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由國家買單,還有必要買保險嗎

治療費用由國家買單,商業保險還有沒有必要買?

很多人會來問,治療費用由國家買單,而且就算不由國家買單,新型肺炎也不在重疾險的賠付範圍內,那麼商業保險還有買的必要嗎?當然是有必要的,商業保險依舊可以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主要原因有如下幾點:


新型冠狀病毒由國家買單,還有必要買保險嗎


1、身故責任無法保障

截止目前,因感染新型肺炎而死亡的人數已經超過300人,這背後帶來的就是兩三百個家庭的崩潰。但如果提前配置了以身故賠付為標準的壽險,就能獲得對應賠付,不至於讓家人在承擔精神傷害的同時還要揹負巨大的經濟負擔。

此次特殊醫保政策目前只針對治療過程中的費用,對於康復後後續是否有後遺症,以及關於這些後遺症的治療問題還沒有相關說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會引發什麼後遺症,目前還未可知,我們能做的只有提前做好一切準備。

3、不是所有大病治療費用國家都會買單

舉一個例子:前幾天,武漢大學中南醫院宣佈用人工肺ECMO技術成功救治一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危重患者。

大家要知道,ECMO機器光開機費就要6萬左右,整體使用一次下來,一般要花費10萬以上(只是大概數字,具體花費多少,要看實際使用天數)。

這一次是因為特殊醫保政策由國家買單。但是,如果不是疫情期間不是因為治療新型肺炎使用這項技術,ECMO並不在醫保報銷範圍內,整體治療下來,花掉大幾十萬是常事,這對普通家庭來說,無異於滅頂之災。這種時候就更加需要發揮商業醫療險和重疾險的作用了。

另外,需要再強調一點。新型肺炎雖然現在人人談之色變,但理論上來說,並不能算高發和高害疾病。相比於50%以上概率的癌症風險來說,新型肺炎的發病率低得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所以,千萬不能因為新型肺炎這樣的特例重疾不保,就否定保險特別是重疾險的作用。

針對新型肺炎,哪些保險有用?

“雖然治療費用有國家買單,但是已經買了保險的,如果不幸確診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保險能賠嗎?”

1、意外險:不賠

意外是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直接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按照定義來說,患上新型肺炎屬於疾病範疇,不屬於意外傷害,因此意外險不會予以賠付。

2、重疾險:不一定會賠

新型肺炎不在重疾險的保障病種內,所以針對該疾病來說,重疾險無法賠付。

但是如果是該疾病情況嚴重,從而引發了在合同病種範圍內的疾病如:深度昏迷、中度昏迷、慢性呼吸功能衰竭等,並且達到理賠標準的,可以賠付。若達到輕症、中症的,也可以依據條款予以賠付。

另外,如果買的是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在醫治無效身故後,重疾險的身故也可以予以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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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壽險:身故可賠

壽險的責任為身故賠付,如果因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治療無效身故,則壽險可以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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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業醫療險:一般可以賠

目前來看,醫療險是可賠付的。有的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裡規定對“傳染病”進行免責,對於傳染病不予賠付。目前新型肺炎已經被認定為傳染病,大家注意看自己購買的醫療險是否將傳染病除外。

如果沒有除外,保司的醫療險可以賠付(以保險合同條款為準),除外的原則上是不賠。但是,大多數保險公司都針對此次疫情做出了專項方案進行應對:

比如復星聯合健康,對於明確因感染此次新型冠狀病毒而接受治療的用戶,開通理賠綠色通道,取消醫療險30天疾病等待期限制,幫助用戶渡過難關.

這裡需要說明一點:此次新型肺炎的治療費用由國家買單,是不需要用到醫療險進行報銷的。但是,

如果是其它疾病,醫療險依舊可以發揮其巨大的作用。

截至目前,新型肺炎發展態勢依舊很猛烈,我們誰也無法預先知曉結果,能做的只有安靜地待在家裡,不亂跑,不造謠,勤洗手,多鍛鍊,做好一切預防工作。保護好自己就是對國家和社會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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