒絕交出鴉片,林則徐直接封鎖商館,斷絕糧、水。伍秉鑑卻讓兒子偷偷給外國人送去食品和飲用水。這件事,後來便成了伍家是漢奸的罪證之一。其實伍秉鑑是害怕餓死人導致事態升級至戰爭,中斷中英貿易對依賴外貿生存的十三行將是滅頂之災。

由於沒有做好戰爭準備,在被圍困4天后,義律和顛地暫時選擇妥協,交出了鴉片。1839年6月3日,林則徐主持了震驚世界的虎門銷煙。但事情沒有就此結束。

1840年6月,英國遠征軍封鎖珠江口,鴉片戰爭爆發。炮聲一響,伍秉鑑“被嚇得癱倒在地”。隨之,道光皇帝一聲令下,關閉對外貿易。怡和行生意一下子中斷,很多貨款還沒結清,一些貨物積壓在倉庫,賣不出去。

伍秉鑑別無選擇,只能傾其所有,希望中國能贏得勝利。他知道,一旦清政府失敗,英國人勢必會要求開放通商口岸。如果說,戰爭中斷的貿易尚有可能恢復,但通商口岸一開,廣東十三行的壟斷地位便會徹底消失,這是傷及根本的滅頂之災。

他率十三行眾商人積極捐獻財產,修建炮臺、戰艦……但英軍並沒有攻進廣州城。這並不是廣州城真的固若金湯,而是城裡奕山統領的清軍部隊無力亦無心抵抗,讓伍秉鑑為首的行商前往調停。伍紹榮和義律在廣州城外討價還價,雙方簽訂《廣州和約》。按協議,清軍退出廣州城外60裡,並於一個星期內交出600萬元賠款,英軍則退至虎門炮臺以外。

奕山是自作主張,這筆錢不可能由國庫來出,只能由廣州城裡的商家分攤。其中三分之一由十三行商人們出資,伍家出了110萬元。然後,奕山向清廷報告戰況時隱瞞了乞降講和的真相,只奏“外洋事務已經安定”。道光皇帝欣喜不已,稱讚奕山辦事得力。

緊接著,1841年7月,英軍攻佔浙江定海。8月,英艦抵達天津大沽口外。20日,道光帝批答英國書,令琦善轉告英人,允許通商並懲辦林則徐,以此求得英艦撤至廣州。

清政府戰敗,談判重啟,伍秉鑑之子伍紹榮又被舉薦為談判代表去南京。他還沒到南京,耆英已經代表清政府匆匆簽下了《南京條約》。條約規定,廣州行商不得壟斷貿易,開放五口對外通商,並規定“凡有英商等赴各國貿易者,無論與何商交易,均聽其便”。至此,十三行的外貿特權不復存在。

戰敗的惡果,還得由伍秉鑑和他的行商們承擔。

不僅如此,《南京條約》簽訂後,清政府在1843年下令行商償還300萬銀元的外商債務。伍家承擔了100萬銀元,加上毀於戰火的貨物價值七八十萬銀元,還有前兩筆攤派,怡和行直接損失共計300萬銀元。

商行雖不至於傷筋動骨,但伍秉鑑心情之失落可想而知。他寫信給美國朋友:“如果我現在是青年,我將認真地考慮乘船往美國,在你附近的某處定居。”陳國棟評論稱:“看來鼎鼎大名的伍浩官不但對洋行的工作失望了,對整個中國的社會制度也失望了。”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也就是《南京條約》簽署的第二年,伍秉鑑病死了,享年74歲。嶺南名士譚瑩為伍秉鑑撰墓碑文:“庭榜玉詔,帝稱忠義之家;臣本布衣,身系興亡之局。”以一介布衣之身,欲擔國家興亡之責,雖為世界首富而不能也。

伍秉鑑死後,廣州十三行逐漸衰敗。13年後,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1856年12月15日深夜,英國軍艦的炮火摧毀了珠江沿岸的各家洋貨行,十三行作為一個整體便徹底步入了歷史的塵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