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醒時分,“租售同權”是個偽命題

撰文=燕十三

夢醒時分,“租售同權”是個偽命題

夢醒時分,“租售同權”是個偽命題

最近,關於地產輿論最密集的恐怕就是“租售同權”,一個看似童話般的美夢,竟然被疫情打破,大量租戶被小區拒之門外!


在“租售同權”出臺之後,很多人歡呼,終於不用再做房奴了,樓市崩盤在即。可是,現實並沒有讓理想飛多遠,在疫情面前,大量租客被拒之門外,有家不能回。


當然,特殊時期,應該互相包容,但如何解決居住變成一個剛性問題。一些城市,租戶被臨時安排在指定酒店,集中隔離14天;另外一些城市,讓租戶轉瞬之間變成了流浪漢,衣食住行娛樂購一筆勾銷;還有一些城市,租戶被房東直接拉黑,再也聯繫不上。

夢醒時分,“租售同權”是個偽命題

夢醒時分,“租售同權”是個偽命題

夢醒時分,“租售同權”是個偽命題

夢醒時分,“租售同權”是個偽命題

當然,這還不是最過分的,成都一社區發佈禁止市外返蓉租戶進小區,公告稱,自2月10日10時起,社區所有小區不再放行市外返蓉租戶進入。如果因為工作必須返蓉,要求返蓉租戶先交50萬保證金,萬一攜帶病毒,此款用於鄰居補償,可以說,滿滿的惡意。


在災難面前,最赤裸的就是現實,尤其是這種粗暴行政處理,將有房與無房劃分,喪失了最起碼的人文關懷,但這也反映了“租售同權”確實是一個偽命題!

夢醒時分,“租售同權”是個偽命題

首先,“租售同權”並非大政方針,在發佈之初,像是美好的夙願;在落地之後,更像是應急策略。


什麼是“租售同權”?住建部稱將立法明確“租售同權”:租房與買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關負責人說,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2017年7月18日,住建部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在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要求大中城市要支持相關國有企業轉型為住房租賃企業,鼓勵民營的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廈門、深圳、南京、杭州等12個城市成為首批試點。


其中,以人們以往買房時最關心的小孩上學問題為例,方案指出: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也就是說,以後租房一樣享受“就近上學”的權利!


為此,有些人甚至於鼓吹“租售同權”影響不亞於1998年房改,結果網上瞎吹,長租公寓跟進,市場上出現一大批“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的風險項目,這些沒有資金監管的項目,變成了公寓市場的毒瘤,最後暴雷不斷。


參照《官評高風險!長租公寓迎來新政“刮骨療傷”!》一文,我們會發現,租賃業務被判定為“高風險”,這還是歷史上頭一遭,但這股邪風就是從網絡炒作“租售同權”起來的。


但這一次疫情黑天鵝,卻讓“租售同權”變得十分蒼白,“租售同權”的落地也變成了一紙空文,美好的生活幻想終於又被現實無情揭露。

夢醒時分,“租售同權”是個偽命題

為什麼“租售同權”一直贏得全民鼓掌,突然之間,又讓人們發現落地很難?


其一,租權與產權不可能平等。因為,購買的是商品房,核心權力就是產權,產權是經濟所有制度之下的法律表現,包括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而租賃只是合同範圍之內的階段使用權,無法享受資產收益。


其二,租賃權利存在使用邊界。租賃的權利在於有限期內使用佔有權、使用租賃物,到期截止。但房屋租賃權,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享受房屋全面支配的權利,但在優先承租權存在的情況之下,考慮租賃方的權益,制度保護弱勢群體。


其三,公共核心資源權利不同。產權與租權在公共資源使用上最大的分歧是什麼?落戶、教育、醫療。尤其是教育資源,過去“租售同權”在學區教育上已經落地,但優質教育資源是無法分享的,因為教育資源不均,租售同權只能加劇社會矛盾。


具體請參考《重磅!西安距離“租售同權”還有多遠?》,儘管日本大前研一等學者預判,未來中低收入家庭無需買房,租賃勝過購買,但面對蒼白現實,任何判斷都缺乏價值。


鼓吹“一輩子租房”坑人不淺,因為,鼓吹租房這群人全部有房,而把長期租賃做成了一個生意,把房子租給中低消費群體,還給他們放貸款。貨幣的唯一歸宿就是貶值,我們會發現隨著通貨膨脹,長期租房的人越來越租不起房,更買不起房。


為什麼?租賃行為是時間行為,過期作廢,說白了花自己的錢養別人的房,租客在通貨膨脹與資產增值對沖過程中變成了一群犧牲品。換而言之,鼓吹長租公寓的人兜售的是情懷,租賃常住公寓的人消費的是時間。


前幾年一直鼓吹“租售同權”的人,現在被現實不斷打臉,大力發展租賃業,結果變成了圈錢套利,大力鼓吹“租售同權”,結果被疫情揭去了底褲。


網上有很多跟風炒作的人,忽悠“租售同權”導致很多家庭一直租房,導致這批人原地踏步,現在連家都回不了,這群鼓吹的人出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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