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为何在《辛丑条约》上签“肃”而不签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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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李鸿章最后的倔强,夹着无奈和悲凉。

慈禧当时受到了以载漪为首的亲贵集团的蛊惑,为了维护自己手中的权力,从而一时脑热要和洋洋老爷开打。

她发疯,可是东南一带的实力督抚们却不陪她一块疯,所以联合起来搞“东南互保”,将她这个老佛爷给撇到了一边。

她虽然嘴上说着要开打,可是心里却一直犹犹豫豫,她在纠结着到底是狠狠地打,还是留有余地地打。

狠狠地打,那便意味着要和洋洋老爷彻底翻脸,如果打赢了倒还好,可如果打输了呢?

留有余地地打,说白了就是吓唬吓唬对方,如果对方被吓到了让一步倒还好,可如果对方不肯让的话,那么便只能慈禧自己让一步了。

慈禧最终决定留有余地地打,所以清军虽然拥有绝对的兵力优势和武器装备优势,却连一个使馆也打不下来。

东南督抚又撇开了慈禧,不肯陪着她一块犯傻。

所以,洋兵们便从天津而直入京师了,结果反倒将慈禧给打得逃之夭夭了。

慈禧虽然逃出来了,可是仍然心有余悸,她真不敢想象如果自己落到了洋兵的手里的话,会是怎样的结果。

是被洋洋老爷们逼着将权力交还给光绪?

还是直接被洋兵给一枪崩了?

命不能丢,权也不能丢,所以她只能在心惊胆战之中逃出了京城。

实际上,即便慈禧不逃,洋兵也不会拿她怎么样,毕竟他们需要一个成熟的“合作者”,这个“合作者”能够为他们提供一切他们所想要的便利。

从这一点来看,当时的光绪绝对取代不了慈禧。

不过,慈禧可不敢冒这个险,她不可不想将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上,所以才会在夹着尾巴出逃。

她既然已经逃走了,京城自然便落到了洋兵的手中。

可是,京城不论怎么说也是清政府的权力中枢,是清朝皇权的象征,虽然落到了洋兵的手中,但也得想方设法拿回来呀!

怎么才能拿回来呢?

这事对于慈禧来说可真是太简单了,不外乎赔点钱、送点土嘛!

钱嘛,多的是,即便她自己手上没有了,从北到南地刮一刮总能让她捞得盆满钵满。

土嘛,多的是,清朝前几代皇帝打下了广阔的版图,任她挥霍。

所以,慈禧一边逃,一边给远在广东的李鸿章发了一道命令:老李,快点入京,谈判的事你在行,签约的事你熟练。

当时远在广东的李鸿章正处于两难之间,加入“东南互保”而置慈禧于不顾,非他本意,这是一难;张之洞、刘坤一等人还决定,一旦慈禧和光绪发生意外,便拥护李鸿章当“总统”,这和谋逆无异,这是二难。

这时候收到慈禧的命令,倒是让李鸿章松了一口气,只是松完了这口气,他却又陷入了另一个纠结之中。

李鸿章究竟在纠结什么呢?

慈禧让他北上求和,说白了就是给洋洋老爷送好处去的,他到底是去,还是不去呢?

去的话,只要他在条约上一签字,那么随之而来的必然是一世骂名,想当初他在马关签完之后便遭到了几乎所有人的唾骂。

不去的话,他和慈禧本是利益共同体,他不去给慈禧善后,他自己的利益也会受损。更何况,慈禧将来会不会因此迁怒于他,乃至于迁怒于李家?

想来想去,李鸿章最终还是决定去,他也不得不去。

是为了慈禧,为了清朝,也是为了他自己。

既然纠结完了,那便上路吧!

于是,已经78岁高龄的李总堂坐着船儿摇摇晃晃、颠颠簸簸地北上签约去了。

李鸿章在签字的时候,为什么只签一个“肃”字,却不签自己的名字呢?

他很清楚自己一旦在条约上签字,那么肯定会遗臭万年。

赔了4.5亿两白银,一个人赔一两,这是多么屈辱的条款呀!

他只签一个“肃”字,是他最后的倔强,试图通过这个本方法来回避骂名,但是这样有用吗?没用。

他也清楚清朝已经走到了尽头,他虽然自称“裱糊匠”,可是此时也已经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它倒塌。

一个“肃”,一股肃杀之气油然而生,清朝走到了尽头,他的人生也走到了尽头,尽显悲凉之意!


宁糊涂


李鸿章在《辛丑条约》中文本上签署的并不是“肃”字,甚至并不是一个字,而是画了一个押,这是比签名更为正式的形式。

根据《辛丑条约》中文本第十二款规定,签约代表的署名,要以“画押”形式,而不是签字形式,所以李鸿章这么做,是遵照条约的规定而为之。同时和李鸿章参加谈判的庆亲王奕劻,在《辛丑条约》上也是画了押,而没有签名。

这里所说的“押”,即“花押”,是中国传统的一种防伪签名模式,从古代一直沿用到近现代,新中国成立后,一些老人也还依然有使用这种花押的传统,只是现代以来已经越来越少有人用这个,以至于“相见不相识”。

“花押”通常由本人自行设计,往往是运用自己的姓名或者字号为元素,按照书法习惯组合“攒”到一起而形成,其中的笔画顺序、细节模式只有自己知道,外人很难模仿,因而常用于在正式的文书上签署。

(李鸿章的花押并不是一个“肃”字,而是包含了“李鸿章”三字笔画在内的设计。可以看到起笔实际是“李”,中间包含了“鸿”,收笔部分有“章”的笔画)

如果仔细看李鸿章的花押,实际上根本不是个“肃”字,实际上是把“李鸿章”三个字的笔画组合到了一起而形成。

(1871年日清修好条规上李鸿章签署的就是花押,日方代表签署的也是花押)

(1885天津条约上,李鸿章签署的花押)

(1895年马关条约中文本上,李鸿章、李经方以及日方代表所用的都是花押)


除《辛丑条约》外,李鸿章从19世纪70年代参与谈判签署的《日清修好条规》、《中日天津条约》、《马关条约》上,也都是依照约文规定,签署的花押。


海研会


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我便认认真真的回答你。

因为李鸿章当时是独自一人承受屈辱去签字的,不签自己的全名,而是以自己“肃毅侯”的身份去签字签了一个“肃”,这样也是为了保留自己最后的尊严。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李鸿章只签了一个“肃”,其实是画押,当时规定的是双方条约不能写名字而是进行画押,所以这个“肃”就只是画押而已。

画押这个说法是比较令人信服的,因为当时列强和我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全部都是采取的花押方式签订,在那个年代,签名是比较容易模仿的。

所以为了保证条约的安全性,列强全部都要求清政府大臣签订的时候都采取画押的方式,画押的效力确实也比签名高级很多。

那什么是画押呢?为什么一个“肃”字就算是画押呢?我现在来看当时李鸿章的那个“肃”字有点像道士画的符,这是当时高官的一种独特签名方式。

最早起源于唐朝。这个“肃”和平常的肃不一样,是根据自己名字的一些笔画,然后加上自己独特的风格形成的,这样写出来字就似字非字,让常人难以模仿。

而且当时在《辛丑条约》上面也明确规定了,签订形式只能用画押的方式进行,这种事情在当时是非常正常的,我们观察清政府和其他列强签订的条约,比如和日本签订的《日清修好条规》条约的时候也是采用的画押方式,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出当时签订这些条约统一采用画押的方式而不是签名。


江水趣谈


如果看过热播剧《走向共和》的朋友应该都知道这样一个场景:

清政府在与外国列强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的时候,由李鸿章和奕劻负责签署。但正当奕劻要签字的时候,李鸿章就制止了他,并说:“天下最难写的就是自己的名字,签在这卖国条约上,就是千古罪名啊。王爷,你还年轻,路还长着呢,由我来吧。”

于是乎,李鸿章就代表了奕劻在条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但是请注意,这儿并不是——李鸿章,三个大字,而是一个“肃”字。

当然了,这毕竟是出自影视剧,实际上,在现存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库房的《辛丑条约》原版条约上,不仅有十个国家代表的签字,还有李鸿章的签字和印章,当然了,还有庆亲王奕劻的签字和印章。

(如下图:)

(庆亲王奕劻签章的内容:钦命全权大臣便宜行事关防)

那么,为何李鸿章不签自己的名字,而偏偏签一个“肃”字呢?

实际上,这本身也是他的称呼,因为他已经被朝廷封为了“肃毅侯”的爵位,所以用“肃”字来代表自己,未尝不可!


方圆文史


李鸿章他在条约上签的字不是肃,其实说白了还是他的签名,只是似乎象征的意义似乎不只是他一个人,而且还将背后的东西给稍稍放大了一些。

这个所谓的肃字其实还是李鸿章这三个字演变而来的,是李鸿章他个人的一种代表,在当时这种被称作为画押。



那么李鸿章为什么要这么签呢?因为不可否认,那些印在纸上的东西叫做卖国条约,他李鸿章何尝不清楚。但是他代表着清政府,能违反国家意志吗?很明显不能,但是让他自己承担所有,公平吗?很明显。


所以,肃可能也是他逃避的一种方式,或许有心里安慰的成分吧。毕竟世界上最难写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另外,这个肃虽然是李鸿章所签,但是另外一方面,他还象征着清政府。在未来的某一天,看到这个字肯定不会第一眼就会想到李鸿章,但是要是李鸿章这三个字签上去呢?很明显了吧。


众森淼


李鸿章在《辛丑条约》上签下的并非自己的本名,也不是所谓的“肃”字,而是自己设计的“花押”。这个问题之所以值得一答,主要是因为它涉及到了“花押”的历史。

在不少影视剧中,过堂审讯后都有个犯人“画押”的情节。这里的“画押”,与李鸿章所签的“花押”,本质上是一回事,也就是相当于咱们如今所说的签字。李鸿章之所以这么签,并不是他的首创,也不是因为所谓的羞耻心,而是有着十分古老的传统。

简单来讲,就近年来出土的文献显示,早在汉代时便有“签名”和“画诺”的做法。在汉晋时期,一些上行文书经上级官员批准后,会在后面签上一个“诺”字。因旧时能读书写字者很少,所以官员们根据自己的书写习惯来画“诺”,也具备了辨识度,可作为凭证。这便是后来的“花押”。

在宋代黄伯思所撰的《东观余论》一书中,曾有这样一段记载:

唐令,君臣上奏,任用真、草,唯名不得草。后人遂以草名为花押。

就此来看,“花押”的提法,至迟在宋代时,人们已经将在奏章、文书上的签名称作“花押”。花押中的“花”,所指的是“花体字”,也就是自定的一种草体字。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他人冒签。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样一个图案岂不是更容易被仿写?

实则不然。要知道,比起大家都能书写的文字而言,自己设计的“花体字”实际上更具有辨识度。古代读书人很少,而以毛笔书写的时代,一些复杂的文字并非谁都能够模仿。以李鸿章三个字为例,如果签署本名,反倒容易冒名顶替,而他签署的那个看起来像是“肃”字的花体字,则很描摹。

花押的传统,在晚清时同样保持,所以李鸿章在与列强签署条约时,也是用花押,而不是签署自己的本命。他所描摹的这个文字,或者说是图案,与签名印章有着一样的法律效力。

最后只得指出的是,尽管李鸿章不愿签署《辛丑条约》,更不想给自己留下个卖国贼的骂名,但人在官场身不由己,最终还是让慈禧逼着去做了最后一次“卖国贼”。只是,他用的花押,而不签本名,则是当时的传统。


史海烂柯人


甲午战争失败后,做为清朝全权大臣的李鸿章,远渡重洋与自己的老对手伊藤博文谈判。谈判的过程极其艰难,李鸿章虽然竭力为自己代表的国家争取最大的利益,但奈何是战败国,徒劳挣扎,最后被迫签订了条款极其苛刻的《马关条约》。

回国后,清政府撤去了李鸿章北洋通商大臣等重要职务,全国骂声四起,李鸿章心如死灰,此番遭遇开始动摇裱糊匠对清廷的“忠”。

八国联军侵华期间,面对清廷的勤王诏书,李鸿章称之为“矫诏、乱命”,联合张之洞等人与西方各国领事签订条约,实现“东南互保”;甚至私底下与南方革命党眉来眼去,若不是时机不成熟,再加上年事已高,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总统有可能就是李总统。

食君俸禄,忠于朝廷,与君分忧,清朝最大的背锅侠,背着千古骂名,在诸多的不平等条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辛丑条约》签订时,心灰意冷,对清廷的忠荡然无存,签个“肃”字,告诉世人:朝廷无能,非我之罪也。功过是非,自有后人评说!



念念分明堂


李鸿章为什么在条约上签“肃”字而不签他的本名。各位都讲到了【肃毅伯】是朝廷封给他的名号,签名号也等同于他本人签字,脱不了干系!



不过,有些人对李鸿章进行辩护,这是没用的,徒劳的。因为李鸿章签的条约太多,他的名字就成了满清政府卖国代表人,历史将永远将他钉在了耻辱柱上。


1984年,设计师在与撒切尔夫人谈判香港问题时,曾斩钉截铁地说,如果我们到时收不回香港,我们就是满清政府,就是李鸿章。可见,李鸿章与卖国行为脱离不了关系,洗也洗不掉。

今天的某些人百般为李鸿章开脱,不知为了什么。我想,过一段时间,我们的后代会这样描述:

李鸿章让我们的祖国蒙羞,我们的先辈又盲目推崇李鸿章,导致思想混乱,差点让我们二次蒙羞。如果他们不是我亲祖宗,我真敢把他们的牌位从家祠里扔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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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李鸿章,我们第一印象恐怕就是中学课本上签订《辛丑条约》的那个插图了吧。李鸿章究竟是误国的佞臣和爱国的忠臣,功过各有,谁也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论断。有人说李鸿章自觉惭愧,于是在《辛丑》上签的名字用“肃”字代替,怕后世人诟病,不敢署自己的真实名字。

实际上事实并非如此,条约上的“肃”字,就是李鸿章的名字。这种写法在中国传统中是的画押,即“花押”,它是中国古代代替签名而设计出的一种形式,有的创造成一种抽象的文字,有的甚至只用一个符号来作为记号,通俗来说,也就是自己设计的一个专属签名。

我们来仔细看一下这个“肃”字,上边的部分是一个“李”字半截,而中间的部分则是简化的“鸿”字,下边部分收尾处是一个隐藏的“章”字,三个字巧妙的组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酷似确形似“肃”的字。

“花押”的写法,除了本人亲笔,外人很难模仿,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保密性,也间接体现了一种重视程度。再加上古代中外都有花押的传统,所以用花押在协议上署名来代替本名就再合理不过了。 说起“花押”,它始于唐、兴于宋、盛于元,自古以来就有“押字不书名”的习惯,画押和传统的签名相比,它具有一定的防伪作用。“花押”作为个人的签名更加难以复制和摹仿,从而达到保密的效果,因此这种落款以”花押”的形式出现在契书合约上就一直沿用到了清代。



所以,《辛丑条约》上李鸿章用“肃”字代替签名也就顺理成章。 在封建社会时期,花押这种形式也不仅只在中国流行,在亚洲其他国家甚至欧洲也都有签名用“花押”的形式。“花押”在欧洲多是一种图形样式签名,一般用来表明签署人的身份或者证明某事物的归属问题。而且欧洲地区并不像中国,自古变有象形字,文化能够代代相传,欧洲的文化大且只有贵族能够识文断字,认识字的人也就十分有限,“花押”凭借图形的优势迅速而持久的在欧洲大陆得以发展和延续。

《辛丑条约》签订以后,世人普遍都对李鸿章深有不满,自此便打上了懦弱胆小的印子。 其实李鸿章是一个有勇有谋的晚清重臣,在当时风雨飘摇的中国,面对腐朽的清王朝,他深刻的认识到了变革的重要性。于是发起了轰轰烈烈洋务运动,让气息奄奄的清政府有了一丝活力。 同时他也是晚清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在当时的中国,李鸿章可以说是唯一一个能与西方列强周旋的朝臣,许多重要条约都是他着手经办。李鸿章虽然尽力维护中国的利益,洋务图强,但是代表了封建阶级的他也有自己的局限性。跟不可能凭借一己之力改变中国落后的现实,对于列强的无理要求,他也曾据理力争,然而弱国之下哪来的资本与之谈判。 在议和大会上,李鸿章已是风烛残年的老者,为官一世,临了却要担起太多是他或者不是他的责任,落笔时的心情恐怕难以用语言表述。


旧时楼台月


答:李鸿章在《辛丑条约》上签的是“花押”。

在中国古代,花押可是比签名更具法律效力的东西。

首先,根据《说文解字》一书对“押”字的解释:“押,署也。”

即“押”的意思就是署名。

但是一些老百姓不识字,他们在接触到合约文书之类需要署名的时候,签不了名,怎么办?

那么,就可以根据他心中所想,随便画个什么图形。

由于这个图形直接表现出个人的习惯与创意,旁人难窥其意,就难于模仿作伪,且辨识度极高,所以比签名更具法律效力。

因此,“花押”也叫“画押”。

但是,高雅的知识分子不喜欢别人说自己在“画押”——那样是等同于讥笑自己不识字。

他们在画押的时候,故意用草书写一些似是而非的字,并且挤攒在一起,让人难于识别,改称为“花押”,意思是用花体字写的符号。

宋人洪迈因此在《容斋五笔》中说:“押字古人书名之草者,施于文记间,以自别识耳。”

在宋代,由于与邻近的辽、金、西夏都有经济、文化上的交流,这些兄弟民族不识汉字,画押更加盛行。

蒙古入主中国后,擅长骑躲的蒙古却难于执笔,甚至推行固定押印以代替执笔画押。

另外,花押这种形式也不仅只在中国流行,在亚洲其他国家甚至欧洲也都有签名用“花押”的形式。

尤其是日本。

现代的中国人已经几乎没有人会花押了,日本人还保留着花押的习惯。

1871年《日清修好条规》上,李鸿章签署的是花押,日方代表签署的也是花押。

1901年的《辛丑条约》中文本第十二款规定,签约代表的署名,要以“画押”形式,而不是签字形式。

所以李鸿章就遵照条约的规定签了花押。

和李鸿章参加谈判的庆亲王奕劻也同样是在《辛丑条约》上签了花押,没有签名。

除《辛丑条约》外,李鸿章在《中日天津条约》、《马关条约》上,也都是依照约文规定,签署的花押。

李鸿章的这个花押,远看像“肃”字,估计跟他是一等肃毅伯这个爵位有关。

近看这“肃”字,上边的部分是一个“李”字的一半,中间的部分是狂草的“鸿”字,下边部分收尾处隐藏有一个“章”字。

到底是不是这样的呢?

李鸿章本人从来没做过解释,全由观者自己品味了。

下面列举几个非常著名的花押,大家来品味一下其中意思。

第一个是书画皇帝宋徽宗的花押:很随意的两横,然后急匆匆的一个提折。

啥意思呢?

肯定不是他的名字赵佶。

有人根据他的身份猜,说是“天下一人”,不知您以为然否?

第二个是大明亡国之君崇祯皇帝的花押,这盘龙团凤的一堆,写的是什么呢?

有人说是他名字中的“由检”二字;也有人说是“一国之主”,您觉得呢?

第三个是民族大英雄郑成功的花押——漳州军饷大元上面铸有他的花押——有人说是“朱成功”三字合体,您看出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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