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法院开通“邮寄立案”和“网上立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新民市法院确定了邮寄立案和网上立案两种服务模式,并通过自媒体向社会公布了相关的联系方式和办理流程。

2 月 11 日,新民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 ,立案庭庭长蒋化南值班,在刷新 " 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 " 时发现一条立案申请信息,这是新民法院自全省法院进入疫情防控工作状态后的首例网上立案申请。

据了解,这份申请来自沈阳某律师事务所。经初步审查发现,该起诉讼以个人名义申请,而起诉状的内容表现均为企业行为。蒋化南遂与代理人张律师进行电话沟通。沟通中进一步发现,除存在前述问题之外,该案还存在着其他问题。

原来该案件曾于去年进行过现场立案申请,法院曾决定不予受理,后当事人上诉至沈阳中院。代理人表示,沈阳中院已将此案指令新民法院管辖。了解情况后,蒋化南告知代理人,按相关规定,目前该案需要等待上级法院将裁定卷发送给新民市法院,再由立案部门转交业务庭审理,不需要重新立案。

疫情防控期间,新民法院兼顾做好战 " 疫 " 防控和司法为民两不误,以网上立案、邮寄立案两种方式继续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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