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藥品零售企業暫停銷售“退燒、止咳藥”

新鄉藥品零售企業暫停銷售“退燒、止咳藥”

原題:《關於藥品零售企業暫停銷售“退燒、止咳藥”的通告》

為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要求,切實維護全市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決定從2020年2月12日起,全市藥品零售企業暫停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現通告如下:

一、“退燒、止咳”類藥品指適應症含“發熱”、“咳嗽”內容的藥品(含各類化學藥製劑、中成藥等)。

二、全市藥品零售企業即日暫停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下架封存,同時做好群眾解釋工作,提醒群眾就近到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

三、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本通告的落實,發現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法從快從重處罰。

四、本通告執行期限視疫情控制情況另行通知。

新鄉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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