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团膳订餐须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严密防控团膳配送食品安全风险,市市场监管局特对团膳配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1.要符合属地复工复业条件。各供餐单位在复工复业前要配备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经当地政府认可后方可复工复业。

2.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供餐单位要强化从业人员健康和环境卫生管理,落实从原料采购、烹饪加工到配送服务全过程防疫措施,坚决切断疫情从餐饮环节的传播途径。

3.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各供餐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餐饮质量安全。凡是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供餐。

4.从事团膳配送必须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见附件,共20家,其中崇川区5家,开发区12家,其他地区3家),其他普通餐饮单位一律不得从事团膳配送。

5.普通餐饮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可由堂食改为线上外卖,需按要求无接触配送,外卖规模不得超过自身生产、分装、配送能力。

各供餐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统一部署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

附件:南通市集体用餐配送获证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


附件:

南通市集体用餐配送获证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团膳订餐须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


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团膳订餐须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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