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服务民生保障发展十七条措施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服务民生、保障发展十七条措施:

一、交通管理业务

1.普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办理申领免检标志、申请新车临时号牌、申请转出车临时号牌、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牌照、延期换领驾驶证、审验驾驶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20余项车驾管业务的,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d.122.gov.cn)或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办、掌上办;办理电动二轮车临时号牌可关注“威海车管在线”微信公众号在家办。

2.到期业务“延期办”。在疫情防控期间,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未及时办理的,已在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因未换证、未体检、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有效。

3.涉疫业务“加急办”。全面开通应急业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设立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登记上牌、驾驶证补换领等“应急窗口”,开通专门“绿色通道”,对救护、防疫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以及运送蔬菜、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实行业务加急办理、预约办理、便捷办理,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车辆出行便利。

4.疫情通行证“加急办、网上办”。可提交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个人申请到指定地点现场加急办理,现场出证。也可关注“威海交警”公众号,点击“交管服务”-“微信通行证”进入申请界面,填写申请信息(申请人姓名、电话、车辆车牌号、申请通行时间、申请路线、车辆照片、行驶证照片、驾驶证照片、疫情运输物资合同),网上申请办理。

5.道路交通违法处理“自助办、网上办、预约办”。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自助处罚机,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罚款200元(含)以下且一次性记6分(含)以下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建议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自助处理,在山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期间以及I级响应结束1个月(过渡期)内,暂时允许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本次I级响应以及过渡期结束后将调整回现行政策。对于现场执法时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或违法处理通知书,以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应处以200元(不含)以上罚款,或一次性应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时可事先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相关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业务公开电话进行预约,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处理。

二、户政管理业务

6.日常业务网上申请。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可通过山东“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关注“山东微警务”公众号对户口迁移、户口信息变更更正、注销户口、出生落户等业务进行材料预审核,也可以进行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同名查询,实现疫情后一次办好。

7.紧急业务预约办理。对无法通过网上办理或自助办理的户籍业务,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山东“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进行预约,按照约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对个别特殊紧急情况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对居住证、居民身份证等领取业务,通过邮政速递或自助领证机领取,不再开展窗口领取工作。

8.非紧急业务延期办理。暂时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和本人不急需的户籍业务均可延期办理,延期办理的业务不受证件有效期等影响,包括身份证到期换领、丢失补领、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明到期等业务。

9.为返工外来人口登记办证提供便利。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可通过山东“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以“零跑腿”模式主动申报居住信息,并针对企业需求开展预约、上门服务。

三、治安管理业务

10.主动服务复工企业。开展“警灯闪烁”工程,强化社会面和企业周边巡逻防控,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密切联系重大项目、劳动密集、寄递物流运输等重点企业单位,实施警保联动、警保联控,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11.危爆业务“便利办”。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企业可通过山东省公安机关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yzbhxp.com/)申请,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将购买许可凭证寄送申请企业。爆破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证件到期需换发的,企业可通过山东民爆网络服务平台(http://60.208.83.94:9000/mbxtwlfwpt/)申请,公安机关先行对其网上申请信息进行审查审批,并将许可证寄送申请企业,待疫情过后,企业再补交相关书面申请材料。

四、出入境管理业务

12.畅通公民紧急办证绿色通道。开通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通道,因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奔丧、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商务、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急需出国境人员,可提前拨打电话预约,全市8处出入境接待大厅均可提供“绿色通道”加急办证服务。

13.提供外国人急事急办预约服务。对疫情防控期间在威停留居留期限届满的外国人,提供电话申报备案服务,给予延期便利,对外国人紧急签证证件业务提供急事急办服务。

五、综合执法服务业务

14.规范行政案件办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使用警告、罚款等措施足以达到法律效果的,不采取羁押性处罚措施。引导报警人通过电话(报警号码110)、短信(报警号码12110)等途径详细反映并登记报警内容,尽量减少到公安机关现场报案。

15.加强刑事复核工作。对拟提起刑事复核的申请人,鼓励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因被隔离等原因影响申请时效的,属不可抗力,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16.及时受理网络谣言举报。网民可及时关注新浪微博“威海网警巡查执法”账号(https://weibo.com/u/5657420529)发布的辟谣文章,且可通过微博私信或加入辟谣群举报涉疫情不实言论和谣言线索,网警将在线受理,及时辟谣,引导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发动网民传播正能量,及时消解、遏止谣言传播,并第一时间发现、查处、打击网上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

17.加快推进威海微警务建设。在利用山东“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网上办理60项业务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威海微警务平台,推出33项本地特色化便民服务事项,通过微信公众号实现刷脸办、掌上办、随时办,更好地方便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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