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在客戶投保時不核查病史,理賠時就開查了,是為什麼?

飛鷹一號


誠信是最大的節能減排

保險公司在客戶投保時,一般是不調查客戶是否存在健康隱瞞的,這樣做的好處是。

1、減少投保手續

2、節約運營開支

但是,不調查並不代表我們可以肆無忌憚的帶病投保。

保險公司會在投保的同時,把法律責任及調查權利列清楚。

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會投入大量資源進行調查取證。

不避諱的講,保險理賠都是調查以後,沒有拒賠的理由,保險公司才進行賠付。

這樣做的原因:

1、出險只是小概率事件,能大大降低運營成本

2、太多人買保險太隨意,認為交錢就行,根本不考慮健康告知及隱瞞投保的後果

3、很多人缺乏誠信理念

4、能調查出來問題,保險公司依法拒賠,還能白用幾年保費,何樂不為?

所以,買保險肯定不是簡單的事情,誰把買保險看成沒技術含量的工作,最後會哭死的。


薛子華1006


在保險有兩核,一個叫核保,一個叫核賠。並非保險公司不檢查病史,而是根據投保人的健康告知內容來審核,不會主動去做額外的調查而已。

保險是舶來品,很多思維都延續了西方保險的方法。比如在西方,信用卡是不設置密碼的,用簽名,比如使用支票,先兌付後驗真,等等,這都是習慣性的給予客戶最大程度的信任,也就是基於最大誠信原則的。就是你說的,我都信,我把你當“好人”。

但其實,這些也是中國市場的缺失。比如信用卡,中國人的使用習慣是設置密碼,在中國,個人也幾乎沒有使用支票的。但保險市場,之所以沒改,是因為成本巨大。本來就拉個客戶很難,如果拉來了還各種審核,能進來的不多,保險代理人會不高興,而且公司花費的成本也無法回收,相當於前置的成本太高昂。但如果改成了事後審核,需要審核的數量就大大降低,而且也能降低審核成本。所以,保險公司也不是壞人,它經營的是風險,不是跟你對賭。


大貓財經


保險這東西還可以,花點錢買個保障。個人感覺造成保險公司不賠,跟保險業務員有很大關係。業務員說話都是說半截話。我們家人都買了保險,我記得裡面有兩個功能,就中了套路。一個是門診報銷,買的時候說門診看病可以報銷,那時候想著挺好的啊,後來才知道是分病種的。還有一個是,住院的陪護費,一天幾百塊錢。後來也是分病種的,不過到現在也不知道哪些病可以報銷。

最煩的就是,賣保險的都是親戚。我這人比較愛扣合同,喜歡問得詳細一點。我那些賣保險的親戚來我家跟我講,我問了還嫌我煩,不願意跟我講,說我不懂。然後就去找我老婆。現在我們一家子都有保險,有的我都不知道就買了。問她保啥,多大額度都不是很清楚。所以最煩這種營銷了,不買了天天去你家講,你又不能不接待。都有社保,感覺支付寶再買個好醫保就夠了,幾百塊錢。其他的個人認為比較浪費。


來自未來的小男人


投保的時候是收錢

理賠的時候是付錢

這個就是標準答案。

收錢的時候,他哪裡會有時間去核查病史,先收到錢再說[收錢收到手軟]。然後,他們會在保險合同裡面列出一大堆條件理由,比如這種疾病不賠,不可抗因素不賠,購買保險前患有此種疾病不賠,反正如果你不是法律專業畢業的不是律師的話,根本就看不懂,看的你頭疼,於是,就簽了字。簽字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然後,假設你需要理賠了。這個時候,負責理賠的人,不是收錢的人。收錢的繼續收錢,理賠的時候由理賠部門負責。他們的責任就是負責核查付錢的人的資料是否真實,有無欺詐騙保,是不是有違規行為,比如你的社保卡是不是買了什麼藥你有所隱瞞,你簽約的時候是不是隱瞞了什麼,等等。【收錢的時候眉開眼笑,出錢的時候心驚肉跳】,寬進嚴出,才是真理

所以😊,一進一出,寬進嚴出,這個叫管理。。。


太素老道


投保之後以有既往病史為由拒絕理賠的很多時候都是保險業務員搞出來的,為了自己的業績隱瞞客戶既往病史或者根本就不問,客戶簽字的時候往往也不會注意詳細條款或者存有僥倖心理,就按照業務員說的簽字了。但是等到要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的調查能力很強大的,很容易就能查出來是不是帶病投保,自然也就不會理賠,又因為是投保人未能如實告知違約在先,保險費也少有退回的,除非你有證據證明簽字不是本人或者是被業務員誤導才可能退保費,理賠就不要想了。至於說為什麼不在購買的時候就調查,原因也很簡單,如果調查結果通過費用當然可以進成本,如果調查不通過,費用誰出?保險公司肯定不會出,花錢讓自己做不成生意的事兒正常人都不會去做,投保人出也肯定不願意,事前又沒說這筆費用。在合同裡事前約定這筆費用的話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檢查沒問題保險公司出,有問題投保人出


次維度行軍



保險公司客戶投保是一個大數據,建立在保險的誠信原則基礎上的,同時從運營成本上來講,不可能對在所有客戶投保時都進行病史核查。

但是,保險公司在實際運營中,為有效管控風險,避免投保時各種原因出現帶病投保的風險,也是有一定的舉措的:

(1)健康狀況告知填寫;

(2)對投保的健康險保單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檢,抽到體檢的保單和客戶,需提供近期體檢信息才能投保。

(3)針對業務員的不同等級(普通、績優等級別,這個級別根據業務員,從事銷售時間、以往銷售情況以及專業、誠信程度進行評估)給予了一定健康保額的體檢限制,比如績優級30-45歲的客戶,在績優級業務員那裡購買大病保障,最大不用體檢的健康保額是80萬,也就是說超過80萬的大病保額,就需要提供體檢健康信息;而在普通級業務員購買,則是60萬。以上是舉例幫助大家理解,業務員評級以及體檢額度每家保險公司會有不同的評估體制和額度規定。這可以避免因為銷售經驗不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帶病投保而引發的銷售誤導、理賠糾紛問題。


隨著保障體系的越來越完善,醫療信息的共享是發展趨勢,不僅可以實現商業保險通過醫療信息的共享而快速理賠,也可以在投保時避免出現,因各種主客觀原因造成的,主動或被動的非如實健康告知,造成的後續理賠糾紛問題。這也從另一方面來說,隨著信息的互通,購買健康保障的要求會越來越嚴格。


我是夏之印跡,關注我的頭條號,共同探討保險、理財投資經驗!


夏之印跡


第一!誰說的保險公司投保時候不核查病史?投保時候的健康告知你是直接忽略不管?人家不就是在通過健康告知問你過往有那些病史嘛!你騙了保險公司說沒有。當然理賠時候查到了就不賠咯。你自己的健康告知你是否認了有過往病史的。


第二、你能想到的問題,保險都已經遇到或者想到過了。保險投保時候的健康告知,一定要如實回答,才有助於後期理賠。而不是聽信業務員的查不到,2年後必賠這些鬼話。

第三、你想騙保險公司很容易,反正保險公司在你投保時候不會查。但是理賠時候就是保險公司才是主動方,能量都是守恆的,你想騙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早就有對待你們這種騙子的方式方法了。

歡迎關注我們專業回答各種保險問題,專業為你解決你和家人的保險方案拒絕誇大其詞的保險銷售。


海哥說險


第一,保險合同成立的前提就是雙方最大誠信原則,您在投保時考慮的是把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接收轉移之前一定會對您的健康(涉及壽險,重疾險,醫療險),財務狀況(高額壽險,意外險)等情況進行問詢,這是銀保監局會的規定也是保險公司進行風險控制的基本手段。畢竟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明擺著賠錢的生意,誰也不會去做。

第二,保險公司在客戶出險後進行病史核查屬於正規流程,就像汽車受損出險了,保險公司要到現場勘察後才能理賠一樣。之所以進行調查也是防範有些別有用心的騙保和詐保行為。

最後,根據您的情況,先看看您的保險合同裡健康告知項目裡的填寫是不是您本人填寫,如果是因為不是您本人填寫的健康告知而導致保險拒賠,就要向當地保監局投訴業務員的欺騙,並要求保險公司補償損失!保監會投訴電話12378。

如果您對保險有疑惑,可以關注我,我是化險為易,多年保險狗,帶你跳出保險裡的那些坑!



化險為易


保險裡,有兩核:核保和核賠。

現在我們很多人都已經能瞭解到保險需要誠信了。是用血的教訓換來的瞭解。多少拒賠是因為沒有做好健康告知?多少拒賠是因為不瞭解誠信?

保險的誠信有兩方面。

一方面是投保人這方的誠信。他需要對投保前的健康告知負責,需要對自己的職業告知負責。在中國內地,保險是有限告知,即保險公司需要您如實的回答保險公司提出來的問題,問什麼答什麼。需要誠信,需要如實告知。保險合同是最大的誠信合同。

為什麼不調查?因為成本,保險解決的問題都是小概率大損失的問題。在損失沒有發生的時候,就用大量的成本去做複雜的調查,還是每一個被保人,完全是在浪費社會的資源!

所以,在這裡,需要誠信,需要投保人和被保人最大的誠信。即:您說的,我們都相信,並且記錄在案。

另一方面,需要保險公司最大的誠信!即,保險公司既然接受了承保了投保人的意願和保費。那麼,就需要在未來風險發生的時候,按照合同上的約定給予被保險人應該的利益。保障被保險人來挽救經濟損失。

在這裡,保險公司要做到最大誠信,在理賠上要有承擔起對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和責任。

這就是雙方的誠信原則。

但是,在內地,實際情況,想滿足這樣的執行,還有有很大程度上做的沒有國外好!

為什麼?因為,國外的保險公司非常注重誠信!!!一個只知道攬取保費而理賠時總是為難客戶的保險公司在國外,是生存不下去的!很多保險公司都是個人的!都是家族的傳承!像英傑華賠付泰坦尼克號事件一樣!即使賠付的再多,也要全部承擔起來!這樣的保險公司,在我看來,國內的所謂大公司還沒有能做到的!可以體會一下,一個都不能讓人說不好的公司,談到理賠,馬上先拒賠,在法院那裡連一個像樣的證據說明自己拒賠的理由都不符合法律規範。賠給客戶錢是可以想到的!但是這個經過,客戶還怎麼信任你??一錘子買賣?是因為人口紅利嗎?

一個公司,無論什麼行業,只想賺錢和想做事,最後所能達到的高度是截然不同的。

其實不光是保險,整個社會都需要誠信,需要契約精神。只不過在保險這種最大誠信上提現的最為明顯。


吉祥明保


我五月份投的人壽國壽福+康悅醫療,交保費近五千元。當時如實告知身體情況(小三陽)兩次住院史,但業務員說審核試一下,能過就投,結果是過了,當時簽單。十月份關注本平臺後,得知如實告知是重中之重,拿出合同看到如實告知被全部填否,就該問題找到人壽公司,答覆是退保,只退二佰多塊,還有做補充告知。然後做了補充告知,終端顯示拒保,說研究後給解決,都一個多禮拜了也沒消息。

投保需慎重

首先謝謝大家。己做退保處理,總公司承諾全額退保,因經辦客戶經理打悲情牌,協議退了參仟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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