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集中競價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證券代碼:603218 證券簡稱:日月股份 公告編號:2020-020

債券代碼:113558 債券簡稱:日月轉債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高級管理人員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總工程師範信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4,0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531,347,000)的0.04%,其中180,000股來源於公司2018年股權激勵計劃授予,54,000股來源於股份轉增。

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範信龍先生擬計劃自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窗口期不減持),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58,500股。本次減持計劃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01%,擬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範信龍先生所持股份總數的25%。若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擬減持股份數量將相應進行調整。

公司於2020年2月11日收到總工程師範信龍先生《關於計劃減持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集中競價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1、公司於2018年12月1日披露《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權益首次授予結果公告》(公告編號:2018-076):公司於 2018年11月29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成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記工作,範信龍先生取得股權激勵股份為180,000股;

2、公司於2019年5月21日披露《2018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19-026):以2018年12月31日股本407,230,000股為基數,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3股,範信龍先生取得權益分派股份為54,000股;

3、公司於2019年11月26日披露《關於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編號:2019-081):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並於2019年11月29日上市流通,範信龍先生解除限售的股份為93,600股。

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高級管理人員範信龍先生上市以來未減持股份。

二、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備註:若在減持計劃實施期間上市公司發生派發紅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權、除息事項的,範信龍先生可以根據所持股份數的變動對減持股數相應調整,但不超過其持有股份數的25%。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東及董監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是□否

範信龍先生承諾:在本人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所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任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三、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及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本次減持計劃是公司總工程師範信龍先生根據自身資金需要進行的減持,本次減持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情況產生重大影響。在減持期間內,範信龍先生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因素選擇是否實施及如何實施本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減持價格、減持數量等不確定性。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公司會監督相關股東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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