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过得很好,名下有三套房。姑娘过得不好,名下没有房。老人名下有一套房,应该给谁?

用户105186313954


按法律规定,儿女有给父母养老的义务,儿女也是平等分配父母财产的原则。

那么就有谈到了人情这个问题,谁给父母养了老,这个就要按人情来分配父母的遗产了。

儿子几套房是他们家的个人财产,女儿没有房也是她们家的个人问题,父母总是喜欢扯平自己的心理想法,这样是不可取的。

按法律,按人情决定于这个家的亲情,兄妹是手足,哥哥心疼妹妹,父母不说,你儿子也会把父母的房产增给妹妹。

而兄妹亲情淡溥,在父母百年后的房产就只有按法律法规来分配,这个与谁家房多,谁家房少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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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知道,儿子的三套房应该跟老人无关。这三套房哪怕有一套是老人给的,那现在老人名下的房就给女儿也无可厚非了。其实,老人的房没有应该给谁这一说,自己的房自己做主嘛。但是,实际生活中往往牵涉很多问题。比如养老,亲情。我有一个邻居,母亲把房子给了最穷的儿子,却让其他儿女轮流养老,公平吗?其他儿女条件也是一般,只是得房的儿子更差而已,这家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那个年代都是各自成家各自奋斗,最后老人过的挺凄惨。现在有时候有一种怪象,好像谁穷谁有理,然后得理不饶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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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用说,当然是给女儿了。都是自己生的孩子一样疼,但孩子们的能力却不尽相同,自然也就相对多惦记弱的那一个,不尽如此,我也会教育条件好的儿子多惦记惦记这个女儿,一母同胞要相互扶持,这才是亲人,当然,这跟宠溺骄纵不是一回事!

我虽然没有生二胎,假如哪天第二个孩子出生了,我就是这么计划的,将来分家产肯定是大女儿要多一些,因为我们白手起家,大宝吃穿用度都缩减,甚至没有个像样的满月酒,现在条件好了,老二的吃穿档次会高很多,想想真是委屈了大宝,这么多年跟我们吃了好多苦,所以将来,其他方面差不多的情况下肯定是要多给予大宝些。

都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都疼的,假如他们长大了,老二能力不如姐姐,不如姐姐过得轻松,当姐姐的也是要关爱他的,谁更需要钱也会多给谁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实际情况实际对待,总之就是这个原则,谁弱多扶持,谁亏欠多弥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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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给有需要的那一个。

子女对老人的扶养义务都是相同的。女儿不也是你的孩子吗?

当然,现在绝大部分的家庭,老人的房产都是由儿子继承的。但是也不排除特殊情况对不对。

你自己也说了,儿子的生活很好,且名下已经有多处房产了。

老人可以单独的找儿子儿媳商量一下,把他的想法说一说,听一听他们夫妻的意见,一定不要把儿媳排除在外,这点也很重要,虽然房子是老人的,但是儿子一家也是享有继承权的。对不对,都是亲人,没必要把话一次就说绝了。

退一步讲,即使她们不同意,最差的结果也是房子一人一半。但是我觉得儿子既然能把日子过好,说明他是个很优秀的人,我想对于房子,根本不会那么的计较,况且又没有把房子给外人。

至于老人的女儿,为何会过的不如意,是否有她自己的原因,家庭是否有什么特殊性。要综合一下实际情况。也不能太盲目说她没有什么就直接给了。

还是那句话,决定权在老人手上,但是一家人以和为贵,凡是最好商量着来,老人年纪大了,但是孩子将来还是要相处的,能皆大欢喜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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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不管儿子女儿,也不管谁穷谁富,对老人来说,他有儿有女,有一套房子。

最后,这套房子该给谁呢?如果公平分就一人一半。卖掉,给儿女各一半钱。

但是,有些老人常常会自己臆想,儿子有钱,女儿穷,好,我就均贫富,把房子给比较穷的那个。

那问题就出来了,儿子会愿意吗?儿媳妇会愿意吗?

在日常生活里,有的老人确实是这么分的遗产,按照自己的思维去分,结果就是儿子虽然嘴里不说,但是感觉心寒。

这问题出在哪里呢?

就是过得好的孩子,自己可以不要,但是由老人说出来,那真可能是伤了孩子的心。

就像我姥姥,临去世时,说把她的那套房子卖掉,把钱平均分给几个孩子。当时,就是小舅舅过得很穷,其他几个舅舅都过得很好。在老人去世后,那几个舅舅商量一下,就直接把这套房子给了小舅舅。小舅舅很不好意思,就把钱拿来给其他舅舅,其他舅舅都没有要。

就是,人家过得好,也不一定惦记着遗产,但是,老人家应该态度摆正,生几个就按照几份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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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老人的一般都是这样,不是一碗水端平,而是劫富济贫,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有义务让所有的孩子过的都差不多。

我父母就是这样的,父亲甚至说他就像国家税务局一样,向富裕的孩子征税来扶助贫困的孩子。他们除了把我们孝敬的钱财物品乾坤大挪移之外,还把弟弟的孩子接到身边一手养大,借以帮助弟弟减轻负担。

我们觉得无所谓,孝敬父母就是为了他们生活的好心里高兴,所以目的达到了随他们怎么做都可以,再说钱财物品给了父母就是父母的了,怎样处置当然也是他们说了算,高兴就好。

现在有些人总把父母的财产处置和赡养混为一谈,其实这是两个范畴的问题。


我的房子我做主


儿子过得好是儿子媳妇努力得来的。并没有依靠父母买三套房子。

父母有一套房子,当然父母有分配权和发言权。

按照法律,当然是父母的房子,子女一人一半。按照传统是给儿子或孙子的,女儿是没份的,女儿一方是外姓人。

现在男女平等,儿女一起尽孝。子女平等继承父母遗产。

不过,没有绝对的公平。这要照顾女儿,还需和儿子媳妇商量好。儿子媳妇不同意就算了。同意你的想法皆大欢喜。不同意可以暗地多给女儿点钱。

一定生前把财产分配好,避免儿女身后闹矛盾。

我说个例子,二伯父伯母一家在天津。有俩个子女,二伯父军队干部退休,工资一万多。

儿子以前工作,后来因为闹离婚受刺激没离成,得了抑郁症,在家呆着治病。儿媳商场上班,挣两千。孙子大学毕业上班了。

女儿是护士,女婿是警察,有一个上初中的外孙。

家庭矛盾挺大。兄妹也不和,妹妹经常住娘家,照顾父母。

二伯父自己一套房,四室两厅的。分别为子女各买一套房,也一直出钱为儿子看病。

突然,在一次去给儿子开病时,二伯父死在了北京。

二伯母很明白的分配了家产。家中存款自己先留着用,自己这套房子,分了三份,女儿三分之一,儿子三之一,孙子三分之一。考虑儿子有精神问题,没有收入,孙子又到了结婚年龄,考虑再三做了这样的分配,将来谁要房子谁拿钱。女儿也体量了母亲和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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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三套房,是他自己打拼来的,不是大水冲来的,女儿一套房子没有,说明她找的老公不行,或者两个人都是好吃懒做不思进取,很多人建议老两口把房子给女儿,我觉得不可取,要是我,一人一半,不要因为你的好吃懒做,而把房子全都给你,更加造成了这种不思进取好逸恶劳思想。

子女的性格,家庭的和睦,很多时候,由父母是否公平决定。可能儿子觉得,我有三套房子,姐姐/妹妹没有房子,让父母把房子给姐姐或者妹妹吧,这种思政,跟很多人评论一样,其他不要说儿媳妇是否有想法,但你觉得这种做法对吗?好吗?如果是其他一些特殊原因,如因病治病,导致家庭穷,把钱都用在看病治病了,或者把房子卖掉了,导致没有房子,情有可原。

但是,如果你的女儿,或者这个姐姐/妹妹一家是好吃懒做之人,你真的把房子给她,会更加滋生那种懒惰思想,与其如此,不如一个一半,都没啥好说的,不能因为她的懒惰,我就把天平倾向于她,大多数贫穷家庭,都是懒惰导致,不值得同情。如果把房子都给她,反倒是对勤奋之人的一种不公,因此,此行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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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儿子生活条件是非常好的自已有三套房子,老人的女儿,生活确实很不如意,条件也很一般,老人这时候手里有唯一一套房产,他把这个房产应该怎么分呢?我觉得这种问题是很好办的,不管怎样,老人的儿子也是靠自己的拼搏,夺得了现在的财富,老人的儿子也是凭借着自己的优秀,才创造出了今天的财富。这是老人儿子自己挣下来的,不是父母给的,所以说这也不存在着老人帮儿子的事情,只能说是老人的儿子真的是很优秀。 那么作为老人的女儿自己找的丈夫一定是没有什么作为。不然作为一个男人怎么也得让自己的女人幸福,这才是一个男人打拼天下的目的呀。所以我说如果我是这个父亲,我在分割财产的时候绝对不会考虑两个儿女,哪个条件好,哪个条件不好,如果说要分的话,就把房产一分为二,给女儿一半儿给儿子一半儿,其实如果说女儿条件好,完全都不用给他。但是女儿的生活不是很幸福,作为父亲的,理应给他分担一些,承担一些。所以说给他一些房产也是好的。所以说,老人就把房子卖掉,卖出的钱给儿子一半给女儿一半儿,剩下的让他们自己去努力生活吧。因为老人真的没有必要因为女儿条件不好,就把自己的财产分给女儿,那么对于儿子真的是不公平,一样的子女一样的待遇,所以说平均分配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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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分是最公平的解决办法,当然这建立在儿时平等的基础上的。

比方说,小时候,家里面对儿子和女儿提供了相等的生活环境和教育资源,之后由于个人后天的努力奋斗,最后成家立业,然后通过个人独立拉开的兄妹之间的贫富差距,这样就不要怪父母,不要因为谁成功就不给他,谁没钱房子就给他,平分,合情合理!

如果儿时家里偏向男孩,男孩得到的女孩没得到,男孩受教育,女孩不受教育,总之各类资源都不平均,之后导致的女儿穷,儿子富,我建议房子给女儿,男孩已经三套房了,要那么多房子干啥,跑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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