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得一以生”在道德经通行本中有,在帛书老子中没有,为什么?

皂罗袍3


《道德经》一般把王弼本看作通行本。

第三十九章王弼本为: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致数舆无舆,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该章河上公本为:

法本第三十九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故贵必以贱为本,高必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此非以贱为本耶?非乎!故致数车无车,不欲琭琭如玉,落落如石。

该章的帛书乙本为:

昔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盈,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至也,(谓)天毋已清,将恐(裂);地毋已宁,将恐发;神毋【已灵,将】恐歇;谷毋已【盈】,将(竭);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故必贵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夫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其贱之本与!非也?故至数舆无舆。是故不欲禄禄若玉,硌硌若石。

该章补出的帛书甲本是: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而以为正。其致之也,(谓)天毋已清,将恐【裂】;(谓)地毋【已宁】,将恐【发】;(谓)神毋已(灵),【将】恐歇;(谓)(谷)毋已盈,将将恐(竭);(谓)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夫是以侯王自(谓)【曰】孤寡不(谷),此其贱【之本】与?非【也】?故致数与无与。是故不欲【禄禄】若玉,硌【硌若石】。

我整理的该章是这样的:

第三十九章

[原文]

昔之得一者①:天得一以清②,地得一以宁③,神得一以灵④,谷得一以盈⑤,万物得一以生⑥,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⑦。其致之⑧:天无以清,将恐裂⑨;地无以宁,将恐废⑩;神无以灵,将恐歇⑪;谷无以盈,将恐竭⑫;万物无以生,将恐灭⑬;侯王无以正,将恐蹶⑭。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⑮;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 ⑯。此非以贱为本耶?非乎⑰?故至数誉无誉⑱,不欲琭琭如玉⑲,珞珞如石⑳。

[通释]

从前得道的情况是:天得到道才清明,地得到道才安宁,神得到道才显灵,谷得到道才充盈,万物得到道才滋生,王侯得到道才成为天下的统领。如果放弃道:天不能清明,恐怕要开裂;地不能安宁,恐怕要毁灭;神不能显灵,恐怕要止歇;谷不能充盈,恐怕要枯竭;万物不能滋生,恐怕要断绝;侯王不能做统领,恐怕要下跌。所以贵以贱为根本,高以低为基础。因此侯王自称“孤”“寡”“不谷”,这不是以贱为根本吗?不是吗?所以屡屡给予的极高的奖誉等于没有奖誉,不想做光耀的美玉,只做粗璞的石头。

为什么帛书本没有“万物得一以生”?这说明《道德经》原本可能没有这句。《道德经》应该有一个原创,但今天我们不可能见到原创了。《道德经》原著者是一个叫老子的人,但今天我们看到的《道德经》是经过老子以后许多人士修改润色过,甚至经过有人刻意篡改过的。如果说现今留传的《道德经》与《老子》原文“面目全非”有些过了,但经过刻意润色篡改是不会少的。出土的帛书本、楚竹简足以印证这个判断。


陈广逵


“万物得一以生”,原文在老子第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 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
故致数舆无舆。是故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在《老子》的几个版本中,您所提到的通行本也就是王弼注本,还有河上公本、傅奕本(这三本统称传世本)都有这一句,而帛书本的第三十九章和这三个传世本最大的不同就是没有这一句以及后面对应的那一句“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帛书出土前,已经流传的西汉严遵本《老子指归》也没有这一句。

因为帛书的甲、乙两本都没有这一句“万物得一以生”,所以应该不是抄写误漏了。另外在河上公本中的河上公注解有这样一句“谓下五事也”,如果对应天、地、神、谷、万物、侯王应该是“六事”,可见同样是西汉的河上公本最早应该也是没有这一句的。不过后来的道藏本河上公本则把“五事”调整成了“六事”。

而且,从语义来说,谷本就是万物之一,说完谷再来说万物,从语义逻辑来说不通顺。

所以,“万物得一以生”应该是后人增补上去的。


以上回答参考了刘笑敢先生编的《老子古今》一书。这里补充一点我个人的大胆猜测,应该是王弼本的时候补上去的。为什么呢,因为王弼本对老子文本确实按照自己的思路做了很多修改,最有名的莫过于那句“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是王弼要推崇“无”的思想内核。而帛书本老子出土后显示原文是“天下万物生于有,生于无。”意思完全不一样,这个显然更符合老子“有无相生”的思想思路。因而我个人大胆猜测,王弼补这一句“万物得一以生”,应该也是为了对应他补“有生于无”的崇“无”思路,使得“一”和“无”联结起来。

当然,这个只是我读书时的一点体悟,未经严密论证,权作一发想论。


曲江家学


有空缺才有变化 有生机

一个空间如果满满当当就没有变化了

所以围棋要有眼 留空

画画别画满 要留白

家里别太满当 留下空间 才游刃有余


李vincent


道德经中的‘一’有两种解释,其一是‘道生一,一生二’中的‘一’,即‘一个太极’之意,道生一就是: 道创造出了一个太极。

其二就是: ‘万物得一以生’中的‘一’,即‘最大的(number one)之意,‘一’就是‘道’,这与道源经中的观点: ‘恒先之初,道同太虚,虚同合一,恒一而止’中的‘一’相一致。


外星文明新时代


一即是太极,三则化生万物。



风水八卦三卦一卦通


万物得一以生,这句话本身没问题,但放在这里不合适。本章意思是,由道一生化的万物,都遵守二元对立原则。天与地,神与谷,还有天下首领和天下万民,对立平衡。各司两端不能失衡。根据这个原则,可以通过加强反方得到正方的加强,这叫反向施为。所以侯王自贱称谓,以达到本位的保持。

所以我认为,将万物得以一生放在这里,是不合逻辑的,是后人不理解原意妄加的。


我行吾素2019


通行本《道德经》中“万物得一以生”这句话,是后人串改、添加上去的。

老子,所处的是公元前500多年的春秋时代,人们用“天、地”,就能浓缩代表一切万物了。因为当时的人们理解,是天、地创生了一切万物。

只要遵循了天、地的规律和法则,人与万物自然就共生。所以,老子,不会再画蛇添足,再写上一句“万物得一以生”。

因此,老子在《道德经》第25章中写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众人:人,要遵循天地万物的规律、法则,来和谐共生、共长。


左斌经营道创始人


如果以学习汲取先哲智慧为目的,多读几遍王弼的通行本就足够了,如果以深入研究道德经为目的,那可要广泛搜集资料,加以潜心研究,独具慧眼,精准取舍,形成一家之言,造福于当今社会发展进步。个人浅见,仅供参考!


戈壁雄鹰155147473


哪里有哪里没有不重要

这句话本身重要 不过不必执着

因为老子本来准备一句话也不留下的 不得已写下了道德经 悟则道德经是无字真经 因为全部直入本心~

万物得一以生;失一而灭。后半句是我加的,画蛇添足,哈哈,不过其实蛇也不存在,他妄画我妄添,如此而已~


顺其自然杜科斌


帛书老子德篇第二章就讲了,万物得一以生,怎么没有呢?德,道之子,道生一,一就是德,一就是先天一气。万物都由先天一气而生。这是老子道德经中最重要内容怎么会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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