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战疫 共渡难关!汕头多项措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同心战疫 共渡难关!汕头多项措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汕头海关制定出台18条措施、汕头市税务局研究制定20项举措、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出台8项举措……连日来,各个部门迅速出手,全力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这一项项措施,不仅将给企业带来真金白银的帮扶和补贴,更为疫情中仍保障生产的企业注入强心剂,向他们传递一个态度:“当下的难关,我们一同渡过。”

海关▶▷

全面推广“提前申报”

2月10日,汕头海关制定出台18条措施,主要从优化口岸通关效能、保障关键物资供给、支持关区企业复工复产、优化海关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帮扶粤东五市企业应对疫情困难,助力地方稳外贸、稳增长。

汕头海关将全面推广“提前申报”,对于在汕头关区的进口货物,允许所有企业按照“提前申报”模式报关。对于在汕头关区的出口货物,允许一般信用及以上企业按照出口“提前申报”模式报关;将拓展粤东口岸服务功能,扩大出口水运转关范围。

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停或变更进入中国港口而重复申报船舶吨税的应税船舶,可依申请办理船舶吨税退还或执照修改手续。对于在口岸难以完成查验要求的,可以到目的地实施检查,允许企业附条件提离货物,减少进口货物滞港时间。

汕头海关将在各现场海关设立进口疫情防控物资、捐赠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对符合安全要求的疫情防控物资实现即到即提,实现通关“零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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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海关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免征进口的疫情防控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

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海关将加快进境急需农产品、食品和医用物资的通关验放,第一时间通关放行、快速调运。对重大项目进口成套设备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允许进口成套设备由口岸转场到使用地落实检验,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能效标识入境验证。对关系民生保障的进口农产品、食品实施快速检疫审批,进境加工储备粮食做到随时调运随时监管。

此外,汕头海关还将全力优化服务水平,推行“提前推送取证清单”“远程面洽”和“网上报送书面材料”等便民方式办理稽核查业务,鼓励企业自查自报;帮扶汕头关区出口玩具企业应对因疫情而新增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税务▶▷

20项举措筑牢“大后方”

聚焦对接落实广东“税务十条”,汕头市税务局按照“实、细、准、快、好”的要求迅速研究制定20项举措,更好发挥税务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据介绍,这20项举措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支持医疗救治、科研攻关、物资保障、公益捐赠、受疫情影响企业以及优化办税服务六个方面,全面梳理和细化具体税费优惠政策和税收服务管理措施,指导汕头全市税务部门尽最大努力为医疗机构、企业抗击疫情保驾护航,最大限度降低办税缴费疫情风险。

针对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医疗救治、科研攻关、物资保障、公益捐赠,汕头市税务局在政策享受、办税服务等方面提出详细指引,全力筑牢援助疫情灾区的“大后方”。

20项举措提到,对生产、经营、销售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治设备、物品的企业,汕头税务部门设立“绿色通道”,采取“特事特办”措施,优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支持企业开足马力最大限度释放产能。

疫情发生以来,汕头市多家医药企业停止休假、恢复生产经营,持续为疫情一线提供医疗物资保障。对此,汕头市税务局已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主动对接辖区内生产防疫相关产品的企业,下来将会持续收集需求和解决困难,提供针对性税收服务措施,跟进和落实企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疫情防控离不开科研支撑,20项举措还梳理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等政策,着力支持科研攻关的医疗行业企业。如对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工作相关研究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给予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工作相关技术转让所得,按国家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在公益捐赠方面,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工作的捐赠支出,按规定给予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优惠;对个人公益捐赠支出,按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20项举措指出,对政府给予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的疫情防控临时性工作补助,不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疫情防控期间对其暂缓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工作采取专业辅导、精简资料、便捷办理,支持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把时间和精力投入防治工作中。

市场监管▶▷

为复工复产企业开通“绿色通道”

2月11日,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措施》,从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运行、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制定了8项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的现实困难。

对于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涉及疫情防控的企业,市市场监管局将为其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如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业务,该局采取即来即办、容缺后补等审批方式。

对疫情防控物资快速实施检验检测,对用于疫区和一线的防护物资、红外体温计等相关在用计量器具提供免费检测,对涉及疫情防控、防疫消杀单位申报生产环境检测的给予优先安排,对涉及防疫相关企业办理商品条码的实行加急提速办理。

针对重点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将给予全力帮扶,通过建立疫情防控重点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清单,在技术支撑和政务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申报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企业,优先为其开展生产环境、设备、质量控制等环节查验和服务。

对医疗机构、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和群众生活必需的单位,优先安排特种设备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在疫情防控期间电梯维保企业实行电梯合约维保,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相关记录容缺后补,简化维保程序。

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知识产权促进保护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落实知识产权贯标补助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资金的下达,纾解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对疫情期间请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的,免收案件处理费。

【文】南方日报记者 余丹 黄敏立

【作者】 余丹;黄敏立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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