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2500給不出結婚彩禮30萬,女友要求分手,還要求賠償青春損失費3萬,你怎麼看?

七月情感故事


分不分手

自己決斷

女子要青春損失費

沒法律依據

無須理睬

從這件事中暴露出該女子的真面目

故,這種貨色

早分手早好

凌遠長著


愛之育之


我跟女朋友是朋友結婚的時候認識的,當時很巧,我們倆分別是伴郎和伴娘。那時候還有人開玩笑說讓 我們倆在一起,她很害羞的低下了頭。

朋友婚禮結束之後我就鼓起勇氣向她要了微信,我們就這樣認識了。我們聊得很投機,沒過多久,我們 就在一起了。我們在一起一年之後雙方父母就催著我們結婚,畢竟都老大不小了。但是一開始談結婚的 事之後我就感覺她變了,我們家條件雖然還算不錯,但是也被他們家的獅子大開口給嚇到了。

女朋友家提出了要彩禮,這在我們這都是正常的,誰家嫁姑娘都得要彩禮。但是她家張嘴就要二十萬, 說是給的越多就表示越重視女方,因為我家能承受得起,就答應了。後來她家又說得有婚房,這個當然 是應該的,但是她家說要全款房,還得裝修,都得我家出錢。我當時就有點不樂意了,但是我爸媽著急 讓我結婚,就都答應她了。而且為了表示誠意,我就先把彩禮錢給送了過去。

這答應了不要緊,又提出了要求,說要一輛二十萬的車。我看這越要越多,自己就留了個心眼,買的房 子和車都只寫了我自己的名字。因為我覺得女朋友真的跟我好好過日子,這些東西寫誰的名字都一樣。 但是如果真是有什麼玩意,我們家也不損失什麼。

我這所有的都依女朋友的心思準備好了,女朋友就說趁著結婚前想出去玩玩。我們就起了附近的城市去 溜達,在那她看上了一個鑽戒,非鬧著讓我買給她。但是我這一陣子張羅結婚的事花了很多錢了,實在是沒錢了,我就跟她商量說能不能等過段時間的,因為她看上的鑽戒八萬多,我實在是買不起。

沒想到女朋友當時就在大街上不依不饒的,說我在一個鑽戒都買不起,說早知道這樣就不跟我在一起了 。我當時聽見這話心都涼半截,我付出了這麼多,她提出的要求能滿足的我都滿足了,現在因為一個鑽 戒這麼說。我就問她到底因為什麼跟我在一起,她說要不是看我家裡有點錢根本不會看上我。



歷史制高點


我是小丸子,小女子一枚,希望大家關注我,點個贊。

說真的一個男人一月才2500,既然還能談三年,這女的心到底有多大吖,一個男人一月才2500,這得有多沒有上進心的人才會有的啊,但是這女孩還跟這男人在一起,說明她很愛他。

但是這女孩明明知道男人一月才2500,別說30萬就連這3萬的分手費也肯定拿不出來,哪為什麼還要提30萬彩禮或者這3萬的分手費,原因應該是她慢慢的對這男人死心了,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希望,所以找個理由分手,罷了。

咱們換位思考下,如果你是這女孩,你男朋友三年了,工資還是每月2500,你們是否看的到希望,不要跟我說,30年河東,30年河西,真有上進心,三年來就不會還是2500一月了。

所以我們不應該指責這個女孩,而是應該要指責這個沒有責任心的男人。

覺得我說的不對的,歡迎參與討論,認同我說的點個贊,先謝謝了。



湘辣丸子


個人建議,一分錢都不用給,早點分手,你拿不出30萬,女朋友又不肯降低標準,就不要耽誤你的時間,這是個無法達成共識的死命題!

我覺得工資2500元對我來說是偏低的,你用這樣的工資和你女朋友談了三年,我是挺佩服你的,絕對沒有看不起你的意思。你女朋友跟你處了三年都沒有嫌棄你的工資低,現在談婚論嫁了,卻提出要30萬彩禮,不然就要分手費3萬,這前後的落差判若兩人,我個人是覺得不真實的。難道之前是在鬧著玩?

彩禮30萬,這是把她買了嗎?是不是也太廉價了!在現在物慾橫流的今天,買賣婚姻是見不得人的,除非自己是個大佬,那就當你隨便買個物件好了,還談什麼感情?

分手還要3萬損失費,這三年不是彼此付出,彼此耽誤了嘛?說個讓人接受的理由來,難道女人就比男人高貴?

如果你女朋友提出這樣的條件,趕緊分,一分錢都不給,這樣拜金的女人,不值得你娶。兩個人在一起,一定要看價值觀是否接近,否則就算娶了,也是一輩子的痛,你們不會幸福的。

說到你,我建議多下點功夫去提升自己,還是要多賺點錢的,不然即使你娶了個吃苦耐勞又實在過日子的女人,你們也會過得貧賤夫妻百事哀。


詩歌和酒


哥們,先說你,談婚論嫁年紀,普遍應該是25以上吧。就算大學畢業,也工作三年了,如果沒上大學的話工作經驗應該有6年左右。你還是一個月2500元,然後你跟女方說讓人家跟你一起奮鬥,奮鬥你麻痺呢?工作好幾年了都還這個逼樣你咋奮鬥?別耽誤女方了。 再說女方,張嘴30萬,一份不談,就衝這一句話,不管你愛不愛他,直接分手。這女的是傻逼,家人也是傻逼,你之後也相處不好。分手費更是無稽之談,不用管他。總之現在給你的建議是,不管因為啥不管因為誰,你都要分手。因為你現在還沒有能力承擔一個家的責任。努力提高自己。


道里大呲花66


先說女方,彩禮30W,為什麼?是你的子宮值這麼多?還是你準備籤賣身契和孃家斷絕關係?

說實話,我一直不懂現代社會彩禮存在的意義。是作為生育補償?還是人口販賣?

如果是生育補償,能夠說通。孩子是雙方的吧(別和我扯跟誰姓的問題,破代號你喜歡你拿去),那孩子撫養費用,日後家庭的公共開支,是不是都得AA呢?

否則按照中國目前的大數據顯示,中國家庭收入平均只有30%來自女性,男方比你多出的40%經濟貢獻,你是不是也要用什麼來補償呢?

如果是人口販賣吧,也說得過去。古代不就這樣,三從四德瞭解下?我買過來,你就是我的私有物品,換句話說,你的地位已經和我不對等,相當於奴隸。回孃家更是不太現實的。你又能做到嗎?

說完女方再說男方。兄弟,我不得不說你是真有本事,都2019年了,還能拿2500的工資,三年不漲一分錢,你也是夠牛逼的。

送快遞送外賣都不止這點錢吧?就是我這三線城市樓下餐館招洗碗工,都是2800還包吃住。

這年頭隨便做點什麼也不止這點錢呀,就連我大學時代從阿里巴巴進15塊一件的衣服在夜市賣,一個月都掙了3000多。

所以啊,兩個人都有問題,分手了最好。


逼我用真名嗎


愛情為了金錢,婚姻不會甜蜜,生活不會長久,嫁多嫁少一個模式。

愛情如果恩愛,夫妻共同一心,金錢自會賺來,幸福生活路,盼望你倆到來。


華仔146981193


結婚要30萬的彩禮的女人,這種用金錢築起來的婚姻是不會牢固的,如果不結,就要3萬元的青春損失費,那純熟就是婚騙。.她要青春損失費,問你的青春損失誰來還?你現在應該清醒了,趁早離開遠點,去尋找自巳真愛。


永強防水


每個人的戀愛觀和價值觀不同,在戀愛中女孩子覺得你沒有足夠的經濟基礎給她生活的安全感而要求與你分手,這一點無可非議是正常的想法。但是在一段戀愛中即將升級為婚姻時要求對方給出30萬,這就有賣淫之嫌了,大家都知道以錢財交換而付出肉體的行為在公安那裡就是被定義為賣淫和嫖娼的行為。而同時還提出要所謂的三萬元青春損失費,這就涉嫌碰瓷的敲砸勒索了。做一個遵紀守法,善良聰慧的女孩子不好還是很難呢?


笨笨95034


恰恰相反。分手男的不用給女人青春損失費三萬。而是女的應該給男人精神損害賠償三萬。他們結不成婚的原因。是女方要高價彩禮導致的。目的是為了借婚姻儉財,這明顯不符合新婚法的法律精神。要違背了婚姻應該以愛情為基礎的宗旨。給男方造成巨大精神損害。故分手時女方應該給男方青春損失費三萬。而不是相反。

不要錯誤的以為。女人的青春才是青春。男人的青春不是青春。只有女人的青春才值錢!那些有正確的婚戀價值觀的女人的青春才珍貴。雞性十足有賣的思想的女人,她們的青春不值錢!……想要30萬的結婚彩禮卻找月薪2500的男朋友談戀愛?這不是很荒唐,可笑嗎?

這個女人明顯是沒有見過世面的女人。你連30萬都沒有。那麼怎麼確定你是真心愛我呢?談了三年的戀愛。居然不知道男朋友是不是愛自己?還要靠30萬的彩禮來證明?這未免太可笑,太牽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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